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中國經貿交流問題之探討
王塗發
國立中興大學經濟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一、 前言
自從一九四九年中國國民黨政府退守台灣,與中國共產黨政府隔海對峙以來,台灣與中國之經貿關係便告中斷。直到中共當局在一九七九年一月發表「告台灣同胞書」,提出兩岸應立即「通商、通郵、通航」的三通政策,並在五月頒佈「關於開展對台灣貿易的暫行規定」,台灣與中國的經貿關係才重新開始。惟因當時台灣的回應是採取「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三不政策,且規定台商不得與中國大陸進行貿易,故兩國之經貿往來只能以間接的方式進行,且數量有限。台灣當局在一九八七年八月才首次有限度地開放 29 項中國大陸重要農工原料進口,並於十一月開放一般民眾赴中國大陸探親;而在中國方面,中國國務院則於一九八八年七月發表「鼓勵台灣同胞投資規定」廿二條,規定給予台商投資中國大陸之優惠條件[1]。這是一項影響兩國經貿交流甚大的措施。
台灣自一九八七年以來,隨著外匯管制放寬,新台幣大幅升值,以及國內投資環境惡化(例如公共設施不足、治安惡化、政爭不斷…等),而形成國內企業外移的一股推力。另一方面,國際新保護主義形成壓力,再加上中國當局採取經濟開放政策,歡迎台商赴中國投資,而導致中國市場對台商形成一股致命的吸引力。這一推一拉之間,形成一股巨浪,更帶動台商對中國投資的熱潮。一國之企業到國外投資,原本是一國經濟發展過程中相當自然的事,但是到具有強烈敵意的國家投資卻是不尋常。事實上,台商在間接投資中國之前,早已赴東南亞各國(如泰國、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等國)投資,並未引發任何議論,唯獨因為中國對台灣仍懷敵意,無時無刻不想併吞台灣,故台商對中國投資才會引起國人高度的關切與爭議。
台商的中國投資行為,對台灣究竟會產生何種影響?是利還是弊?利多弊少還是弊多利少?兩國經貿交流之熱絡,究竟會給台灣帶來怎麼樣的後果?台灣能夠繼續維持經濟優勢嗎?或是台灣經濟將因過度依賴中國而終為中國所兼併?未來台灣該如何因應?這些都是台灣所面臨的嚴重問題,也是值得國人深切關心的課題。本文的主要目的即是要探索這些問題及其因應對策。
二、 雙邊經貿交流概況
台灣與中國之間的雙邊經貿交流情況,可從投資與貿易兩方面來觀察。
(一)
間接投資
在間接投資方面,台灣當局於一九九○年八月發佈「對大陸地區從事間接投資或技術合作管理辦法」後,台商赴中國間接投資才有規範可循。根據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對外投資之統計資料,累計自一九九一年一月至一九九八年年底止,總計核准台商間接投資中國21,646件,總核准金額為132.43億美元。不過,此項資料可能低估甚多。根據海基會網路上的「兩岸交流統計資料」,中國公布,台商自一九七九年一月至一九九八年十二月累計協議投資件數高達41,422件,協議投資金額412億美元,實際投資金額214億美元。而這些數據仍可能會有低估。
根據投審會的資料,歷年來核准台商間接投資中國之累計總金額132.43億美元,占我國歷年(1952~1998)來核准對外投資總額318.53億美元的41.57%,高居我國核准對外投資的首位,遠超過第二位的美國(占12.95%)(詳見表1)。若依對中國投資協議金額佔本國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比例來看,根據李玉書(1994)的研究,台灣高居世界第二或第三位,僅次於香港,而與新加坡在伯仲之間,遠較日本以及歐、美國家高出30至50倍之巨(見表2)。這些歐、美、日各國與中國都有明確的關係與定位,其投資中國的比例尚比我國低得多,顯示我國投資中國的比例已高到不容忽視的地步。台灣對中國投資協議金額曾超過國內生產毛額(GDP)的4.6%,目前也仍在2%左右。世界上只有香港的這項比率比台灣高,但香港對中國的投資其實也有不少是台商的轉投資。而在中國投資也很積極的日本,對中國投資則還不到其GDP的千分之一。由此可見,台灣利用中國市場的程度已遠超過其他國家。即使對中國的依賴度不再上升,甚至稍微下降,台灣也不會由於比別國少利用中國市場而使經濟發展不如他國。如此高的投資比率,即使純從經濟上來看,也已經造成我們國內投資資金大幅減少的效果。
