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暴力統治
台灣教授協會聲明
1991年10月21日
依民主政治原理、國民主權原理,人民及各種人民團體都有權對國家前途及國事表達意見或提出主張,不容公權力任意鎮壓,濫用公權力就是暴力統治,必遭人民唾棄。
台灣主權獨立是指:台灣主權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獨立自主不受外力干涉的國家。這是不容否認的事實,也是符合現行國際法規範、國際秩序及國際潮流的常態。既使是國民黨政權也不得不主張台灣主權獨立,否則豈非淪為竊据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的叛亂團體。因此,「台灣主權獨立、台灣是一個獨立主權國家」是理所當然的主張及事實。此已成為台灣人民的共識,實不容少數人再扭曲「台灣」的意義,指責為分裂國土或歷史罪人,更不容任何宣揚「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的出賣台灣主張。任何具體闡明台灣主權獨立事實的人民及團體,都是勇於負責、面對現實、言行一致的愛國者,絕非內亂犯罪者。
其次,民主國家依國民主權原理,國民有制憲權及修憲。因此憲法條文中所規定的國名,國民當然有權主張變更。長久以來,國際社會已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而且是唯一的中國,因此拒絕中華民國名稱之使用,此乃周知的事實,國民黨政權亦明知國名不能使用,而非法改用中華台北、遠東、北美、亞東等不像國名,不能象徵台灣是主權國家的名稱,令各國不解。台灣人民深知,各國不承認中華民國、不承認國民黨政權代表國的主張,絕不等於各國不承認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或否認台灣人民擁有台灣主權,有權建立代表台灣的政府。因此,各國都使用台灣政府、台灣總統、台灣人民,願意以台灣稱呼我們。基於此一事實,為求國家能存立於國際社會,為達到全民加入聯合國的願望,為追求使台灣人民有尊嚴的活躍於全世界各角落,改稱「台灣共和國」之民意自然形成。民進黨為反應正確民意,將更改國名為台灣共和國之主張列入黨綱,是有前瞻性政黨的行為,也是其應有的權利。
最後,國民黨政權既然主張「台灣主權獨立,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早已是獨立國家」。則,對外應嚴正表明抗拒中華人民共和國武力犯台的決心,保護台灣人民的安全,而非容忍少數野心政客代理中共恐嚇台灣人民,製造恐懼與不安。對內,應致力於形成台灣命運共同體,共同思考台灣前途,設法以主權國家的地位加入聯合國,而非容忍少數主張以暴力統治人民的政客,濫用國家公權力來鎮壓人民及各團體表達民意,進而恐嚇正義之士的生命、剝奪其自由,煽動社會的對立與衝突。
台灣教授協會基於關心台灣前途,一向以團結台灣人民認同「台灣主權獨立」、「建設獨立自主國家」為努力目標。在此聲明,政府與人民應為一體而非敵對,尊重各種民意乃政府責任,而非以暴力鎮壓人民和平、理性的表達意願。我們堅決反對暴力統治及任何反民主的鎮壓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