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的政治轉型
與政治的”族群化”過程


張茂桂
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籌備處研究員


(本文初稿件曾經發表於香港中文大學教育研究學院﹐《教育與中國國家民族認同》
學術研討會﹐一九九六年六月一日﹐現修改二稿﹐歡迎賜評,請勿引用)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在臺灣的國會大選的前夕﹐主張臺灣應該走獨立
建國之路的民主進步黨黨中央﹐正式向社會提出「大和解」與「大聯合政
府」的政治訴求﹐所謂「在族群仇恨的世界中﹐沒有勝利者」(註1)。同
年十二月十四日﹐國會選舉過後不久﹐在社會大眾的驚訝與懷疑之下﹐民
進黨的主張﹐很快獲得它的主要對手、主張中華民國民族主義的新黨的善
意回應。
    民進黨和中華(國)新黨﹐這兩個在民族主義與國家認同上有激烈對
立的政黨﹐之所以會同意進行以「大和解」為名的對話與合作﹐並且在日
後的國會運作上進行因為議題而定聯盟﹐部分反映出臺灣的政黨與政治人
物﹐擔心臺灣在外有中國之武力威脅﹐內有激烈的黨派競爭之同時﹐可能
會因為「省籍、族群、國家認同」等分裂性議題的激烈化﹐而不可收拾﹐
故而有這種自我克制﹐相互「和解」﹐對激烈的「族群/民族主義」衝突
加以「降溫」的動作。
    在臺灣的媒體報導與一般的政治評論之中﹐「省籍問題、族群衝突、
國家認同衝突」﹐或者一般常民認知的世界中﹐它們常常被當成可交換使
用的三個詞彙﹐指涉類似的現象而不加區別。這種不加區別的使用﹐有很
多原因。其中之一﹐就是省籍被當成一個重要的政治(甚至社會)分歧指
標﹐(註2)比如說﹐「臺灣本省人」比大陸來臺灣的「外省人」﹐有更高
的傾向支持民進黨或者說臺灣獨立﹐而「外省人」在過去幾乎都支持國民
黨﹐而現在則流向新黨﹐他們是堅決的反臺灣獨立者、認為臺灣不可能自
中國分離、或者主張基於民族主義﹐中國與臺灣應該統一(雖然說大家對
於「如何統一」可能沒有什麼共識)。
    在下面的附表中﹐我們呈現臺灣的族群╱省籍類屬﹐和「統獨立
場」、「臺灣人意識」、「政黨傾向」的三者的關聯性。這裡我們將通稱
的「臺灣人」再分成「臺灣客家」與「臺灣閩南」兩個族裔表列﹐是因為
兩者之間的確出現統計上顯著的差異(張茂桂1994)。(註3)

______________
附表一大約在此
_____________

    首先我們觀察表中關於兩岸未來的走向看法(「統獨立場」)的分
佈﹐我們發現大部分臺灣的人民集中在「維持現狀」的答案附近﹐佔了大
約六、七成﹐「立刻統一」或者「立刻獨立」的人數比率加起來大約只有
5%。可是對於「從今以後」往後的統獨路線發展﹐不難發現「大陸省籍」
人士比較其他類屬的人口﹐相對而言更贊成「統一」的傾向(雖然仍然以
「維持現狀」為主流意見)。而臺灣閩南人(或者稱為「福佬人」)則相
對其他人群﹐更傾向走向獨立(雖然明確意欲「臺灣獨立」者也不超過
16%)。而客家人在這個問題上的態度分佈﹐則介於前述兩者之間。
    其次﹐關於「臺灣人意識」的部分﹐我們考慮當受訪者被問到自己是
「臺灣人還是中國人」的時候﹐如何進行選擇﹐做為判斷的標準。對於這
個問題、人們如何為何回答或者選擇﹐可以有很多不同解釋(比如﹐有人
認為這個題目是關於族群認同、國家認同、或者民族認同)﹔但這裡特別
強調的是一種相對於中國、 臺灣人是否應該和中國人有所區分的「臺灣
人意識」的意義。當然﹐在臺灣大部分的人都同意承認自己「既是臺灣人
也是中國人」﹐佔了將近一半。不過﹐我們也發現﹐前述的模式再度出
現:大陸省籍人士的「臺灣人意識」比較其他身份的群體﹐相對薄弱﹐他
們只有8.3%有這樣的「臺灣人意識」﹐而在臺灣閩南族裔的意見﹐則最傾
向有「臺灣人意識」(達到30.5%)﹐客家人的「臺灣人意識」的強度﹐
則大約分佈在這兩個團體之間。(註4)
    然後在「政黨傾向」上﹐大陸各省人士比較傾向支持國民黨(39.4%)﹐
然後是新黨(23.8%)﹔臺灣閩南族裔比較傾向國民黨(26.3%)與民進黨(14.
1%)﹐客家人則分別比較傾向國民黨(37.2%)﹐傾向民進黨(9.2%)和新黨(6.
6%)的比率相對差不多。當然﹐在政黨傾向上保持「中立」立場的民眾的
比率達到1/3﹐其中「臺灣人」(閩南族裔、客家)保持政黨「中立」的﹐
普遍較大陸省籍人士為多﹐這應該是另外一個「族群」特色。但是﹐我們
如果從一個特別角度來看﹐臺灣的各政黨的「族群特色」﹐可能更清楚:
一)民進黨的偏袒者中大約有86%都是臺灣閩南族裔﹐超過閩南族裔在總
人口中的比率(大約是75%)﹔二)而新黨的偏袒者中大約有44%屬於大陸
省籍人士﹐(超過外省人佔總人口中的比率將近2.28倍)。(註5)
    因為這樣的族群類屬和政治態度呈現統計的相關﹐再加上政治動員時
的各種和族群、身份認同有關的政治論述﹐許多政治觀察者或者當代政治
的分析者﹐因而都指出臺灣的最重大政治爭議﹐是族群/民族主義的衝
突﹐而這樣的衝突﹐是與反抗威權政体的政治運動難以劃分的。(比如﹐
Wachman 1994)自從八Ο年代中葉以來﹐臺灣的政治反對運動就不僅僅是一
種爭取政治參與、權力分享的民主運動﹐而且常常也是一種試圖說服、爭
取民眾支持﹐「反對外來統治者」、要求「人民自決」的獨立建國運動。
但是﹐我們如果把這種政治對立﹐不管是爭民主的、或者爭獨立的﹐歸因
成純粹是「族群」式的、「民族」式的衝突﹐把「臺灣人」和「外省
人」﹐或者「臺灣人」和「中國人」當做「本質構成上」、「文化特質
上」有對立的「兩種」類屬、兩種不同族群、不同民族﹐也就是說﹐認
為﹐因為先有「族群」的本質對立﹐然後引發其他的政治對立﹐那我們就
可能無法掌握複雜的社會現實﹐也將社會現象形成的真正過程忽略﹐而發
生倒果為因本的問題。
    比如說﹐相對於「大陸省籍人士」時﹐「臺灣人」的稱謂應該「至
少」包括了閩南族裔與客家族裔在內﹐而且這是不包括臺灣原住民族在內
的說法,而「閩客」的政治態度有相當的外部歧異﹐正如同我們在前面的
分析﹔而所謂的「外省人」﹐則至少包括了來自大陸各地方(省份)、漢
人與非漢人的身份在內。換言之﹐如果我們開始仔細討論人群的歧異性﹐
就發現原來不論是「臺灣人」或者「外省人」的族群分類﹐其實﹐是十分
人為的、有特殊時空、特定政治涵意的。關於人群分類的「人為性」的直
接證據之一﹐就是「族群」這個詞句在臺灣政治活動、社會出現﹐被嚴肅
而熱烈的討論﹐時間其實非常晚近﹐大約不會比一九八九年更早﹐而把臺
灣的省籍問題﹐界定成為「族群」也差不多在同樣的時代。
    是以﹐把「臺灣人」(或者「本省人」)、「外省人」(或者「大陸
省籍人」)當成「族群」﹐只能從它們被建構成為「族群」的過程來理
解﹐而不是從它們的「族群特質」、「族群來源」來理解。它們彼此之間
的差異﹐固然可以用教育、過去的個人生活經驗、歷史觀點、當代的相對
政治位置、語言習慣等來區別﹐但是﹐這並不使得它們「自然地」成為
「本質上」不同的族群。
    族群不是自然誕生的﹐而是經過歷史過程、競爭(對立)的社會關係
而建構出來的身份認同。而用「族群」這樣的稱謂﹐來形容社會關係的競