依台灣經濟研究院(1999)的資料,台商投資的行業過去幾年來主要分布於電子及電器製造業、食品及飲料製造業、基本金屬製造業、塑膠製品製造業、化學品製造業等,一九九一年到一九九八年累計的投資金額依序為27.94億美元(占總金額26.72%)、11.78億美元(占11.27%)、11.35億美元(占10.85%)、10.56億美元(占10.10%)、8.63億美元(占8.25%)(參見圖1)。其中電子及電器製造業一直位居第一位。很顯然的,由投資的產業結構來看,並非在台灣難以生存的低技術勞力密集產業才會到中國投資,台商對中國的投資已逐漸大型化,並轉向較為資本及技術密集的產品。長此下去,這將是台灣的一大隱憂。
表1 台灣核准對外投資統計
單位:千美元,%
期間 |
|
1998年 |
|
累計(1952~1998年) |
|
|
地區別/國別 |
件數 |
金額 |
金額比重(%) |
件數 |
金額 |
金額比重(%) |
中國 |
1,284 |
2,034,621 |
38.17 |
21,646 |
13,242,658 |
41.57 |
美國 |
402 |
598,666 |
11.23 |
1,683 |
4,123,363 |
12.95 |
馬來西亞 |
14 |
19,736 |
0.37 |
229 |
1,388,436 |
4.36 |
香港 |
48 |
68,643 |
1.29 |
477 |
974,185 |
3.06 |
泰國 |
23 |
131,186 |
2.46 |
258 |
881,103 |
2.77 |
越南 |
22 |
110,078 |
2.06 |
171 |
709,634 |
2.23 |
印尼 |
15 |
19,541 |
0.37 |
160 |
529,064 |
1.66 |
英國 |
19 |
9,724 |
0.18 |
78 |
326,776 |
1.03 |
新加坡 |
56 |
158,176 |
2.97 |
257 |
846,946 |
2.66 |
日本 |
36 |
29,596 |
0.56 |
172 |
180,979 |
0.57 |
賴比瑞亞 |
0 |
32,350 |
0.61 |
8 |
111,661 |
0.35 |
澳大利亞 |
4 |
2,292 |
0.04 |
30 |
81,054 |
0.25 |
其他地區 |
258 |
2,116,314 |
39.70 |
1,129 |
8,456,708 |
26.55 |
合計 |
2,181 |
5,330,923 |
100.00 |
26,298 |
31,852,567 |
100.00 |
註:1.對中國係屬間接投資。
2.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給予赴中國投資廠商三個月期限(86年
7~9月)補辦許可登記,故中國數據係含補辦並經許可之統計。
資料來源: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
資料來源:台灣經濟研究院編撰,兩岸經濟統計月報,1999年1月。
表2 各國對中國投資協議金額佔GDP比例 單位:%
年別 香港 台灣 日本 菲律賓 泰國 馬來西亞 新加坡 印尼
1985 13.2869 0.0000
0.0350 0.1320 0.0390 0.0008
0.4268 0.0020
1986 4.0172 0.0000
0.0106 0.0127 0.0317 0.0009
0.7738 0.0000
1987 4.3580 0.0985
0.0125 0.0911 0.0093 0.0303
0.3447 0.0016
1988 6.5464 0.3434
0.0095 0.0192 0.0632 0.0150
0.5499 0.0024
1989 5.1942 0.3540
0.0153 0.0111 0.0822 0.0070
0.3813 0.0010
1990 5.6239 0.6306
0.0156 0.0245 0.0521 0.0075
