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與武力犯台

陳進中 桃園振聲高中老師

(一)尊重人權為世界潮流

自中世紀自治都市的興起和農業革命的產生以來,「人」從封建君王手中釋放出來,歷經文藝復興及宗教革命的思想大解放,創造出「人」的普遍價值觀。爾後洛克的「天賦人權」、「主權在民」和盧梭「民約論」之闡揚,更凸顯出自由、平等與人性的尊嚴。法國大革命之「人權宣言」更明確提出人性尊嚴的重要性。

十九世紀歐洲盛行領土轉移時,讓居民有自由選擇國籍的權力。二次大戰時的「大西洋憲章」與一九七三年生效之聯合國「國際人權法規」第一條明文規定:「所有人民有自決的權力,所有人民依據這權力,自由決定其政治地位」。

因此現今的民主國家多依據此項公約,以人民為主體,主權、土地為人民所有,政府僅是為人民服務而存在。依據聯合國憲章第一條第二節規定:「尊重人民的平等權及自決權」,故臺灣人民當然有權拒絕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未經臺灣人民同意,私自宣布臺灣歸入中華民國版圖,臺灣人民歸入中華民國的國籍。

(二)二二八悲劇不尊重人權的結果

當日本依「馬關條約」領有臺灣時,尚且讓臺灣人有選擇國籍的權力,而當時選擇入籍大清帝國的居民僅有四仟伍佰人,占當時總人口比例不到千分之二,可見臺灣住民對這塊土地的感情,遠重於對中國的感情。而國民黨政府於一九四五年接管臺灣時,對臺灣巧取豪奪,「五子登科」,使半世紀以來,從未缺糧的臺灣,竟然發生糧荒,物價飛漲,民不聊生。臺灣人基於基本人權,群起抗爭,而國民黨政府竟然以最野蠻且極不人道的「大屠殺」來對付臺灣人,造成臺灣人心中永遠抹不掉的陰影二二八事件。

自從國民黨政府喪失中國政權後,流亡臺灣,竟大言不慚的說:「清朝曾領有臺灣二佰多年,所以臺灣是中國的固有領土,臺灣人是中國人」。假如這話能成立,美、加、紐、澳等國與英國同文同種,也都曾是英國的領土,那英國也勢必要再度的統一這些國家,完成其「大不列顛民族」的神聖使命嗎?或一國多制,主權共享等歪理的狂言嗎?

(三)獨立建國是最佳防禦

但蠻橫不講理,不知人權為何物之中華共產帝國,武力犯臺的藉口正是「固有領土」、「民族使命」,假若我們仍然喪失心防,不能一致抵抗,最後只有再一次等待「二二八大屠殺」的悲劇再度重演。若我們認為中共武力犯臺的意願不變,那臺灣唯有宣布獨立建國,當然會引起中共出兵,但那也只不過是將那一天的來臨提前罷了。若等到中共國力充沛,那它就可選擇最有利的時機犯臺。相反的,若臺灣選擇最佳時機宣布獨立,縱然引起中共出兵其實中共不一定出兵,那臺灣獨立建國之路就順暢多了。

基本人權的共識為國際間所認同,故若中共武力犯臺,我們仍有下列幾項利器:

  1. 臺灣領土歸屬權尚未決定,大戰五十年後的今天,國際間仍持相同看法。
  2. 中共未曾統治過臺灣,這是全世界所共知的事實。
  3. 在舊金山和約、中日和約等正式條約中均未見臺灣歸屬中國之條文。
  4. 蘇聯瓦解後,中國即成了美、日二國的假想敵,由於臺灣地理位置的重要性,為了自身的利益,當然不願見到台灣落入中國手中,故必然伸出援手,出面干預或協助。

所以臺灣人民為避免「二二八大屠殺」的歷史重演,不必自怨自艾於中國的武力威脅與打壓,我們必須勇敢的向世人表達追求獨立建國的決心與壯志,如此友邦及國際社會才會出力相助,以維護基本人權的理念,那您還在猶豫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