爭(對立)﹐特別是政治上的衝突﹐本文稱之為「政治的族群化」過程。
這個過程的特色﹐是一個為了「當代」的政治動員、社會權力的組織安排
的目的﹐進而透過「創造」或者「召喚過去」﹐試圖建立人群的「共同來
源」的想像的行動。
    以族群建構與族群互動說而常常為人所引用的社會人類學者Fredrik
Barth﹐在他六九年和九四年的研究中﹐不斷提醒族群研究者﹐族群的界限﹐
族群作為社會組織原理的範圍﹐而不是族群的文化本質、特色﹐應該是我
們研究的注意焦點。而這種社會組織的原理以及其範圍﹐經常是受到環
境、國家、國際化﹐以及不同政治經濟利益挑戰的影響。而本文的理論出
發點﹐是和Barth非常接近的﹔我們將探討「族群」這樣的說法﹐是如何被
使用到臺灣的政治發展中﹐以及﹐臺灣的政治問題﹐又如何被建構成為
「族群衝突」、「國家認同」的問題。這篇文章將指出﹐省籍、族群、國
家認同的不區分﹐將忽略它們各自在過去五十年內出現的順序﹐以及這種
順序所意涵的政治脈絡的改變。所以﹐本文反對把臺灣人民分成兩種或者
數種如同「自然存在」的人群﹐一種「從過去到現在」都存在的一種自然
的歷史現象。因為﹐如果我們認真去區別這些詞彙﹐就可能發現它們的政
治涵意的差異﹐而這種發現﹐將可以啟發我們對於臺灣的政治轉化的脈絡
性理解。
    更重要的﹐這樣的分析﹐將告訴我們﹐「族群」之間的緊張關係﹐並
不是政治衝突的原因﹐而是延伸﹔也就是說﹐「族群」﹐是政治衝突過程
中的一個創造﹐是用來進行政治權力支配、不同社會組織方式與意識型態
系統抗爭時利用的一個文化發明。本文最後將指出﹐如果我們探索上述三
個詞彙在歷史脈絡中的出現與運用﹐將得到這樣的一個看法:臺灣的「政
治轉化」與「族群對立」﹐是一個從「省籍問題」到「族群問題」﹐從爭
取「民主」、「人民自決」到爭取「主權獨立」﹐以及從一個「同質化」
的中華民國民族主義﹐到分裂出新的對立的民族主義的問題。而這樣的分
析﹐也就是從區別這些詞句的些微而重要的差異入手﹐進而瞭解臺灣的政
治轉化﹐從威權到民主﹐又從民主到要求主權獨立的過程。
    不過在繼續之前﹐我們暫時接受前面統計分析時使用的人口分類﹐來
對臺灣的「族群結構」作一個粗糙的描述。這樣的描述﹐只是很多描述的
可能之一﹐而不應該模糊了我們對於臺灣的族群政治的建構、族群的誕生
的基本假說。大致來說﹐當前臺灣的族群可能依照父系來源而分為「四大
類別」。它們分別是「閩南族裔」、「客家」(二者常常被合起來稱為臺
灣人)﹐「外省人」、以及「原住民族」。以下﹐我們將對之做簡單的介
紹。
    「原住民族」指的是在大陸漢人開始大規模遷佔臺灣之前﹐也就是在
十七世紀中葉之前﹐即已經定居臺灣的土著民族。他們之間可能有九到十
幾個次族群(部落團體)(註6)﹐他們在語系上常常被歸為「南島語系」
家族﹐和被歸類為「漢藏語系」的大陸漢人﹐有很大的文化特質差異。目
前原住民族的人口數大約是三十四萬人﹐不到總人口數的2%。他們不但在
人數上是臺灣的「少數」民族﹐在各種社會經濟指標上﹐也常常居於臺灣
的劣勢位置。
    「閩南族裔」﹐臺灣的最大族裔﹐當代的自稱通常是用閩南語發聲的
「daiwanglang」(普通語的翻譯是”臺灣人”)。他們的「父系」祖先來
源﹐大多來自大陸福建省。「daiwanglang」現在稱為「Hoklo」,「Holo」,
或者「福佬人」﹐(註7)基本上這是為了承認其他的人群﹐比如「客家
人」、「外省人」等﹐他們也都是「臺灣人」的時候﹐而進行的必要的
「自我修訂」。所以﹐當必須和其他不是閩南族裔的人口區別﹐避免所謂
「福佬中心」的批評的時候﹐就改稱為「福佬」等的稱謂﹐不過當不需要
和其他族裔區別的時候﹐閩南族裔仍然習慣自稱為daiwanglang、臺灣人。
「閩南族裔」佔臺灣總人口的約75%﹐可以說是臺灣第一大族裔。
    至於「客家人」的「父系祖先」則大部分來自廣東一帶。客家人大規
模移民臺灣的過程﹐比閩南語後裔移民的時間略晚﹔「閩客」在移民史裡
的武裝對立﹐經常出現﹐這種對立一直要到清光緒年間、十九世紀後期﹐
才逐漸消彌。而在近日臺灣﹐雖然兩個族裔之間仍然有一些不公開表示的
互不信任與嫌棄﹐特別是「客家人」對於自己的語言以及文化尊嚴﹐常常
有特別身為少數的切身感受﹐但是在他們面對「外來政權」與「外來統治
者」的時候﹐又常常和「福佬人」同時被當成無需區分的「臺灣人」。
    「閩南族裔」與「客家族裔」在十八世紀成為臺灣的主要人口群體﹐
超過臺灣原住民族的人口﹐但是當時在臺灣的主要人群系統劃分﹐並非如
此。比如當時移民社會的主要社會組織原理﹐是用祖籍的籍貫地進行﹐比
如﹐閩南語系分為「漳州」、「泉州」﹐而客家人則統為「粵人」﹐三者
之間分合以及對立﹐常常依地方、情境而異。(註8)
    而影響當代「臺灣人」的形成的歷史因素之一﹐是日本人的殖民政
策。臺灣在進入日本統治時期之後(1895-1945)﹐因為日本使用「現代國
家」的統治技術﹐除建立一體的殖民官僚體系外﹐還建立起聯繫全臺灣的
交通網絡﹐推動工業化以及大企業﹐普及國民教育與統一語言﹐這都構成
建立一個新的想像共同體的基礎。至於在意識型態改造方面﹐初期一度鼓
勵「同化」﹐試圖將臺灣當成日本的「內地延長」﹐晚期更強迫提倡效忠
天皇與軍國家主義的「皇民化」過程。臺灣留日本學者黃昭堂說﹐臺灣的
「本島人」意識﹐在日本統治時期誕生﹐這是勿庸置疑的。(黃昭堂1995)這
個「本島人」是相對於日本統治者、日本殖民體系的一個新的「自我」想
像﹐一方面它模糊化了原來臺灣人民在早期移民過程中建立的「分類」、
與「分籍」意識。而這種「本島人」意識﹐對於臺灣的漢裔人口而言﹐可
以說是一種複雜的「被殖民」過程的形塑的結果﹔它一方面既是傳統漢人
(清國人後裔)、一方面又是現代日本國民﹐既在日常生活中「內化」殖
民地屬民身份、同時又進行「反抗」殖民壓迫﹐以及﹐既要爭取臺灣殖民
地屬民在日本統治下的平等地位﹔又試圖﹐如果可能﹐結合在「祖國」
(大陸)興起的國家民族意識進行反抗﹐這樣一種複雜交錯的「殖民地」
現象。(吳睿人 1994)這樣的「本島人」身份意識﹐在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有
了巨大的改變﹐這是因為回到祖國﹐中國政權和外省人來接收臺灣之後所
發展的政治與經濟現實的作用。這同樣是一個複雜的歷史過程﹐而我們將
在後面討論。
    現在的「大陸省籍人士」﹐最初一批到臺灣的是以來接收臺灣的官員
與軍隊為主要。但是絕大多數第一代「外省人」是在1949年﹐國民黨失去
中國大陸之後﹐和國民黨政府軍隊一起到臺灣。除了少數統治精英與資本
家之外﹐稱他們為「逃難」來臺灣﹐應該是正確的。現在「大陸省籍人
士」以及其後裔﹐佔臺灣全部人口的大約12.5%。「大陸省籍人士」其實
包括了大陸各地方、以漢人為主的各族裔人口。在和「臺灣人」相區別
時﹐第一代常通稱自己為「大陸人、內地人」﹐現在年輕一代則自稱「外
省人」的情形比較多。    
    以上的簡單回顧﹐只是在協助我們理解當前一個經常使用的人群分類
法。至於這個分類法的本身﹐如何出現﹐為何出現﹐和政治轉化有什麼關
係﹐我們如何理解臺灣的「省籍、族群、國家認同」問題﹐則是我們下面
要討論的重點。