0.2857 0.0003
1991 8.7208 0.7980
0.0242 0.0386 -- 0.0854 0.3861 0.0094
1992 41.5830 2.6833
0.0593 0.5207 -- 0.3629 2.1652 0.0961
1993 -- 4.6454 0.0693 1.1733 --- --- --- ---
1994 35.4927 2.2384
0.0967 0.4548 0.5456 0.0009
5.4993 0.1608
年別 德國 法國 義大利 英國 瑞士 美國 加拿大 澳洲
1985 0.0033 0.0095
0.0058 0.0161 0.0008 0.0285
0.0025 0.0043
1986 0.0048 0.0007
0.0092 0.0163 0.0185 0.0124
0.0242 0.0085
1987 0.0120 0.0072
0.0008 0.0096 0.0202 0.0075
0.0061 0.0112
1988 0.0039 0.0024
0.0013 0.0157 0.0147 0.0076
0.0080 0.0043
1989 0.0126 0.0010
0.0070 0.0101 0.0027 0.0122
0.0077 0.0185
1990 0.0030 0.0010
0.0005 0.0386 0.0082 0.0065
0.0026 0.0036
1991 0.0354 0.0009
0.0015 0.0407 0.0086 0.0096
0.0052 0.0090
1992 0.0073 0.0218
0.0085 0.0850 0.0174 0.0517
0.0554 0.0511
1993 0.0146 0.0189 --- 0.4755 0.0130 0.1031 0.2149 0.1037
1994 0.0701 0.0175
0.0221 0.2683 0.0959 0.0892
0.1621 0.2631
資料來源:1、李玉春,「對外投資對我國製造業影響再探討」,台灣經濟研究院,1994年6月。
2、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tatistics。
3、香港統計月刊,1995年10月。
(二)
間接貿易
在間接貿易方面,台灣與中國之貿易往來,自一九七九年中國採取「對內改革、對外開放」的經貿政策後開始恢復。在中國開放的初期,台灣是以較負面的「三不」政策為因應,雙方大部分貿易往來都是透過香港轉口,且貿易總金額也不高,成長率亦呈大起大落之現象(見表3)。由表3的資料可以看出,台灣向中國出口,在1984∼1985年以及1987∼1988年出現兩次急遽上升的情形;而在一九八八年之後則維持高度的成長率。自一九八七年至一九九七年間,台灣向中國出口金額由1,226.5百萬美元提高到22,455.2百萬美元,增加幅度非常大。由於受到亞洲金融風暴的衝擊,一九九八年的出口才衰退。同期間,台灣自中國進口金額亦呈現大幅成長的現象,由一九八七年的288.9百萬美元,增加到一九九八年的4,110.5百萬美元。
表3 台灣對中國貿易依存度估計
單位:百萬美元
年別 |
台灣對中國出口 |
台灣對外輸出總額 |
台灣對中國出口依存度(%) |
台灣自中國進口 |
臺海兩岸貿易總額 |
台灣對外貿易總額 |
台灣對中國貿易依存度(%) |
||||
|
(1) |
|
(2) |
(3)=(1)/(2) |
(4) |
(5)=(1)+(4) |
(6) |
(7)=(5)/(6) |
|||
1981 |
384.8 |
|
22,611 |
1.70 |
|
75.2 |
460.0 |
|
43,811 |
1.05 |
|
1982 |
194.5 |
|
22,204 |
0.88 |
|
84.0 |
278.5 |
|
41,092 |
0.68 |
|
1983 |
201.4 |
|
25,123 |
0.80 |
|
89.9 |
291.3 |
|
45,410 |
0.64 |
|
1984 |
425.5 |
|
30,456 |
1.40 |
|
127.8 |
553.3 |
|
52,415 |
1.06 |
|
1985 |
986.8 |
|
30,726 |
3.21 |
|
