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評三黨修憲方案

台灣教授協會關於當前憲改的聲明

1997年4月27日

 

最近喧騰的修憲問題,從國發會以來各主要政黨討論的過程可以發現:中國國民黨是「便宜行事,治絲益棼」:首先為了去除閣揆同意權的夢魘,引進所謂法國的雙重行政首長制,卻又不放心總統職權被行政院長侵奪,而汲汲把總統主持國安會議的優越權入憲;明知省制必須處理,卻夾雜中生代卡位之爭,弄出一個沒有民意基礎卻對縣市自治有監督權的省級組織;為了強化中央對地方派系的操控,卻假借廢除鄉鎮市長選舉的方向博取美名,遭遇基層反彈則又想辦法使「表現優良者可續聘一任」,處處可見其便宜行事治絲益棼的特性。

民進黨方面,是「權謀取向,為德不足」:該黨主流派基於單獨執政無望的假設,早就推銷雙重行政首長制,以便在制度上保證聯合政府的必然性;當此事與國民黨一拍即合,該黨長久以來主張之廢省廢國大即可妥協成為凍結省級選舉而不廢省、改變國大選舉方式而國大職權照舊,顯見其權謀取向、為德不卒的特性。

新黨方面,則是「左右為難,進退失據」:到目前為止,該黨到底主張內閣制或總統制?其具體配套如何?俱不清楚,只在反對日本式單一選區兩票制及反對國民黨式的凍省等方面思與民進黨聯手,但是對於民進黨另一配套之「省及國大落日條款」則又興趣缺缺,顯示其意識型態包袱仍重。

本會長期以來主張台灣應制定新憲才可能長治久安,目前上述三黨之修憲方案皆在中華民國憲法本文不變、只更動增修條文的前提下所為,實有延續中華民國體制,使台灣在理論上淪為「中國一部份」之嫌疑。惟目前台灣社會處於國家認同紛歧之過渡時期,若不得以,須在現階段選擇一比較合乎民主原理之制度,本會願提出下列主張:

 

()反對雙重行政首長制,主張總統制,以符合權責分明,以端正政治風氣。

()反對台灣省制及國民大會制變換形式繼續存在,支持日落條款的設計。

()反對廢止鄉鎮市長選舉,以免因噎廢食,破壞地方自治精神。

()反對在過渡時期「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的增修條文體制下進行憲改公投,以免傷害國民主權原理。

()反對任意延長現任立委、鄉鎮市長任期,以免破壞選舉契約。

 

 

 

 

 

 

總評三黨修憲方案

陳少廷發言紀要

 

一關於立委選舉:單一選區兩票制(德國式),原住民保障採單軌式。

¬ 名額200,其中半數100,依單一選區選出90,原住民分平地、山地,依全國為選區,各選出5(其中至少一名為女性),10名。(僑民代表乃「海賊」應取消)

­ 政黨比例代表占50%(100),採德國式,即以政黨得票比例決定席次數,扣除各區域代表席次後,再分配政黨比例代表。理由:德國式可使國會席次接近各政黨實際得票率,較公平。KMT版採日本式,乃以大吃小,並不公平,且名額只占25%,也是不公平。(日本去年眾議員選舉,自民黨在小選區獲38.6%選票,卻得56.3議席;在比例代表政黨得票率只33%卻獲35%的席次,顯然不公平)

® 婦女保障名額,在比例代表席次中,每四人中應有一名女性。

S 新黨主張中選區(68),係為其利益設想,並不合理。

S 樹立民主公正的選舉制度,始能為我國政黨政治的健全發展奠定基礎。

.關於國代選舉:應由第二張政黨選票產生,不可依總統得票率(因如採二輪制,即第三黨以下將無法產生國代),亦不宜依立委得率產生,因立法院遭解散時,國代是否也應同時解散重選,將發生爭議。

¬ 名額100,其中原住民至少10,婦女至少25(1/4)

­ 國代應訂落日條款,將其職權(如人事同意權)交給立法院。

.應「廢省」,不是「凍省」;取消省自治選舉,當然應走向徹底「廢省」。KMT態度軟化,係受宋系人馬及省議員方向的反彈所致。KMT版設「省政府」、置委員若干人,其中一人為主席;又設「省諮會」,置省諮議員,這種官派省主席與諮議員,乃開民主倒車。而成為中央政府派出所的省政府,竟擔任「縣市自治之監督機關」,在法理上說不通。新黨反凍省者,乃大中國主義作祟,不值一駁。這次修憲,可能一無所成,然如能達成「廢省」,則功德圓滿!