壹、「省籍問題」與不平等社會組織方式 (1946-1986)
    一九四五年臺灣「回歸祖國」以來﹐最早出現的人群分類方式﹐是二
分法的「省籍隔閡」與「省籍問題」﹐而不是現在通稱的「族群衝突」﹔
而最早的政治衝突是國家壓迫與人民反抗﹐而不是現在的「國家認同」分
裂。所謂「省籍問題」的「問題」﹐指涉的經常是當時的不平等的社會組
織方式。它一方面是「臺灣人」(「本島人」)用來形容當時來臺的「唐
山人、大陸人」對於臺灣社會的不了解、歧視、腐敗投機以及政治文化
(優勢)支配﹐另外一方面是來臺灣接收的「外省人」用來形容臺灣人對
於「祖國」的認識不清、受日本影響太深﹔那麼﹐這樣的問題是如何發生
的呢?以下分為「光復初期」(1945-1949)以及「黨國威權統治時期」(1950-
1986)兩個部分討論說明。
    一)光復初期與「二二八」:四五年大戰之後臺灣人民對於掙脫日本
殖民與回歸祖國﹐基本上是興奮而充滿期待的﹐它象徵臺灣人民終於可以
當家做主。但是在臺灣光復後的短短數月之內﹐因為來台接收人員的腐敗
與濫權﹐臺灣人民不但沒有實現後殖民的夢想﹐反而又經歷了一次重大的
政治經濟與文化打擊。首先﹐「大陸省籍人士」和後來的「臺灣人」雖然
都可稱之為是大陸來臺灣之後裔﹐但是因為不同的歷史拋物線軌道
(trajectory)﹐雙方在隔離五十年之後的接觸上﹐發生了支配者與被支配者
的矛盾。相對於經過日本統治時期的臺灣人士而言﹐大陸人士均方才經歷
過八年的「神聖抗戰」的洗禮。在這個過程中﹐中國的民族主義﹐環繞在
敵視日本人的侵略﹐發展達到前未有的高峰﹔而就臺灣人而言﹐因為他們
在臺灣定居的時間比較久﹐臺灣光復之後﹐他們在日本時代成形的那種複
雜交錯的「本島人」意識﹐完全被否定﹐被形容成為「日本奴化思想」而
受到系統性的歧視。一些日據時代受殖民教育養成的臺灣菁英與專業人
員﹐比如醫生、教授、低級公務員﹐儘管他們有和新政府合作的最大意
願﹐但是大部分都難逃受冷凍或排擠的命運。接收政府寧可留用即將被遣
返的日本技術官僚﹐或者舉用臺灣旅居大陸人士(俗稱「半山」)﹐也不
信任原來協助日本人工作的當地人。臺灣「本島人」在日本時代的能力與
努力﹐不但不受到新政府的重視﹐而且受到懷疑。這對於當初熱烈歡迎臺
灣重新回到祖國懷抱的臺灣精英來說﹐不被信任﹐被排斥在新的政治體制
之外﹐毋寧是一種嚴重的打擊。(參閱鄭梓1992)
    而當時的大環境也在快速惡化之中。臺灣因為戰爭已經破損的經濟水
準與秩序﹐不但未能戰爭之後重新建立﹐更因為而中國的持續內戰﹐使臺
灣的經濟而受到更大的剝削。高的失業率、通貨膨脹率、基本民生物資匱
乏﹐使得臺灣人精英與一般市民對於祖國來的統治官僚與體制﹐在短時間
裡從熱烈歡迎轉變成極度反感﹐凡此﹐構成了如今惡名昭彰的「二二八」
事件的結構性因素。
    自從一九八六年臺灣進行政治自由化以來﹐關於「二二八」事件的研
究討論、要求國家平反冤獄、道歉與索賠活動﹐不斷發生﹐本文無意在這
裡進入細部的討論﹔而當代關於「二二八」起因的解釋﹐也因為各自不同
的政治立場﹐而有不同。比如「祖國左派」試圖將之定位成是臺灣農工大
眾對於當時國民黨右派政權的階級反抗﹐是和中國各地階級革命相呼應的
工農群眾運動﹐「臺灣獨立派」試圖將之定位為具有反抗外來統治者意義
的臺灣人要求「民族自決、獨立」抗爭﹐而一些較傾向國民黨的「中立」
學者則試圖將事件歸因為戰後接收殖民地的「必然」的結構性、文化衝
突﹐至於「祖國右派」則試圖將之「歸罪」為國際共產黨、野心政客的陰
謀。本文的重點﹐不是在檢討什麼是關於「二二八」的正確論點﹐只能提
醒說:人們對於「過去」的「挪用」(appropriation)﹐經常受到當前的政治
經濟脈絡影響﹐而不能脫離其政治實用的目的。
     無論如何﹐「二二八」事件的實際效果﹐是造成日據時代以來臺灣籍
精英的慘重損失﹐僅存的也自戰後的政治舞台上疏離,或者遠走「他
鄉」。另一方面﹐後來的國民黨統治者非常忌諱討論這樣龐大規模的衝突
事件﹐用製造政治禁忌的方式希望能自人民的記憶中將之抹殺﹐並且用設
定禁忌的方式來鎮壓反抗者﹐結果反而使得這個事件﹐在從此之後發生國
家與人民衝突時﹐一直被用來界定為「外來者」壓迫當地人的佐證﹐或者
當地人反抗「外來者」的歷史象徵。「二二八」事件有複雜的脈絡背景﹐
如果簡單地化約成為省籍對立﹐確實不當﹐但這樣的歷史事件﹐的確深化
了臺灣人對於「外來者」的敵對意識﹐成為討論「省籍問題」的來源的重
要歷史事件﹐更被後來人使用為理解「臺灣獨立」、「人民自決」、「反
抗外來殖民統治」的正當理由。
    二)黨國威權統治時期:自四九年開始﹐國民黨在內戰中失敗﹐退守
臺灣﹐大批軍公教「外省人」(男性為多)湧入臺灣﹐國民黨重新改造﹐
開始在臺灣重新建立一個以國民黨一黨領導、領袖一人為政治中心的「黨
國威權體制」。這個體制因為世界冷戰體系的建立﹐而獲得美國的各種援
助與安全保障﹐臺灣從此進入一個不同的權力安排與社會組織型態。
    四九年之後大陸來臺省籍人士和「臺灣人」之間的社會組織與不平等
問題﹐並不一定基於「大陸人士」對於「臺灣人」的有意識的「省籍」歧
視與壓迫﹐但是﹐在國民黨-中華民國「黨國威權體制」的制度性安排之
下﹐使得統治階級幾乎都是當年自大陸來臺之人士組成﹐而一些「臺灣
人」被迫居於劣勢、被支配社會位置﹐這樣的安排的確造成了明顯的社會
組織不均等、支配者常常為外省人、而臺灣人處於被支配的現象。這並不
等於說外省人都是統治階級﹐因為一些受主流威權統治排斥的人士﹐他們
以及家屬﹐一樣成為「白色恐怖」的受難者。這樣的不對等關係﹐可以從
下面幾個歷史與制度面來進行討論︰(註9)
    一)臺灣被捲入中國的內戰﹐之後被收編成為以美國為主的冷戰體系
的防線﹐臺灣成為「真正」、「正統」中國的代表與「反攻復國」的基
地。對內它希望建立臺灣成為「新中國」的文化典範﹐消除地方意識、落
後民俗、推行國語、提倡現代國家主義與愛國教育﹐希圖建立能夠自動服
從的「同質化」人口﹐而對外部則希望能建立起對抗中國共產黨的兩元文
化論述:「自由vs奴隸」、「民主vs集權」、「三民主義vs共產主義」、
「王道vs霸道」、「復興中華文化vs文化大革命」等。(參考Chun1994﹐楊聰榮
1992:17-64)在這種傾向之下﹐臺灣的歷史特殊性與地理空間意義﹐一些和
臺灣歷史、臺灣人經驗有關的建構﹐在國家推動提倡的「大中國」教化中
不被承認或者刻意被疏離。
    二)國民黨在臺灣的權力壟斷﹐賦與和國民黨有直接利害與認同關係
的一些「大陸省籍人士」「由上而下」、由「核心而邊陲」的優勢位置。
因為動員戡亂、長年不改選得到「萬年國會」之名的中央政府﹐祇是在臺
外省人容易被其他人士認為享有重大政治權力的明顯例証。
    三)自從五一年開始推行的「地方自治」﹐使得「臺灣人」的權力基
礎得在「地方」政府以及遠離中央支配的空間中發展。「地方自治」的過
程﹐一方面讓國民黨培養出親國民黨的「地方派系」力量與基層﹐使政權
得以鞏固﹐另外一方面則無意間(或者不得以不如此)給與在地的小規模
反對者﹐透過定期的選舉﹐藉機「挑戰」國民黨完全支配的渺小空間﹔比
如他們在七Ο年代發展出「黨外」、到八Ο年壯大成為「民進黨」、到九
Ο年代一些原來支持國民黨的「地方派系」又因為介入國民黨高層的「主
流」(所謂「臺灣」國民黨)對「非主流」(所謂「中國」國民黨)的權
力鬥爭﹐而進入核心權力結構。
    四)在經濟的社會組織方面﹐臺灣大部分人口在光復初期﹐仍然屬於
農業生產者﹐但是大部分的「大陸省籍人士」雖然可能來自農村﹐但是在
身份上幾乎都屬於「軍公教」管理或者服務階層﹐這使得他們彼此日後在
政治權力以及財富的積累的過程中﹐產生了不平等的現象。以「軍公教」
為主的職業活動﹐使得大陸籍人士﹐有較傾向所謂「中產階級」背景與文
化認同。而國家與政黨所掌握的一些經濟資源與官僚位置﹐也常常遷就照
顧第一代「外省人」(退伍軍人)的就業需要﹐而有轉業成為公教人員的
特別安排。
    但是在國家的經濟指揮無法直接參與的地方﹐比如「私有經濟」領
域﹐各種生產、資本與市場的組織過程﹐常常和「常民」的社會生活關係
網絡重疊﹐這使得人口較多、在地久的「本省人」﹐在新的經濟領域裡﹐
有比較大的發展空間﹐特別是經濟起飛期以「加工出口」為導向、勞動密
集的彈性生產組織﹐使得在地的臺灣人比剛到臺灣不久的外省人﹐有更能
夠適應市場的能力﹐而「台語」則一直是臺灣私人企業僱用人員的一項考
慮﹐這是國家無法限制或者介入的市場(私有)空間。正因為外省人在
「軍公教」管理或者中產階層有某種程度之集中﹐所以﹐本省人在農、
工、自營與自雇的比率﹐也比「外省人」高。(張茂桂1994)不過﹐這樣的經
濟分工、職業階層不同的情形﹐在當代有逐漸趨近的現象。
    臺灣的「省籍問題」因此有多重的社會意義。有的時候它可能是政治
權力的編排問題﹐有的時候可能是和經濟活動的階級差異有關﹐但是也可
能是民族文化對於地方是否歧視或者尊重的問題。但是﹐大多數討論省籍
問題的時候﹐它的政治面向被認為是最重要的。(註10)這是因為臺灣的
「黨國體系」﹐基本上一種以黨國為核心的支配方式﹐「黨國」的自主
性、政治的權力不但先於文化、甚至也先於經濟﹐所以﹐一些經濟與文化
教育的不平等問題﹐經常被歸因於不公平政治、由上而下的威權官僚統治
的結果。而也是在這樣的脈絡下﹐外省人常常被認為是臺灣的「優勢」族
群。
    事實上﹐面對臺灣這樣一個方才自日本手中「光復」的陌生土地﹐一
個曾經發生過「二二八」人民暴動、反抗接收政府的地方﹐國民黨統治者
一直有所謂「外來者」的焦慮。為了化解這種焦慮﹐國民黨在蔣經國的推
動之下﹐先後兩次大規模擴大臺灣人在政治領域的發言位置。第一次是在
一九七Ο當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始加強國際參與﹐世界重要的國家紛紛和臺
灣斷絕邦交﹐其中尤以中華民國被聯合國除名﹐對臺灣的安全威脅最大。
當中華民國政府做為「真正中國」的合法地位﹐喪失國際社會承認之後﹐
蔣經國為了加強對內的統治﹐將不同省籍來源的人民團結在一個愛國主義
之下﹐減輕外交挫敗所引發的統治危機﹐因此推動現在世人皆知、但是蔣
自身並不承認存在的所謂「本土化政策」﹐強化國民黨在臺灣統治的合法
性基礎。蔣經國一方面提拔年輕的本省籍人士進入中央﹐並且推動行政革
新與親民政策、宣傳大有為政府、有限度開放中央民意代表的選舉(亦即
所謂「增補選」﹐而非全面改選)﹐加強國民黨在臺灣人中的群眾基礎﹐
並試圖在蔣介石的巨大身影之下﹐確立下一階段的蔣經國的個人領袖風
格。蔣經國的政策給與臺灣籍菁英更大的政治機會﹐在國民黨的黨機器內
吸納了大量的臺灣籍黨員﹐但是這些政治擴大﹐漸進式的些微改革本身﹐
雖然比原來的體制「軟化」﹐(如﹐Winkler 1984)但是並不能改變原來威權體
制與基本的權力安排模式。國民黨因而可以渡過重重打擊﹐包括七七年的
「中(臺)美斷交」在內﹐直到八六年民進黨突破戒嚴法正式成立。
    七Ο年代以來這樣細小的、漸進的政治改革﹐所帶動的一個未能預期
的後作用﹐就是在戰後成長的臺灣籍菁英的參政﹐他們得以利用「選舉假
期」這樣的「民主櫥窗期」﹐和國民黨進行權力競爭﹐累積群眾資源。隨
著他們力量的成長﹐迫使國民黨不斷改變調整﹐從早期被情治以及宣傳系
統歸類為「政治偏激份子、野心份子」(以七八年高雄「美麗島雜誌社」
國際人權活動與事後的「叛亂罪」的軍法審判為代表)﹐到後來發展成一
個有成立政黨企圖的「黨外運動」﹐到八六年在壓力下成立一個人民可以
投票支持的合法政黨﹐「民進黨」﹔而反對勢力在歷次各種的選舉的得票
率﹐也逐漸上升到30%左右。(Chu 1992:48-98)
    自一九八六年到八七年發生的民主自由化﹐構成「臺灣人」政治參與
的第二次顯著擴大。和第一次比較﹐這次參與擴大的「直接」壓力﹐主要
(而不是「完全」)來自臺灣的「內部」政治矛盾與社會不平等發展﹐包
括市民運動、社會抗爭(「自力救濟」等)而不是直接來自「國際挫敗」
引發的危機。同時﹐這次的改造所產生的效果、規模與範圍﹐均使得原來
的威權體制澈底喪失原來可以完全支配臺灣的能力﹐進而發生重大的政治
經濟與社會改變。(張茂桂1989﹐1993b﹐王振寰1993)
    一九八六到八七的四項主要「自由化」分別為:一)蔣經國容忍「民
進黨」成立﹐而不使用「戒嚴法」對於政治異己進行鎮壓﹔二)同意取消
「戒嚴法」﹐給與臺灣人民更大的公民參政機會與人權保障﹔三)同意大
陸省籍人士可以到大陸探親﹐不但得到「人道主義」的好稱號﹐還開啟了
後來「臺商」偷跑、到大陸投資的機會﹐並且向大陸表示願意和緩兩岸關
係的意圖﹔四)開放報禁﹐讓報紙可以依據市場以及不同的政治立場經
營﹐從而擴大公民的自由表達範圍與保障。(政治自由化的問題參考王振寰1993﹐
Chu1993)