115.9 |
1,102.7 |
|
50,828 |
2.17 |
|
1986 |
811.3 |
|
39,862 |
2.04 |
|
144.2 |
955.5 |
|
64,043 |
1.49 |
|
1987 |
1,226.5 |
|
53,679 |
2.28 |
|
288.9 |
1,515.4 |
|
88,662 |
1.71 |
|
1988 |
2,242.2 |
|
60,667 |
3.70 |
|
478.7 |
2,720.9 |
|
110,340 |
2.47 |
|
1989 |
3,331.9 |
|
66,304 |
5.03 |
|
586.9 |
3,918.8 |
|
118,569 |
3.31 |
|
1990 |
4,394.6 |
|
67,214 |
6.54 |
|
765.4 |
5,160.0 |
|
121,930 |
4.23 |
|
1991 |
7,493.5 |
|
76,178 |
9.84 |
|
1,125.9 |
8,619.4 |
|
139,039 |
6.20 |
|
1992 |
10,547.6 |
|
81,470 |
12.95 |
|
1,119.0 |
11,666.6 |
|
153,477 |
7.60 |
|
1993 |
13,933.1 |
|
85,091 |
16.37 |
|
1,103.6 |
15,036.7 |
|
162,152 |
9.27 |
|
1994 |
16,022.5 |
|
93,049 |
17.22 |
|
1,858.7 |
17,881.2 |
|
178,398 |
10.02 |
|
1995 |
19,433.8 |
|
111,659 |
17.40 |
|
3,091.4 |
22,525.2 |
|
215,209 |
10.47 |
|
1996 |
20,727.3 |
|
115,942 |
17.88 |
|
3,059.8 |
23,787.1 |
|
218,312 |
10.90 |
|
1997 |
22,455.2 |
|
122,081 |
18.39 |
|
3,915.4 |
26,370.6 |
|
236,505 |
11.15 |
|
1998 |
19,840.9 |
|
110,582 |
17.94 |
|
4,110.5 |
23,951.4 |
|
215,248 |
11.13 |
|
資料來源:1.台灣經濟研究院編撰,《兩岸經濟統計月報》,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
2.Council
for Economic Planning and Development, Taiwan Statistical Data
Book, 1999.
根據上述台灣對中國的進出口估計值,可以進一步計算台灣對中國的出口依存度與貿易依存度,亦列於表3。由該表的資料可以看出, 台灣對中國的出口依存度, 在 1981 ∼ 1987 年間由1.70 %增加到 2.28 %,此後逐年快速遞增,到
1997年高達18.39%,1998年因受亞洲金融風暴影響,才略降為 17.94 %。 在總貿易依存度方面,在 1981 ∼ 1987 年間由 1.05%增加到
1.71%, 此後亦呈逐年快速遞增之現象, 到1998 年高達 11.13 %。上述這些統計資料顯示,台灣對中國之貿易依存度有愈來愈高的趨勢。若再加上兩岸漁船走私的非法貿易,以及經由其他第三地的貿易等,則兩岸實際的貿易狀況應是更為熱絡。
三、
兩國經貿交流的問題[2]
根據國際貿易之比較利益原理,兩國分工專業化生產其具有比較優勢的產
品,然後透過自由貿易,互通有無,則兩國都可同蒙其利。這是國際貿易存在的最主要原因。因此,從純經濟的觀點,台灣與中國的雙邊貿易對彼此的發展應該都有利。許多人士也就基於此項自由貿易的理由,認為台灣與中國經貿交流具有互補互利的好處,故大力鼓吹台灣應早日開放三通,以擴大與中國之經貿交流,而忽視其可能對台灣造成不利的衝擊。
台商大量赴中國投資,的確會產生某些短期利益,例如:1. 可疏解台灣勞力不足的壓力, 使某些勞力密集產業有宣洩外移的出路; 2. 有助於台商取得中國低廉的原料、勞力與土地使用權;3. 有助於台商搶先進入中國市場;4.
