國家定位、不能模糊﹗

▉劉幸義

 雄市爭取主辦亞運的慘敗結果,要怪罪他人之前,倒不 如先檢討自己,我們確信其中一項主要的原因在於國家定位問 題。國家定位的取捨因素,最重要的是對現代國家意義與功能 的認識,除此之外,省籍情結、大中國感情也是決定性的因素 之一。國共鬥爭國民黨失敗,「轉進」台灣,隨蔣介石來台的 人具有濃厚的中國感情,是很正常的,主張中國與台灣應當統 一,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國民黨在台灣掌握政治優勢,貶抑台 灣,教育與媒體強迫灌輸大中國意識,則是一項嚴重扭曲台灣
的行為,手段強硬且野蠻。

縱然移民仍活在斷根狀態

  灌輸這種思想的後果,一方面使外省第二、三代的人感情 上屬於中國,卻不願到中國居住;身處台灣,卻又不認同台灣 ,甚至鄙視台灣,成為浮萍式的「斷根」人,縱然移民美國, 仍然是活在斷根狀態下,在此意義下,這些人都是政治錯亂下 的「被害人」;另一方面,也使許多台灣原住民與自從祖先來 台定居已數百年的「台灣人」,活在虛幻的大中國思想中,忘 了自己的根是在台灣。以前甚至很荒謬的,有原住民的民意代 表受長期思想洗腦影響,發表言論,期待蔣總統帶他們「回大
陸」。

  中國大陸老一代的掌權人逐漸離開世界,在台灣獨裁的蔣 家也一去不復返,但其所遺留的「大中國」思想與政治卻仍然 無所不在,對於台灣本土的建設與法制,產生一定程度的不利 與傷害。另外,今天也有所謂「不統不獨」的主張,但這可能 是逃避面對事實的駝鳥心態,也可能是自欺欺人的障眼法。一 方面主張目前不談統獨,卻又利用公權力設定「國統綱領」, 積極設立統務機構,例如國統會、海基會,就是一種欺騙的手
法。

  國家定位問題,除了影響外交、國際地位之外,更重要的 是國家內部的組織結構,大者如行政院與省政府是否疊床架屋 ,因而嚴重浪費國家資源;小者如蒙藏委員會是否應繼續存在 等等。又如源於國家定位不清,立法上才會有所謂的「兩岸關 係條例」出現,外表上想要維持「一個國家」的假象,但立法 內容涉及私權者,卻又是採取國際私法的原則,涉及刑法者, 採用外國法的角度處理。這又是一種欺騙人民的手段。至於海 基會與海協會的兩岸會談。只不過是國家認同錯亂下的產物, 一旦碰到涉及主權的獨立的根源性問題,則是無解的、混亂的

  客觀事實(台灣與中國各自為獨立的國家)與主觀意願( 台灣屬於中國的一部分)不一致,在台灣的掌權者不顧客觀事 實地執著主觀意願,這是盲目的。它會使台灣的內政、外交與 國際地位連帶受到不良影響,在教育上也形成扭曲人格發展的 現象,另外,也會造成立法、司法、行政上的錯亂。其實,統 獨並非沒有並容並存或妥協的餘地,若以特定的時刻點來看, 此時此刻的台灣是獨立的。若以無限發展的期間去看,統或獨 二選一的情形並非必然永久性、排他性的,我們可以說,在歷
史或未來的某一段期間是統一,某一段期間是獨立。

地位不確定 後必有隱憂

  將來就算我們的子孫有意以和平的途徑與中國合併為一個 國家,如果我們今天的國家獨立地位不確定,必然會使他們處 於比較不利的、欠缺平等的地位。只為滿足個人的中國情結, 忽略台灣存在,是不智的。若明白,而只為私利或滿足中國情 結,因而踐踏、出賣台灣,則是卑鄙的、醜陋的。這種偌仍然 有機會透過選舉途徑掌政或擔任民意代表,生活在台灣這塊土
地上所有的人,都會繼續嘗到惡果。

(原載1995年5月27日民眾日報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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