貳、後蔣經國時代與政治自由化後的省籍問題的轉變 (1987-
1990)
    這些自由化的措施﹐對於前面所說的﹐依據省籍進行的社會組織方
式、權力分配發生了以下的影響:
   一)民進黨的成立﹐直接挑戰戒嚴體制禁忌﹐而且獲得成功﹐對於創
造出新的、有尊嚴的﹐以及動員原來被壓抑的臺灣人的「我們意識」﹐有
積極作用。雖然民進黨否認自己是一個以「臺灣人」為主的政黨﹐但是﹐
在爭取民主的同時﹐一方面要求「組黨、解嚴」、「廢除老代表萬年國
會」﹐另外一方面它也鼓勵「臺灣人出頭天」、「認同臺灣」、批評後來
的外省人統治者像「乞丐趕廟公」﹐這樣的政治基調。這樣的政治動員過
程﹐當然是以臺灣閩南族裔(「臺灣人」)為主﹐臺灣「客家人」也包括
在內但是沒有被特別的區辨出來﹐促使臺灣的各種問題﹐從國際地位到人
權壓迫到經濟、環境、文化各類問題﹐都可能被歸因為「被外來政權壓
迫」的問題﹐也就是「省籍壓迫」、「外來人」統治的問題。在大部分的
反對運動的群眾集會裡﹐不少群眾反對演講人使用「國語」演講、堅持必
須說「台語」。一直到今天﹐民進黨仍然很難獲得「外省人」的支持﹐反
之﹐正因為「外省人」支持民進黨的比例非常少﹐如果有「外省人」願意
公開表示支持「民進黨」﹐則又可能受到特別的禮遇。
    二)面對民進黨的挑戰﹐國民黨黨內的「臺灣人」菁英﹐因為可以沖
淡國民黨的「外來屬性」,而逐漸受到較大的重用。一九八七年蔣經國死
後﹐繼任的李登輝更加速改變國民黨權力屬性的省籍成分。李登輝就任黨
主席與中華民國總統之初期﹐並沒有自己的班底﹐可以說身陷蔣經國遺留
的「外省人統治集團」的包圍之中。但是李登輝利用黨主席與總統的職
權﹐逐漸取得外交、軍事、大陸政策的重要決策領導權力﹐利用如任命行
政院長、提名副總統、重要軍事職位、提名國民黨在各級政府長官與民意
代表候選人等過程﹐(周玉蔻1993)重整蔣經國留下來的班底﹐並解決一直代
表中華民國「法統」、「正統」﹐在蔣經國時期不能解決的「萬年國會」
問題。
   九Ο年二月﹐國民黨因為提名「副總統」的導火線﹐「主流派」與
「非主流派」的分類﹐不逕而走﹐分裂危機浮現。李登輝面臨國民黨舊勢
力的反撲﹐「一人專制」、「黨內不民主」、「縱容台獨」的批評由是而
生。為了回答這樣的挑戰﹐李登輝在不同的階段﹐拉攏次要敵人﹐打擊主
要敵人﹔他或者利用「非主流派」的內部權力矛盾﹐或者拉攏新聞界宣傳
國民黨需要改革的論調﹐或者利用臺灣人「大老」以及地方民意的擁護﹐
孤立外省籍的老力量﹔或者藉民進黨的壓力與台獨的極端立場來修理國民
黨的老意識形態與勢力﹔或者提名原來國民黨的地方勢力進入中央政治以
作為自己的「政治鬥爭代言人」﹐陸續成功地擊退了舊勢力之反撲﹔最後
在九二年又以「政策急轉彎」的方式﹐迅速接收反對運動的主要政治訴求
之一﹐推動「總統直接民選」﹐在九三年進而逼退郝柏村的行政院長職
位﹐任命臺灣人連戰為行政院長之後﹐完成了中國國民黨、以及中華民國
的「本土化、在地化」的基礎工作﹐這也就是國民黨自稱「寧靜革命」的
美言。
    過去蔣經國在掌控中央的絕對權力時﹐有選擇性晉用本省人來保障國
民黨的外省人(正統)優勢﹐而現在李登輝雖然沒有當時的絕對權力﹐可
是不猶豫地鼓勵國民黨地方的在地政治勢力﹐進入權力核心﹐取代第一代
外省統治菁英原來之位置﹐建立新的個人權力與統治基礎。過去國民黨
「外省籍」菁英掌握中央權力﹐「本省籍」菁英掌握地方權力的「共
生」﹐李登輝將之打破。
    總結從光復到威權時期﹐到政治自由化﹐到後蔣經國時代﹐臺灣的政
治過程﹐先經歷了統治者對於當地人民的不平等關係與多面向支配﹐黨國
威權統治系統的建立﹐同時也確立了「省籍問題」的制度化面向。之後在
地人民(聯合一些開明自由的外省人)對於威權體系進行抗爭﹐並且將當
前的政治不平等問題「形塑」成一種「外來政權」的壓迫﹐開展了以「臺
灣人」為主的政治反對運動。最後﹐國民黨在壓力下被迫進行「自我轉
化」﹐重新安排不同的權力位置﹐調整過去國民黨黨內的權力不平等現
象﹐以適應新的政治挑戰﹐造成了後一階段的國民黨內部的「省籍問
題」。