促使兩國貿易交流,可能發揮互補互利的效果。然而,這些短期的利益並不是沒有代價的。
就長期而言,台商投資中國,活絡兩國經貿關係,將對台灣產生下列諸多問題:
(一)
台灣出口品被取代的危機
台商投資中國,將強化中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使台灣的出口產業面臨嚴重的威脅。事實上,這種現象早已發生了。根據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的統計資料,在美國的進口市場中,
台灣的市場佔有率, 自
1987 年的6.12 %逐年下滑,到 1998 年降至
3.62 %; 而中國的市場佔有率則逐年上升, 在同期間, 由 1.54 %提高到7.79 %,且早在 1992 年就已超越台灣(見圖2)。 同期間,在日本的進口市場中,
台灣的佔有率由 4.77 %下降至 3.64%; 而中國的佔有率則由 4.95 %一路上升至 13.21 %,領先台灣的幅度不斷地擴大(見圖3)。兩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此消彼長的競爭態勢,已經十分明顯了。
據台灣經濟研究院(1997)的估計,1989到1997年之間,中國在美國市場取代我國的產品高達我國對美國總出口的22%。這些被替代的產品有些是我國本來就失去國際競爭力的產品,移轉給開發中國家生產是正常的。然而,有很多技術水準較高而台灣仍可以生產的產品卻也被取代,例如在前述期間中,我國高度技術人力密集及中度技術人力密集產品在美國市場被中國取代的比率,也達到總出口的8.8%。此外,除了美、日等國際市場之外,我國對中國的出口也逐漸被中國自己的產品所取代。不同學者及機構的調查顯示,台商回台採購的比例已逐漸下降而改在中國當地採購。在這種壓力及中國的政策誘引下,台灣對中國的投資也逐漸由較小規模之勞力密集產業移向大規模及技術或資本密集的產業。這顯示貿易依賴之後所引發的對外投資及產品被取代的問題,實已不容忽視。當中國這種進口替代策略逐漸發揮效果之後,則兩國產業分工「互補互利」的成份將降低,而「競爭取代」的成份則不斷提高。這對台灣總體經濟必然會造成不利的影響。
(二)
台灣產業升級的速度將減緩
台商投資中國,固可緩和個別企業在轉型或技術升級過程中的陣痛,但依據國內經濟學者的研究結果顯示,決定赴中國投資設廠的本國企業由於沒有轉型與產品升級的壓力,造成這些廠商用於研究與發展的經費減少約50%。由於西進策略讓企業得以維持現有經營方式及技術,並擴大其經營規模的機會,所以會降低廠商追求升級的意願。台商既然可以利用原技術在中國生產原產品,便可暫緩甚至不必在台灣從事研究與發展的投資活動,也可不必急於謀求企業體質的改善。只要為數眾多的廠商都採取類似作法,結果必然會延緩產業升級的速度。當然並非所有的廠商都是這樣,也有部分廠商仍會在台灣進行產業升級的工作;只是當多數廠商採取西進策略後,台灣的產業升級的速度減緩乃是不可避免的。根據估計,台商對中國投資資金,約有七成來自台灣。國內外廠商對資金需求的競爭,對國內投資將產生資金排擠的作用。同時,由於台灣的出口競爭力受到中國的強大威脅,對國內企業乃形成更大的外移壓力。這種現象若繼續發展下去,終將造成台灣產業空洞化之危機。另一方面,由於歐、美、日等先進國家對中國的經濟發展仍有戒心,台灣與中國過度密切的經貿關係,將會影響歐、美、日等先進國家把技術進一步轉給台灣的意願。換言之,西進策略雖然給部分廠商一時減輕調整的壓力,乃至提高獲利率的利益,卻很可能具有減緩乃至阻止產業升級的外部效果。
以往勞力密集產業外移時,其中、上游產業已發展多年,故不難順勢升級。但目前產業一再外移,在取代的新興產業又不多的情形下,將可能導致產業空洞化及升級之困難。香港製造業的萎縮即是明證。而香港尚可依賴服務業來維繫其經濟成長,但台灣的服務業卻不是那麼具有競爭力。
過去幾年台灣和香港對中國經濟的依賴和利用程度遠高於其他國家,而香港又高於台灣甚多。但幾年下來,香港製造業,尤其是高科技產業的發展則遠不如台灣。中國對資金和人才的吸引力,在某種程度上已降低了台灣產業升級的速度。香港由於地位特殊及長期所發展的服務業實力,雖在製造業上受到不利的衝擊,仍可藉由服務業和中國分工而維持其經濟發展,但台灣的服務業卻不具有這樣的優勢。因此,過度依賴中國經濟的結果,台灣未來的發展,恐怕會遭到很大的困難。