 

解構「嗜血症候群」

釋昭慧

一遇到困難,就用「殺戮」的方式來解決,連受殺戮的對象對我們有再大的貢獻也不例外,這種「嗜血」性格與「過河拆橋」的心態,幾已成為台灣官方和民間牢固的共識。在這全國哀痛難當而激憤難忍的時刻,「人權」成了被遺忘的真理,而我們卻忘了冷靜思考:嗜殺成性的兇手,其實不過就是「用殺戮的方式來消除障礙物」的社會價值觀最貫徹的實行者。

口蹄疫或狂犬病的處置方式,是社會心靈病態的呈現,它提醒我們:一遇到困難,就用「殺戮」的方式來解決,連受殺戮的對象對我們有再大貢獻也不例外,這種「嗜血」性格與「過河拆橋」的心態,幾已成為台灣官方和民間牢固的共識。這些困難容或有別的方式可以解決,但是基於「經濟」或「省時省力」的考量,讓「障礙物」一死了之永遠是最省事的辦法,至多事後給他()們「超度」或「慰靈」一下,這樣的心理自衛機轉,就可以讓官員與全民心安理得,然後繼續好吃好睡,像甚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

這是一種何其麻木、冷漠、殘酷、無情的魔性訓練!當「殺戮」成為這個社會解決問題的慣用模式時,我們業已訓練了一批心性凶殘、刻薄寡恩、殺人不眨眼的凶手,他們隨時隨地都可以為財、為權、為恩怨情仇,甚至於只是為了滿足自己職業慣性的嗜殺癖,而不惜動用各種令人髮指的手段,凌虐或殘害無辜,他們也自有一套心裡自衛機轉,使自己在行凶之後,心安理得,好吃好睡,像甚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

體會得這層道理,我們就不難理解:為何劉邦友一門八口、彭婉如、白曉燕乃至許多無辜的生命,會死得這麼痛苦悲慘!也更不難理解:為何每遇到這種重大殺戮案件,社會上的普遍反應就是「治亂世用重典」、「以牙還牙」、「格殺勿論」的聲音價響,而這回連「仿新加坡用鞭刑」的呼聲都出現了!在這全國哀痛難當而激憤難忍的時刻,「人權」成了被遺忘的真理,而我們卻忘了冷靜思考:嗜殺成性的凶手,其實不過就是「用殺戮的方式來消除障礙物」的社會價值觀最貫徹的實行者。

我們嚴厲譴責殘忍的罪犯,我們為受害者及其家屬同聲一哭!但我們不禁要質疑:以牙還牙的重刑真能減低殺害,而帶來心靈與社會的和平嗎?我們別忘了:在台灣,擄人勒索本就是量行最重的「唯一死刑」,但擄人勒索在近些年卻不增反減,其手段也益趨殘忍,此一現實,難道還不足以棒喝那些迷信重刑功效的人嗎?

還有,假使我們對「善待人質」與「殘害人質」的兩種罪犯都一律課以死刑,那是否會使原無殺意的罪犯為了減低破案機率以自保,而不惜殺人質以煙滅人證物證?然則「唯一死刑」容或可以滿足我們的報復慾,卻也可能悄悄地為命若懸絲的人質敞開了鬼門關!

古德云:「欲知世上刀兵劫,先聞屠門夜半聲!」台灣人民的諸多災劫,都從嗜血症候群而來,正因如此,碰到問題,「嗜血症候群」不宜立刻發作!我們不妨從人文社會面作多向度的反省與改進,而不要增強「用殺戮的方式來消除障礙物」的社會價值觀,否則你我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成為下一個受害人,因為我們都有可能成為別人奪才、奪權的「障礙物」,成為「嗜血症候群」的受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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