參、國家認同問題與「捍衛中華民國」(1989 - Present)    
    解除戒嚴之後﹐以新成立的民進黨為主的「反對運動」﹐一度呈現快
速的發展﹔政治動員與社會積累不足的結構性因素﹐造成各種社會運動風
起雲湧﹐從各方面對於過去威權政治經濟體制進行挑戰﹐(張茂桂1989,Chu
1992:99-126)就在同一時候﹐民進黨對於過去的各種政治禁忌﹐也展開新的
一輪挑戰﹔其中之一﹐就是公開開始提出「臺灣獨立」的政治訴求。
    在此之前﹐「臺灣獨立」可以說一直是被高壓排除在臺灣島內政治之
外的「海外運動」。(見陳隆志1993:164-175,陳銘城1992)臺灣的民主運動人士﹐
在討論到臺灣前途的時候﹐只能用「臺灣前途由臺灣全體人民決定」這樣
的迂迴方式以逃避叛亂罪嫌表達。(註11)比如﹐在七八年高雄「美麗島事
件」發生時﹐國民黨政府試圖用「陰謀台獨、奪權叛亂」的罪名﹐將當時
的黨外重要人士用軍法起訴﹐可是一直到現在﹐儘管當年的受刑人都已經
出獄﹐而且幾乎都成為當前的重要政治人物﹐也沒有什麼需要再隱藏他們
當年和台獨組織的關聯﹐我們至今仍然無法確實証明他們當時的確和海外
台獨建國運動有什麼固定的組織聯繫(註12)。這說明臺灣島內的反對運動
的起源﹐因為「台獨」被嚴厲禁止﹐所以沒有機會、因此也不是「一直」
公開積極地主張「獨立建國」。所以﹐臺灣的反對運動﹐至少在八五年之
前﹐尚且不能稱之為爭取國家獨立的反對運動問題﹐而是主要在反對政治
上的高壓統治﹐擴大政治參與﹐要求政治制衡﹐或者說是以「爭取民主」
為主要訴求的政治抗爭。
    但是當政治高壓因為「自由化」而獲得紓解之後﹐反對運動基礎擴
大、政治光譜也愈趨複雜化﹐新的反對論述開始浮出檯面﹐流亡海外的台
獨異議份子﹐陸續用不同的辦法「潛回」臺灣﹐他們受到民進黨人士與支
持群眾的熱烈歡迎與保護﹐而正逐漸「軟化」中的國民黨威權體制﹐此時
已經沒有鎮壓的道德立場﹐幾乎完全束手無策。解除戒嚴前後﹐海外台獨
運動和島內反對運動﹐在國家認同的論述上取向一致﹐關於國家認同的政
治衝突才在這個關頭浮現﹐可以比較無禁忌的討論﹐也才正式成為臺灣政
治過程(鬥爭)的一部分﹐這時候﹐原來不平等社會組織方式的「省籍問
題」﹐才轉化成為新的所謂「國家認同」衝突問題。
    下面列舉幾個重要的時間點與事件﹐來說明台獨在臺灣的發展以及和
台獨成為「民進黨」黨綱的過程:
   一)八八年海外具有台獨影響力的「世界臺灣同鄉會」(「世臺會」)
首次突破封鎖﹐在臺灣舉行年會﹐會長李憲榮因為闖關不成,由美國致電
回臺﹐鼓吹要建立「新而獨立的國家」。
    二)八八年四月﹐民進黨第二屆第一次臨時大會﹐通過<臺灣主權獨
立決議文>﹐文內反對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的主張﹐認為臺灣的國家定位
還沒有決定﹐應該由全民自決。
    三)八九年﹐林義雄在返回台灣不久﹐向社會公佈「臺灣共和國基本
草案」。
    四)同年﹐「外省人」背景的鄭南榕﹐為其主辦之《時代週刊》刊登
海外台獨人士許世楷之<臺灣共和國新憲法草案>而被入罪﹐鄭以台獨之
「言論自由」不容剝奪而自焚抗議。
    五)八九年年底﹐臺灣立委選舉時在民進黨候選人中出現主張臺灣獨
立建國的「新國家聯盟」。同年在選舉高潮時﹐多名海外「黑名單」人士
潛回臺灣﹐他們在群眾大會上和軍警玩「捉迷藏」﹐受到「英雄式」的歡
迎與保護。
    六)九Ο年民進黨為和李登輝主持的修憲工程抗爭﹐提出《民主大憲
章》﹐要求確立臺灣相對中國之獨立領土主權﹐以及和世界各國平等交往
之國際關係。
    七)九Ο年五月發生「『獨臺』案」﹐促發由「臺灣教授協會」和
「醫界聯盟」領導保衛「言論自由」之社會運動﹐並要求廢除「刑法一
ΟΟ條」中懲治「『意圖』分裂國土」的重罰﹔九一年刑法一ΟΟ條被修
後﹐終於完全解決了「台獨」的言論自由問題以及流亡海外異議人士之返
國與公民權問題。
    八)九一年八月﹐由民進黨中台獨人士主導之「人民制憲會議」﹐通
過《臺灣憲法草案》﹐訂定將來獨立之後之國名為「臺灣共和國」。
    九)九一年十月民進黨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中修訂黨綱﹐訂定《建
立主權獨立自主的臺灣共和國》基本主張(即日後通稱之「台獨黨
綱」)。該條款對外確立臺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主權互不相屬之兩個國
家﹐對內反對國民黨的「一個中國虛幻意識」﹐並主張推動公民投票、建
立臺灣為「獨立國家」的目標。「臺灣獨立」﹐因此「正式」成為民進黨
黨內的政治共識﹐黨的基本綱領﹐與不必再掩飾的政治企圖。 
    十)九二年二月、八月﹐「『外省人』臺灣獨立支援會」分別在美國
洛杉機與台北成立。
    「台獨」論述在臺灣的公共領域出現﹐成為政黨政治的一部分﹐是什
麼性質的「國家認同」問題?和前面所說的「省籍問題」又有什麼關係?
    「台獨」做為「國家認同問題」﹐應該是和下面幾個基本出發點有
關﹐一)關於現在的政府:將中華民國定性為「外來」政權﹐沒有代表
性﹐臺灣人應該有「自己的」政府﹐也應該有自己的國旗、國歌、國號
等﹐臺灣的「憲法」應該重寫﹐而不只是「修改」原來的「中華民國憲
法」﹔二)關於「過去」:臺灣人、臺灣歷史有它的獨特性﹐是不能用
「中國人」以及中國歷史來代表﹐「臺灣人」一定要和「中國人」有所分
開﹐臺灣的歷史也一定要有自己的觀點﹐臺灣「四百年史」成為顛覆中國
民族史觀的基本立場﹔三)關於「未來」:臺灣的前途﹐是要獨立還是要
統一﹐都必須經過臺灣人民用民主的程序表示意見後來共同決定(而臺灣
獨立﹐是『最終』的願望)。
    「國家認同問題」所牽涉到的面向﹐因此十分普遍:它包括一)關於
主權的:臺灣的主權以及其範圍﹐是否能由中國來決定﹐任何關於臺灣的
象徵、代表﹐是否能由中國來決定﹔而臺灣要如何參與國際社會活動﹔
二)關於經濟的:兩岸之間的經濟依賴、資金往來、人員往來、物資往
來﹐必須依據什麼關係定位(國內抑或國外?)、什麼樣的考慮(是依據
市場經濟的優先﹐還是政治與安全的優先)來處理﹔三)關於文化價值
的:要如何安排人們的文化的評價系統﹐國家與民間團體是要繼續提倡中
國文化傳統﹐還是應該提倡屬於臺灣特有的文化特性為主要國民文化內
容?(包括提倡鄉土民族教育以及將Hoklo話文字化的工作)
    這些問題﹐遠遠超過了早期政治組織不平等的「省籍問題」﹐和國家
認同問題相關的政治重組計畫﹐是一個是否要建立「新國家」的計畫。在
這樣的計畫中﹐它包括了和這個新國家有關的文化評價系統、意識型態、
以及經濟計畫全部在內。它不但要改變權力分配、資源分配的問題﹐而且
還要進行人民的意識﹐像民族想像、評價系統、愛國精神等不同層面的改
造。同時﹐和早期的省籍問題不同﹐是這個問題的浮出檯面﹐絕對是一個
新的、主要是在八Ο年代後期的政治現象。
    從「省籍問題」到「國家認同」問題﹐因此﹐並不適當將之歸因為
「族群對立」的結果﹐因為﹐所謂「族群」﹐到後戒嚴時代﹐八九年之
前﹐還未嘗真正成為公眾的政治語彙。這樣的問題的演變﹐也不是因為既
有「族群意識」的對立而發生的。它的發展﹐除了前面所說﹐國家已經無
法鎮壓﹐以及威權開始轉化之外﹐還有一些其他的原因。比如:
    一)對於國民黨政府的徹底疏離:老一輩臺灣人民因為自日本殖民地
解放出來後﹐又受到「二二八」與後來國民黨政權的白色恐怖威權統治﹐
造成了他們對於「中華民國」、「中國民族主義」、「反共的愛國主義」
的長期疏離。假定一般臺灣人在日常生活中沒有被國民黨吸納到既有的政
治體制裡(如地方派系)、不在國民黨的國民教育文化體系中謀生活﹐中
國、中國國民黨都容易被認定為反抗的對象﹐而「台獨」作為一種「出頭
天」、「自己做自己主人」的政治解放號召﹐成為官方認同的替代對象。
    二)「後來者壓迫」與「反抗壓迫」的全面化過程:對於不論是曾經
受日本教育的老一輩或者比較年輕一代的「臺灣人」而言﹐戰後國家透過
統一的文化教育工作﹐利用提倡國語、貶抑日本話與壓抑方言為工具﹐對
於一些人造成日常生活機能的被破壞以及自尊的傷害。在九Ο年之前的反
對運動中﹐國語幾乎成為壓迫、而「台語」成為反抗壓迫的象徵。因為
「語言」不僅僅只是溝通的工具﹐它同時是社會關係中的普遍「媒介」﹐
因此和權力關係重疊﹐這使得以「台語」為主的「閩南族裔」臺灣人﹐很
容易在「日常生活」中認識到自己的文化「次等」地位﹐而對於這種被壓
迫的普遍認識﹐在日常生活中反覆出現﹐使得個人的「生活不滿」可以歸
因於國家的同質化壓迫過程。
    三)被「出賣」的恐懼經驗與疑慮:一八九五年臺灣因為「中日甲午
戰爭」被割讓給日本﹐臺灣官民反對無效﹐各地義民曾經獨立武裝抗日﹐
付出慘痛代價。(黃秀政1992﹐喜安幸夫1992)一九四五年臺灣歸還祖國之後﹐雖
然沒有被「出賣」的問題﹐但是基本上是處於不平等地位。比如﹐臺灣的
經濟利益未能被臺灣人民充分分享﹐而被捲入中國內戰之後﹐則又經常被
教導要「報答」大陸同胞﹐記住大陸同胞當年為了抗日、「光復臺灣」而
付出的代價。從過去到臺灣被當成「復興基地」與「自由中國」﹐都是在
臺灣人除了服從與接受之外﹐既無選擇﹐更無表達自己意願的空間。
    而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自八Ο年以來的持續改革開放以及對臺統戰喊
話﹐要求「國共會談」並恢復到過去的內戰架構裡﹐或者說﹐反覆提出
「一個中國」、「大家都是中國人」的說辭﹐帶來臺灣人再度被國民黨、
中華民國出賣的恐懼疑慮﹐擔心再陷入四五年「回歸祖國」的災難﹐「台
獨」因此是「臺灣人」反對「被出賣」、擔心「被出賣」的一個政治主
張。
    四)有政治機會與理性選擇的誘因:民進黨的成立給與「臺灣人」、
特別是國民黨體制外閩南族裔臺灣人一個參與政治的上升管道﹐而且是前
所未見的。提出臺灣獨立、否定中華民國的政治主張﹐是一種更激進的政
治重組與取得政權的計畫。在解嚴後初期﹐是一個社會快速被政治動員化
的關頭﹐新的組織方式大勢尚未底定﹐臺灣的未來領導人還沒有浮現﹐前
途未卜,提出建立新民族國家的計畫﹐將創造新的政治市場﹐團結大多數
人﹐帶動社會、教育文化、政治經濟的組織方式的全面改組﹐這可以說是
台獨運動在臺灣八Ο年代後期全面復蘇的一個結構性誘因。
    進入一九九Ο年﹐一方面台獨在臺灣的政治舞台興起﹐另外一方面國
民黨正開始自己的「省籍問題」內鬥。國民黨權力組成與政策方向越來越
「本土化」的代價之一﹐不但是促使「外省統治階級」普遍被迫「淡出」
政治﹐同時也使得年輕一代國民黨外省精英﹐中華民國的「忠貞熱愛
者」﹐包括政治人物以及一般軍公教中產階級﹐和國民黨黨中央也越來越
疏離。九二年反對財團炒作土地謀取暴利最力的財政部長王建宣因為本省
財團反彈挑起「省籍問題」而被迫辭職﹐而九三年代表「非主流」勢力的
郝柏村在與李登輝相互「相忍為國」三年之久之後﹐也不獲留用行政院
長。一些大眾認為「形象清新」﹐大部分是外省籍的年輕國民黨立法委
員﹐以原來在立法院常常和黨中央對立以及與民進黨台獨立委衝突的「新
國民黨連線」為主﹐見大勢已去﹐留在國民黨內沒有什麼希望﹐就宣佈離
開國民黨﹐成立「新黨」。
    新黨成立的主要時空因素﹐可以說起因於為國民黨的「變質」﹐而國
民黨的「變質」﹐又可以歸因於﹐依據新黨領導人的說法﹐李登輝縱容
「台獨」對於國民黨統治和愛國主義的挑戰(如利用民進黨來進行內部的
權力鬥爭)、縱容黨內「一中一臺」的「獨臺」主張﹐並且寧可利用素質
不良的地方派系力量、造成黨的「黑金、腐敗」﹐以及粗暴的清楚「異
己」的動作。
    新黨試圖將反台獨、反李登輝、反對「黑金」政治、與中華民國傳統
的愛國民族主義結合在一起。在九三年成立時﹐首先提出「驅逐『獨
台』」的既反李登輝又反民進黨的政治訴求﹐九四年大選時則又再打出
「捍衛中華民國、建立新秩序」的民族主義與中產階級社會改造計畫。在
新黨成立之前﹐亦即國民黨還未分裂的時候﹐處於本土化過程中的國民
黨﹐它應付民進黨的台獨主張的步調是不一致的。李登輝領導的「本土」
國民黨勢力主張採取比較容忍與妥協的態度﹐認為這是民主化的必要過程
﹔另外一些像郝柏村這樣國民黨的傳統忠貞成員﹐則態度十分強硬。因為
黨領導階層的步調不一致﹐所以在面臨民進黨的挑戰時﹐就顯得處處被動
與保守。現在因為新黨成立﹐因為沒有國民黨中央要求妥協或者本土化的
壓力﹐所以對於台獨可以採取比較激烈的批判與群眾動員。臺灣的「統
獨」問題﹐「國家認同」問題﹐因為民進黨與新黨的分別進行的群眾動
員﹐加上國民黨的不斷「本土化」動作﹐而擴散到社會各層面﹐成為九三
到九五年之間「白熱化」的議題。(註13)