隨著到中國投資的增加以及中國本身的經濟發展,在中國下游的產業對中、上游產品的需求,逐漸變成一股將中、上游產業吸引到中國去的力量,以致近年來台商在中國投資有向中、上游產業、較為技術或資本密集產品、以及更大規模投資案發展的傾向。這種發展趨勢,不僅直接降低其在國內的投資,減少可用於國內的投資資金,而且其產品還會和國內其他廠商的產品構成直接的競爭。如果這類產業因而在國內的規模變得太小,則可能妨礙這個產業及其中、上游產業的規模經濟,並降低我國產業結構的完整性,進而降低我國吸引其他投資的能力。這些後果其實都是最初傳統產業對中國投資及後續各類投資所衍生出來的外部成本。
(三)
台灣將逐漸喪失在經濟方面領先中國的優勢
台灣對中國,唯獨在經貿方面還具有相對的優勢。然而,隨著台商的中國投資熱,大量的資金、管理人力與技術不斷地由台灣移往中國,一方面促使中國經濟快速壯大,增強其產品的競爭力,另一方面卻延緩台灣的產業升級。此消彼長的結果,台灣恐怕很快就會喪失其在經貿方面領先的優勢。前述台灣出口品,尤其是高度技術人力密集品逐漸被中國取代,即是台灣經貿優勢逐漸減弱的一項警訊。 另外,從台灣與中國在世界貿易中所居的地位變化,亦可看出台灣的經貿優勢已相對減弱。根據國際貨幣基金之金融統計月報上的資料,在1991年,台灣的出口值、進口值與貿易值分別為762億美元、629億美元與1,391億美元;而中國則分別為719億美元、638億美元與1,357億美元。這些資料顯示,在1991年,在國際貿易市場上,台灣的總體經貿實力略勝中國一籌。但在次年,中國的進、出口及貿易總值就都超越台灣了。到1998年,台灣的出口、進口與貿易總值分別增為1,106億美元、1,047億美元與2,1583億美元,分占世界第14位、第14位與第15位;而中國則分別增為1,838億美元、1,402億美元與3,240億美元,分占世界第9位、第11位與第11位。這顯示在過去十年來,中國經貿實力的成長速度比台灣快得多。經貿優勢一旦喪失,則台灣也就完全失去與中國談判的籌碼了,國人不可不提高警覺。
不僅如此,當中國的經濟力壯大之後,其國內市場隨之擴大,更加吸引世界各國的注意力。國際間各國之交往無不考量其本身之利益。一旦中國的經濟力超過台灣之後,世界各國基於經濟利益之考量,自然更不願得罪中國,則國際上支持台灣的的力量勢必愈趨減弱。那麼,台灣想要加入各種國際組織也就更加困難了。這對台灣未來的經濟發展也必產生相當大的限制作用。台灣欲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遭遇到重重的困難,即是一個明顯的例證。美國前國務院東亞事務助卿羅德於日前(十月二十七日)在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舉行美「中」關係未來聽證會上作證時即表示:如果不是因為美國盟邦的退縮,不敢得罪北京,台灣現在應該已是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
(四)
台灣的經濟發展將受制於中國
台商大量投資於中國,造成兩國轉口貿易的快速成長,已使台灣面臨出口依賴中國的外貿危機。中國對台灣的經貿交流只是其非武力統戰的一種策略而已;它包藏著極大的政治目的。中國以經濟拉住台灣的統戰策略,實質上就是要掌握住台灣的經濟命脈,使其不費一兵一卒就可以達到併吞台灣的目的。而事實上,台灣對中國的出口依賴度急增,再加上政府不斷地擴大開放中國的農工原料及半成品的進口,已使得影響台灣經濟發展最大的出口市場及生產原料被掌握在中國的手中。此即無異於將台灣的經濟命脈置於中國的掌握之中。一個國家自甘將其經濟命脈置於一個深具敵意的強國手中,其弊害絕不是任何短暫的、糖衣式的經濟利益所能抵補的。