肆、「四大族群」的誕生-「國家認同問題」的演繹論述:
1990 - 至今
    進入九一年﹐臺灣有「四大族群」、彼此應該相互尊重融合的論述﹐
最初因為鄭南榕自焚的刺激﹐促成當時一批年輕的「外省人」學生投入反
對運動﹐而同時又因為有「原住民」運動的刺激﹐而逐漸在民進黨中成形
(申論最多的特別是鄭南榕的遺孀,有客家人身分的葉菊蘭女士(立
委))﹐而到九五年逐漸變成一種社會大多數人所同意的認知。所謂「四
大」指的是閩南(Hoklo)族裔、客家、外省(或者稱新臺灣人、新住民)、
以及原住民族。這當然是一個對於臺灣人民的所謂「血緣」來源﹐做了一
個重新分類與「創造」。它的出現﹐代表臺灣的「族群政治」﹐從一個
「省籍二分類」進入一個比較複雜的族群討論。為什麼會發生在反對陣
營?為什麼說反對論述的「創造」?為什麼是「四大」?為什麼說是「族
群」?又為什麼是「國家認同」問題的演繹論述呢?下面我們將進行這樣
的討論。
    一、為什麼是反對論述?因為﹐在過去中國國民黨的民族文化教育
中﹐愛國主義與共同的民族起源﹐遠遠超過「地域」的特殊性。臺灣人民
的歧異性、特殊歷史與不同人群間的(不平等)社會關係﹐無法在原來那
種同質化、民族同化的論述獲得承認與討論的機會。所以﹐臺灣的反對政
治運動﹐為建立新的社會組織原理﹐以反映當代的所謂「實際」政治與社
會關係﹐調整相互間的位置﹐故有必要將原來的不分化整體﹐「解構」、
重組。
    同時﹐在進入後解嚴時代﹐過去的「省籍分類」反對論述﹐「臺灣人
vs外省人」二分法中的「臺灣人」一類﹐把所有的閩南族裔語族裔、客
家語族裔、原住民族裔都包括在內﹐容易忽略「臺灣人」一類中的差異﹐
從而受到反對者有關「福佬中心主義」的指控。反對運動為在破除先前的
中華「同化主義」之後﹐仍然推動新的社會整合工作﹐必須重新界定不同
的人群﹐進而將這些差異重新整合到一個政治共同體的想像之中。
    二、為什麼是一種「創造」?「創造」代表一種新的發明。「四大族
群」作為取代「省籍問題」的一種新人群想像方式﹐這是勿庸置疑的。但
是﹐它們難道不是「原來」即存在、受到壓抑、現在只是「恢復」過去被
同化過程所壓抑的本質嗎?如果我們真的回到臺灣歷史﹐我們會發現﹐臺
灣的人群聚集與分類的方式﹐在不同的時代﹐不同的位置﹐經常在轉變﹐
如本文稍早關於臺灣開發時期、日本統治時期﹐臺灣的人群的不同結合所
做的敘述。
    更清楚地說﹐臺灣「原住民族」也是一個「新」的人群的創造﹐它是
八八年「原住民正名運動」、反抗「山地人、番仔」污名化的一個社會運
動的結果。而在下面我們討論「四大」的產生與「族群」的使用之後﹐就
更說明了它是「創造」而不是「恢復」的性質。
    三、何以是「四大」「族群」?
    「省籍」(「臺灣(本省)人vs外省人」)雖然常常被現在人當成一
種「族群分類」﹐但是﹐更正確的說﹐它其實應該是人們在討論特殊歷史
經驗(如「光復」與「二二八」、土地改革、威權統治)﹐或者說理解政
治歧異、政治權力分配不平等(「支配與反支配」)的一種方式。前面我
們已經討論過關於反對運動的二分類動員﹐這裡特別提到的﹐是反對運動
透過一種集體的行動與政治討論﹐改造了臺灣人對於自己和國民黨政權的
關係的看法﹐不但形成對於國民黨的另類想像﹐也更激發後來興起的「臺
灣人意識」﹐一種在集體政治行動中﹐透過對於環境的改造﹐而進行的
「自我改造」﹐也就是一種身份認同的集體計畫。
    這樣基於省籍歧異的政治討論方式﹐自我改造的集體過程﹐因為下面
的原因﹐而確定成為一種「四大」「族群」的討論方式:一)原住民運動
的興起、二)客家人運動的興起。而這兩個運動﹐基本上是在「統獨」與
「省籍對立」之外的社會力解放與取得權力的過程(empowerment)。
    「原住民運動」雖然說發生在八四年﹐先是在八八、八九年提出以
「正名」與「還我土地」為主的抗爭﹐然後提出要求訂定「原住民基本權
力法」、「原住民自治」、在行政院層級成立「原住民委員會」等。它的
主題在反對漢人中心的種族壓迫﹐並且試圖建立起關於「漢、原」的二元
對立論述﹐而不是在建立「省籍」或者「國家認同」的對立論述。
    而「客家人運動」以八八年的「母語運動」為轉捩點。這個運動其實
是客家的「族群尊嚴」與自我認同運動﹔它要求社會﹐特別是國家政策承
認客家語與文化的獨特性﹐加以尊重﹐並且試圖提昇客家人的自我意識﹐
取得在社會的充分發言權﹐而不是做疏離的少數。在此之前﹐「客家」並
不是一個被正視的公共議題﹐而在這個運動之後﹐透過客家社群的不斷自
我動員與改造﹐使得政治與其他的社會部門﹐陸續開始正視客家問題的合
法性。「客家運動」有兩個對立主軸﹐一個是針對國家的不公平的國語語
言政策﹐一個是針對傳統以「福佬」為領導主流的政治反對運動﹐他們對
於客家的少數身份的疏忽﹐或者對於「福佬」要求「客家」向臺灣中心意
識看齊的「同化」要求。因此﹐和客家人有關的身份認同、社會文化位置
問題﹐也不能簡單地歸納入原來和「省籍」有關的二分類法。
    民進黨的政治運動﹐如果要能夠茁壯﹐突破國民黨推動的「本土化」
的包圍﹐就必須團結更多的聲音﹐充實自己的立場與政治光譜。原來的
「省籍二分類」不能夠面對八八年以後、新的社會政治現象﹐所以﹐建立
一個較有包容性「臺灣人」想像的運動﹐有試圖和這些既「非外省人」、
又「非福佬人」的其他論述結合在一起的趨勢。也正因為如此﹐「四」個
人群分類誕生﹐而「族群」﹐也取代「省籍」成為最恰當的稱謂。
    四、何以是「國家認同」論述的演繹?
    前面已經指出﹐臺灣的「國家認同」問題和「民主運動」有雙方共生
的關係。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這兩個問題﹐都因為引發政治參與、政治平
等、「自決」的權力問題﹐人們必須在行動的論述中說明「其他人」、
「壓迫者」是誰﹐與「自己」、「被壓迫者」是誰﹐也就是討論彼此之間
的「差異性」問題。但是﹐和「民主」的問題不一樣﹐「國家認同」除了
「差異性」問題之外﹐同時也還必須界定「我們」這個集體﹐整個「國家
民族」﹐要如何才可能團結起來﹐「我們彼此之間」的關係既要有區隔、
但是又能成為「一個整體」的問題。簡單地說﹐基於民主的原理﹐人民應
該有「自決」、「分化」、「歧異」的空間﹐並且要求國家以及各主體之
間相互承認尊重﹐但是基於「國家認同」的原理﹐人民相互之間應該有某
種程度的「聯帶關係」﹐使得他們還是可能成為一個如同「共同體」般的
集體存在。
    毫無疑問﹐最近關於臺灣做為一個「政治共同體」的討論﹐也是由親
近民進黨、贊成台獨的反對陣營中所提出。首先是由鄭欽仁、謝長廷等所
說的「命運共同體」﹐主張不分「省籍」。臺灣兩千一百萬人都生長在臺
灣﹐應該發展出共同認同「臺灣」這塊土地與人民﹐不要有「過客」的心
理。(其後﹐李登輝在清除過去的外省統治集團、進行黨的本土化與省籍
鬥爭時候﹐在一些場合也提出了部分彼此﹐大家為了臺灣打拼的「生命共
同體」的說法)。
    會產生「共同體」的討論﹐正因為人們「同時」在進行「差異分裂」
與「團結重組」的雙重工作。所以﹐「共同體」問題的推出﹐代表臺灣的
反對運動﹐必須一方面迫使官方的文化霸權承認社會的異質性:「我們之
間不同、我們之間有差異分辨」﹐另一方面又必須重新肯定:「我們個
自﹐但是大家作為一個整體﹐仍然可能(在認同臺灣的基礎上)」。換言
之﹐如果既然已經強調臺灣的人群組合之間有很大之差異﹐不能被一個虛
假的「中國人」所統合﹐那麼現在又要如何告訴大家﹐臺灣的二千多萬人
大家其實還是一個「共同體」﹐都是「臺灣人」呢?以閩南族裔臺灣人為
主的反對運動﹐必須消除人們對於反對運動的「福佬中心」的疑慮:「客
家人」、「原住民」、甚至「外省人」他們可以「平等」地成為這個「共
同體」的一員嗎?
    「四大族群」做為「共同體」﹐基本上在面對這樣的問題。只要認同
臺灣土地與人民﹐「四大族群」是共同體。雖然仍然是政治修辭﹐但是在
某一個程度上﹐它試圖處理上述的既要進行差異分裂、又要統一整合的矛
盾。而人們會有這樣的矛盾﹐基本上並不是基於「民主」的理由﹐而是基
於民主之後、「自決」抬頭﹐「建國」、「國家認同」有整合的必要才帶
來的問題。正因為有建國的、國家認同的整合必要﹐才發生現今的「共同
體」討論﹐也才有用「四大族群」來完成「共同體」論述的不足問題。
「四大族群」固然起因為反對過去的「同質化」論述﹐但是﹐也是因為要
建立新的「共同體」而被更多的人士所承認與接受。
    一九九四年六月由「臺灣教授協會」參與推動通過的「臺灣共和國憲
法草案」(第二次臺灣人民制憲會議)中﹐第九章第一ΟΟ條﹐明白宣
告:「臺灣現有住民包含原住民、新住民(即外省人)、客家、Holo四大
族群﹐統稱為臺灣人。」同時在第一Ο四條中規定﹐各族群依法推派等額
國會議員﹐組成「族群委員會」﹐討論有關族群之法律案件﹐這算是反對
運動的「建國」運動者﹐對於這個論述做了一個定性式的敘述。
    新黨對於「四大族群」的態度﹐也反映出他們和台獨主義的「國家認
同」立場的差異。比如﹐九五年新黨在立委選舉時亦推出「族群與文化」
政策白皮書裡面﹐其中提到提到國家應該重視多元文化﹐成立臺灣原住
民、客家、閩南等各「文化研究院」﹐發展並保存各族群文化﹐同時﹐要
建立「文化中國」﹐並且繼續保存現在「蒙藏委員會」的工作內容。所
以﹐我們可以理解﹐新黨的工程師們對於「族群」的討論﹐除對於「原住
民」各族群有特別的國會名額(協商民主)規定之外﹐大部分還侷限於地
方文化、而不是政治的討論﹐而對於「外省人」作為一個族群﹐則還不能
完全接受﹐故而明顯地避開了提到「外省人族群」。新黨的反應可以說
明:傳統的中華民國愛國主義者﹐雖然試圖延續過去的「中國」想像﹐但
是也正反省過去粗糙的、統一的、壓抑性的國家民族教育﹐進而嘗試進行
新的跨族群的聯合工作﹐但是﹐對於用「四大族群」來定義「臺灣人」的
說法﹐顯然還是不能同意的。(註14)
    
結語
    本文的目的﹐在從一般人用來分析或者評論臺灣政治發展的「省籍問
題、族群衝突、國家認同問題」等討論切入﹐釐清不同詞彙之間的些微但
是顯著的差異(轉變)﹐分析它們的出現在不同的時代脈絡以及其政治意
義。而在討論它們之間的差異與轉變的問題的時候﹐同時展現出臺灣的政
治轉化過程。
    所謂「省籍問題」﹐它的基本指涉對象﹐雖然是外來者和當地的壓迫
支配﹐但是真正是社會組織各個層面的不平等現象﹐而「二二八」的衝突
被用來做為這種不平等現象的象徵。一方面國民黨黨國利用省籍進行權力
的安排﹐另外一方面反對者用反對「省籍壓迫」的臺灣人意識﹐來解決這
種不平等現象的政治計畫﹐一直到八九年以前以「民主化」為基調的反對
運動﹐幾乎都不斷在用「省籍」與「反抗、與要求平等參與」的論述。
    至於所謂「國家認同問題」的浮現﹐則發生在八七年之後﹐它是關於
建立一個以「臺灣人」(變動的定義)為主的獨立計畫。它有複雜的歷史
與國際關係因素﹐並不是因為「政治上、省籍上的不平等」這樣的單純的
原因。而臺灣的「國家認同」問題則因為九Ο年之後﹐國民黨內部的「省
籍問題」爆發﹐透過國民黨的分裂、新黨之成立而更加白熱化。在這個過
程中﹐用「四大族群」來定義的新「臺灣人」﹐從而誕生。「四大族
群」﹐因此是一種政治發明﹐一方面解構過去的「中國人」這樣的統一形
象﹐另外一方面用來定義一個新的「共同體」想像。
    因此﹐臺灣的「國家認同」問題並不是一個簡單由「外來統治者」、
「省籍問題」”自然”展開的﹔俗稱的「臺灣人和大陸人」、「本省人和
外省人」的對立﹐並不是因為原來存在的什麼對立的「族群特質、族群意
識」而產生的﹔而臺灣的政治反對運動從「爭民主」到「爭國家主權獨
立」的過程﹐也不是一個「族群衝突」的現象。之所以會走向這樣的途
徑﹐必須在一個大的、比較長遠的歷史脈絡來看。這樣的歷史脈絡包括臺
灣由原住民社會到被漢人遷佔、成為中國的邊疆社會、割讓予日本帝國﹐
成為日本帝國試圖豎立的殖民地樣版﹐到回歸祖國成為「反攻復國」的跳
板、美國西方防線的堡壘﹐以及這樣的長期歷史過程﹐不同的政治教化與
政治動員﹐對於人民的歷史意識、自我意識的長期外部改造﹐以及人民對
於這種改造反彈的內在改造作用。
    現在所說的「族群衝突」﹐是一種新的語言﹐是「國家認同」白熱化
後的演繹論述﹐用來理解臺灣因為白熱化的國家認同所引發的民間動員與
對立問題。「族群」的出現﹐一方面是臺灣社會的政治多元化過程﹐創造
出新的﹐或者重振了過去的「族群」身份﹐而原來的「省籍」二分法雖然
仍然被繼續使用﹐但已經沒有辦法反映已經發生了的社會現實﹐而「四大
族群」作為一個政治想像的創造﹐用來界定一種新的有政治主權的新「臺
灣人」﹐也還沒有被新黨人士正式完全接受。
    不可否認﹐「省籍」、「國家認同」、「族群」是相關的身份認同政
治計畫。不同社會位置、處於不同歷史拋物線的人群﹐各自為不同的集體
目的﹐動員其他和自己感覺與利害關係相近的人﹐進行社會改造與自我改
造的工作。這種社會改造與自我改造﹐就是我們所看到的「民主運動」、
各種「社會運動」、「建國運動」﹐以及相關的社會工程:創造新的分
類、建立分類意識、建立「共同體」意識的各種努力。
    最後﹐我們也必須再強調﹐這樣的「族群」分類政治﹐雖然看起來是
最能夠解釋一些人們的政治傾向﹐獲得經驗資料的支持﹐但是它仍然只是
社會歧異、社會組織的方式之一、而非最終決定性的、或者唯一的方式。
其他的社會分歧與分類﹐關於所得高低、階級、性別、年齡代間、職業
(專業)團體等﹐雖然經常被「族群」分類政治所遮蓋﹐無法充分突顯﹐
但是﹐進入九Ο年代中期之後﹐我們可以預期族群之外的其他社會衝突關
係、其他類屬﹐將取得更大的自主性。臺灣的「統獨」爭議雖然將繼續進
行﹐但是無論是「統」還是「獨」﹐將因為缺乏實際的內外條件支持它們
的立刻實踐﹐在社會上大部分的人﹐因為不同原因﹐希望至少暫時「維持
現狀」的情形之下﹐族群作為「國家認同」的演繹論述﹐它們的嚴重對立
現象﹐也將因此紓減。人們將更清楚看到﹐族群的分類將不能充分反映現
實生活的複雜性﹐也不能完全解決現實生活的壓迫問題。而前面提到的民
進黨與新黨的「大和解」、「大聯合」﹐從對立的關係上退縮﹐試圖尋找
反映政治現實的新政治議題﹐只是這樣一個開端。