從前面的分析中,我們發現歷年台灣製造業的出口品在美、日等國際市場的佔有率持續下降,部分原因乃是被中國產品的競爭力不斷地提高而取代的結果。我們不僅要關心過去中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對台灣產品產生競爭威脅,甚至取代我國產品的事實,更要留意未來中國產業的發展對台灣產業構成威脅或替代的可能性。同時,我們也應關心台灣對中國市場的依賴度不斷提高之後,台灣的產業發展將容易受制於中國的政策干預,而形同「人質」一般。換言之,我們必須關心萬一中國採取對台灣不利的政策措施時,例如抵制進口台灣產品,對台灣各出口產品及產業發展可能產生的衝擊。根據台灣經濟研究院(1997)的研究,萬一中國抵制兩岸經貿往來時,以1996年的數據來看,將會使台灣的直接出口貿易造成約8.41%難以規避的損失;若考慮關聯產業的波及效果,則衝擊程度將增加3.78%。這表示當中國對台灣採取貿易抵制時,不只會減少某些產業的出口,也會影響其上游產業的發展。
事實上,即使拋開政治層面的考量,純粹從經濟層面來思考,基於風險分散的原則,也不能把所有的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裡。這也是在一九七○與八○年代,大家擔心台灣的出口集中在美國市場的風險太高,台灣的經濟發展會受到美國景氣波動的影響太大,而主張分散市場的主要理由。而各國對美國市場的高依賴度,也使美國得以利用301條款之類的方式,來威脅各國依照美國的意見去改變其經貿政策。然而,美國對台灣並無領土侵略的野心,而中國卻無時無刻不想併吞台灣。如今台灣對中國市場的倚賴度即將高於對美國市場的倚賴度,徒使中國更易採取干擾台灣出口的政策措施,來影響台灣的產業發展,進而掌握台灣的經濟命脈,也更有能力藉經濟抵制之威脅來影響我們的政策。此外,各產業對中國市場的高度依賴,也表示某些廠商對中國市場的依賴極可能更大。這些廠商的行為將受到中國更大的影響,包括可能被脅迫必須去中國擴大投資,甚至發表符合中國利益而不利於台灣的言論。
就算中國不刻意採取干擾台灣出口的政策措施,其本身的經濟波動也同樣會對台灣的進出口貿易產生重大的影響。而中國是個低所得水準的開發中國家,其經濟波動的程度遠甚於高所得的已開發國家。一般經濟發展成熟的國家之經濟成長率大約維持在3%左右,其變動幅度並不大;而開發中國家的經濟成長率則可高達二位數或低到負二位數,其變動幅度非常大。台灣對中國的出口依賴度偏高,一旦中國發生經濟不景氣或衰退,則台灣必然會受到嚴重的波及而跟著衰退。
一九九七年爆發的亞洲金融風暴中,台灣經濟受創程度相對較香港、南韓、及東南亞各國為輕。台灣之所以在這一波亞洲金融風暴中受創相對較輕,除了台灣的經濟體質較東南亞各國及南韓健全,以及近年來領導台灣經濟發展的高科技產業大都與美國及其他先進國家有密切的合作關係之外,台灣對東南亞市場的倚賴度相對較低,則是另一個主要原因。然而,如果這次的金融風暴發生在中國,則台灣恐怕就不能如此幸免於難了。為了避免經濟發展的命脈受制於人,台灣實不該再提高對中國市場的依賴度,而應致力於產業升級,採取全球化策略,以北美、歐洲、日本等先進市場為優先開發與拓展的對象,其次才是中南美洲、東歐、印度、東南亞及中國等市場。
(五)
中國軍力大幅提昇,嚴重威脅台灣安全
台商投資中國,對中國而言,可說是有利無害,其可能產生的影響也不限於經濟層面。就經濟層面而言,台商投資中國,直接為中國引進大量的資金與技術,有利於促進中國經濟快速成長,並創造數以千萬計的就業機會。據估計,台商投資中國的資金有七成以上是來自台灣。同時不僅台灣的資金流向中國,台商投資中國還具有示範效果,更吸引世界各國的資金也湧入中國。投資大增的結果,乃促使其經濟快速成長,在一九九○年以來,除了去年因受亞洲金融風暴之衝擊外,幾乎都呈二位數的高度成長。加以台商早期的投資較集中於勞力密集產業,故能為其創造大量的就業機會。
其次,由台商投資而引進技術與管理,有助於提升其國際競爭力,並產生創匯效果。中國國際競爭力的提升,可由前述中國產品在國際主要市場(美、日進口市場)之佔有率不斷地上升反映出來。而中國在經濟開放以前,外匯十分匱乏,故對外商(含台商)的內外銷有相當嚴格的限制,幾乎都以外銷為主,藉以為其賺取經濟建設所需之外匯。由於出口的快速成長,自然為其累積大量的外匯。其外匯存底由1998年的 33.7 億美元,呈三級跳式的增加, 到1998年底已累積高達 1,450 億美元,居世界第二位,遠超越台灣的903億美元,僅次於日本的2,159億美元。
就非經濟層面而言,台商投資中國,壯大其經濟力及快速累積其外匯存底之後,自然會間接地促其加速軍事現代化,使中國不但成為經濟大國,更有能力成為軍事大國。這是中國所夢寐以求的,但對台灣卻可能是個夢魘。近年來,中國大量向蘇聯採購先進的戰機、潛艇,不斷地擴增長程飛彈與核彈,頻頻對台灣實施軍事演習與導彈恐嚇,實已對台灣的生存構成嚴重的威脅。這是台商長期投資中國,對台灣所造成的嚴重外部成本。
四、 台灣未來的因應策略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台灣與中國經貿交流愈趨密切,對中國愈加有利,而對台灣雖有近利卻含遠憂。在面對中國的強大威脅下,未來台灣的經濟發展可說是危機重重。有關當局實宜速謀因應之道。以下提出幾項因應策略,以供各界參考。
(一)
改善國內環境,促進產業升級
事實上,近年來國內投資環境惡化與投資機會不足,乃是導致國內資金大量外移、台商大量投資中國的主要原因。國內投資環境不佳則包括政府行政效率低、甚多法令規章不合時宜、基礎建設不足等。而這些因素也正是造成我國國際競爭力衰退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經濟自由化程度不夠與國營事業民營化之績效不彰,則應對國內投資機會不足負最大的責任。譬如,電力事業的壟斷,就阻斷了甚多的投資機會。即使在歷經「七二九」大斷電與「九二一」大地震的大限電危機,政府還是未能記取教訓,電力事業完全自由化還是要等到兩年後才可能實施。這使得許多有意興建電廠的民間業者受到甚多的限制。因此,提升政府的行政效率、修訂不合時宜的法令規章、加強基礎建設、並加速經濟自由化,以改善國內投資環境,實為當務之急。
同時,台灣在勞力密集產業方面的優勢早已喪失,未來的發展必須朝技術立國的方向,致力於產業升級。目前台灣的高科技產業仍具競爭力,市場也比較不必依賴中國。台灣唯有不斷地提高技術水準,促進產業升級,才能在經濟方面保持領先中國的優勢,而擺脫中國的威脅。
(二)
拓展國際空間,加速國際化
台灣必須以世界市場為經濟腹地,而非以中國為腹地。因為所謂「以中國大陸為發展台灣經濟的腹地」之構想,如同「大中華經濟圈」的構想一樣,都是在為中國統一台灣舖路。在這兩種構想下,都將加速兩岸的「三通」(通商、通郵、通航)與增強雙邊的經貿關係,將更提高台灣對中國的經濟依賴度,最後導致台灣的經濟命脈被掌握在中國的手中。
由於台灣本身的市場有限,為了維持台灣經濟繼續發展,必須向外拓展國際市場。策略上,應加強與歐、美、日等技術先進國家之經貿關係,以利提昇本身的技術水準。在經濟國際化的過程中,僅將中國市場視為全球市場的一部分。台灣在對內尚未克服家認同危機,尚未取得團結一致的共識,對外尚未普獲國際社會認同之前,仍宜放慢「西進」的腳步,以免落入中國「以商圍政、以通促統」的統戰策略之陷阱,或自陷於「大中華經濟圈」的圈套。換言之,台灣必須以「國際化」策略來化解經濟「中國化」的危機。
(三)
對中國投資必須審慎規範
台灣與中國經貿交流而衍生出上述諸多不利於台灣的問題,實乃台商投資於中國所產生的外部成本。台灣利用中國市場的程度已高居世界第一;台灣對中國市場的倚賴度也是世界第一。因此,為了避免經濟過度依賴,發展受制於人,對中國的投資,實有必要加以審慎的規範。對於台商申請赴中國投資的重大投資案,政府應要求其提出對台灣總體經濟與國家安全的衝擊評估報告(猶如一般重大開發計畫必須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以為審核之依據。政府並應妥善利用現有經貿政策工具,如經貿配額、關稅或人員簽證配額,依中國各省、各區域對台灣友好程度或戰略重要性,做差別性人員以及商品進出管制,以發揮台灣對中國地方區域的影響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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