   註 釋

1.參考民進黨中央黨部文宣部出版之《我們將帶來和平的訊息﹐大和解說帖》1995,12,19.
2.關於「社會分歧」與「政治分歧」的研究﹐主要有林佳龍1989﹐吳乃德1992﹐1994﹐
  王甫昌1994等。
3.這裡的人群分類﹐基本上是根據父親的籍貫來源來界定的。所以﹐的確是有從父系思
  考的偏見﹐而且有簡化通婚、或者忽略母親的籍貫來思考問題的情形。
4.幾乎所有的調查均顯示﹐如此定義的「臺灣人意識」﹐歷年來均在上升之中。
5.「新黨」的確有爭取跨族群的支持能力﹐比如有45%的支持者屬於閩南族裔臺灣人﹐
  (雖然低於人口中的臺灣閩南族裔比率達0.66倍)﹐所以﹐新黨不是簡單地「外省黨
  」﹐而的確是反台獨中華民國黨﹐要做「中國人」的黨。
6.臺灣原住民族的分類﹐長期以來﹐接受日本學者建立的九分類模型﹐但是﹐晚近因為
  原住民的族群身份復振運動﹐不但名稱有改變﹐而且﹐一些被認為已經漢化而消失的
  族群﹐再「出現」﹐使得分類益發複雜化。
7.Holo或者Hoklo是不同的羅馬音標﹐意思是一樣﹐但是﹐它的華文書寫方式﹐就很不
  一樣﹐有的寫成「河洛」,有的寫成「福佬」﹐現在而又以後者為多。所以﹐本文有
  時候也會用「福佬」來指稱。
8.根據林偉盛轉錄清代學者劉家謀的說法﹐臺灣在清統治時代的人群分類是十分複雜的
  ﹐他說:「北路先分漳泉,繼分閩粵,彰淡又分閩番且分晉、南、惠、安、同,南路
  則分閩、粵﹐不分漳、泉」。(林偉盛1993:62)而當時的原住民﹐則又依漢化、可
  為官府統治的程度﹐再分為「生番」、「熟番」兩類別。清朝時期臺灣的複雜分類意
  識與人民的武裝衝突﹐和臺灣作為中國籍移民的新開拓領土、複雜土著社會的存在、
  大清帝國的邊疆﹐缺乏統治能力的失職政府﹐都有密切的關係。
9.這下面的討論﹐有一些觀點已經在張茂桂(1993a)的著作中表達﹔這裡則對於上述
  文章重新做一些整理。
10.事實上﹐各族群之間的相互評價是不一致的﹐主觀上﹐大家都覺得「別人」比較佔
  優勢。一般說來﹐閩南族裔和客家人他們都覺得「外省人」的政治影響力是最大的﹐
  但是「外省人」族裔認為閩南族裔的財富最大﹐自己的經濟條件比較差。至少在九四
  年之前的調查均顯示如此的結果。而人們覺得「政治」影響力的不公平﹐超過其他的
  方面的不公平。(參考張茂桂1994a,1994b。)
11.但是儘管如此﹐對於國民黨政府來說﹐任何的「自決」主張﹐已經足以構成「臺灣
  獨立」之主張。一九七一推出聯合國時﹐臺灣長老教會提出「國是聲明」提出要建立
  新的國家、標榜「人民有權利決定他們自己的命運」﹐一九七八年中美斷交﹐黨外的
  「國是聲明」提出類似的「住民自決」主張﹐可以說是臺灣民主運動開始建立關於「
  臺灣獨立」的論述的辦法﹐一九八三年黨外在參加增額立法委員選舉時﹐提出「共同
  政見」﹐再度提出「住民自決」的概念﹐這些「人民自決」的主張﹐雖然都無法脫離
  台獨的意圖﹐但是﹐基本上仍然是一種「民主」的爭取過程﹐它也沒有辦法標榜更改
  國號、國名等這些更為「具體」的台獨主張。
12.參加反對運動之前即涉及在軍隊發展臺獨組織而一度被處終身監禁的施明德﹐與流
  亡海外的郭雨新的島內的助理陳菊二人﹐「可能」「牽涉」程度較多。
13.當時臺灣的空中﹐無休止充斥互相敵視的「地下」(非法)電台節目﹐雙方支持群
  眾在空中互相攻擊﹐比如一方面使用「『台獨法西斯』、『台獨義和團』、『皇民化
  台獨』」﹐另外一方面使用『中共同路人』、『台奸』、『吳三桂』、『極右派』、
  『中國豬滾回中國』」等均極端醜化與意圖「消滅」對方之仇恨用語,而計程車司機
  團體之間﹐司機和乘客之間﹐每每為不同的政治立場而發生衝突﹐不良幫派也趁機相
  互修理對方。同時還在九五年九月二十五日在高雄發生「新黨」之合法集會被民進黨
  支持者羞辱與攻擊﹐警察袖手旁觀的街頭衝突﹐引發新一階段的社會緊張。
14.國家核准之國民教科書之編輯﹐成為新的「文化戰爭」的戰場。在最近國家委託的
  國中一年級的社會課本的草稿中﹐已經出現了「我們是四大族群」與「新臺灣人」的
  書寫方式。至於是否會真的政治成為國家支持的「民族」論述﹐則還在未定之數。而
  在一些由民進黨籍縣長所核備的國中「鄉土」教材中﹐裡面涵蓋了閩南族裔、客家、
  原住民部落的介紹﹐但是﹐沒有「外省人」的介紹。(見鄧建邦1995)










參考書目

Barth, Fredrik (ed.)
1969  Ethnic Groups and Boundaries, the Social Organization of Cultural Difference.
London: George Allen & Unwin.

Barth, Fredrik
1994  "Enduring and Emerging Issues in the Analysis of Ethnicity." Pp. 12-32 in Hans
Verneulen and Cora Govers (eds.) The Anthropolgy of Ethnicity, beyond 'Ethnic Groups
and Boundaries.' Amsterdam, Het Spinhuis Pub.

Chu, Yun-han
1992  Crafting Democracy in Taiwan. Taipei: Institute for National Policy Research.

Chun, Allen
1994  "From Nationalism to Nationalizing: Cultural Imagination and State Formation in
Postwar Taiwan." Australian Journal of Chinese Affairs. 31:49-69.

Wachman, Alan 
1994  Taiwan: National Identification and Democratization. New York: M.E. Sharpe. 

Winkler, Edwin
1984  "Institutionalization and Participation on Taiwan: From Hard to Soft
Authoritarianism."  The Chinae Quarterly, 99:481-99.

王甫昌
1994  <族群同化與動員>﹐《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集刊》﹐第77期﹐頁1-34。
王振寰
1989  <臺灣政治轉型與反對運動>﹐《臺灣社會研究季刊》﹐第二卷第一期﹐頁71-116。
1993  《資本﹔勞工、與國家機器:臺灣的政治與社會轉型》﹐臺灣社會研究叢刊-04。
林佳龍
1989  <威權侍從整體下的臺灣反對運動-民進黨社會基礎的政治解釋>﹐《臺灣社會研究季
刊》﹐第二卷第一期﹐頁117-144。
林偉盛
1993  《清代臺灣社會與分類械鬥-羅漢腳》﹐臺灣歷史大系﹐台北:自立。
周玉蔻
1993  《李登輝的一千天:1988-1992》。台北:麥田出版社。
吳乃德
1992  <國家認同與政黨支持-臺灣政黨競爭的社會基礎>﹐《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集刊》﹐
第七十四期﹐頁33-61。
1994  <社會分歧與政黨競爭:解釋國民黨為何繼續執政>﹐《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集刊》﹐
第七十八期﹐頁101-129。
吳睿人
1994  <三個祖國:臺灣戰後初期國家認同的競爭與形成>﹐臺灣政治學會年會論文。
陳銘城
1992  《海外台獨運動四十年》。台北:自立。
陳隆志
1993  《臺灣的獨立與建國》。台北:月旦。
黃秀政
1992  《臺灣割讓與乙未抗日運動》。台北:臺灣商務印書館。
黃昭堂
1995  <臺灣人的反殖民及nationalism的發展>﹐臺灣研究基金會研討會論文。
張茂桂
1989  《社會運動與政治轉化》。台北:國家政策研究中心。
1993a <省籍問題與民族主義>﹐蒐於張茂桂等《族群關係與國家認同》﹐頁233-278﹐台北:
業強。
1993b  <社會變遷與社會力的釋放>﹐蒐於江炳倫編﹐《挑戰與回應-民國七Ο年代臺灣的鉅
變》,頁1-40。台北:自由基金會。
1994a  <語言、族群意識與政治傾向-「閩南人」與「客家人」的比較>﹐蒐於《臺灣地區社會
意向調查報告》﹐頁111-133﹐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
1994b <臺灣的族群、階級與覺察之不平等>﹐蒐於劉兆佳等《發展與不平等:大陸與臺灣之社
會階層與流動》﹐頁291-392。香港: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
楊聰榮
1992  《文化建構與國民認同:戰後臺灣的中國化》﹐清華大學社會人類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鄧建邦
1995  《歷史、身份建構、與臺灣民族主義》﹐臺灣大學三民主義研究所碩士論文。
鄭梓
1992  <試探戰後初期國府之治臺策略-以用人政策與省籍歧視為中心的討論>﹐蒐於二二八民
間研究小組編《二二八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229-278﹐台北:自立。
喜安幸夫(廖祖堯譯)
1992  《臺灣武裝抗日祕史》(譯者自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