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真的無可替代嗎?
王塗發/國立台北大學經濟學系教授
內定新經濟部長林信義宣稱要在3至6個月內,針對核四廠進行詳盡的評估後,才決定核四的存廢,並認為台電應暫停尚未發包的核四工程,立即引起台電與經濟部的反彈。經濟部認為,取消核四計畫,尋找其他替代方案的可能性幾乎等於零。經濟部的理由完全來自台電的說帖,且取其不利於替代方案的說法。雖然能源會已緊急委託某一研究機構,針對核四建廠問題進行研究,評估結果預定在5月中旬出爐,但是學界很清楚此一機構的研究結論,經常都很符合委託單位的需求。因此,評估結果如何,早已不問可知了。
核四豈真如經濟部所認為的「無可替代」嗎?台灣不建核四廠就真的會缺電嗎?答案是否定的。根據台電在4月中提出的說帖,核四的兩部機組在93年7月與94年7月商轉加入發電系統後,93年與94年全國電力系統備用容量率將分別達19.4%及22.8%;如核四計畫取消,則備用容量率分別降至15.5%及15.4%。而日本自1983年以來的備用容量率都低於13%,在1990年更低於5%,但日本並不像台灣常常發生跳電停電的事故。無核四情況下的備用容量率已比日本還高,何來缺電之虞!在此情況下,若有缺電,則是台電輪配電管理的問題,而非供電不足的問題。
眾所週知,供應電力的發電方式甚多,包括水力發電、火力發電(燃煤發電、燃油發電、與燃氣發電)、核能發電、太陽能發電、風力發電…等。事實上,若把興建核電廠的經費用於興建其他類型的電廠,或提升用電效率,則台灣的電力一定綽綽有餘。換言之,對於興建核電廠,台灣具有相當多可行的替代方案。以下僅舉數端來說明。
一、繼續推展汽電共生:1997年台灣的汽電共生裝置容量為2,652百萬瓦(MW),是當初在規劃核四廠時未曾考慮到的,如今則已可取代核四廠(裝置容量2,700MW)。又據能源委員會預估,至2020年汽電共生裝置容量將可提高為6,360MW。
二、提升能源效率與節約能源:OECD國家藉由提升能源效率在1973∼1985年間的用油量降低了15%,但其國內生產毛額仍提高了21%。在美國加州則推行「負瓦特」的觀念,政府獎勵電力公司補貼消費者改用省能的器具(如省電燈泡或燈管),以節省電力消費,而少蓋電廠。台灣若能藉由能源效率的提升,而提高能源與電力生產力20%,達到OECD的平均水準(遠比日本低),則按1997年的尖峰負載22,237MW來推算,至少可節省電力3,700MW,可省下一座核四廠還多出1,000MW。
三、改善產業結構:國內化工、煉鋼、水泥、造紙等四種高耗能產業,在過去十七年間所創造的國內生產毛額僅約占全國的7%,但卻用了超過全國三分之一的能源與電力。倘若產業結構改善,使這些高耗能產業所佔的比重降低,而提高全國平均電力生產力20%,則可再多節省3,700MW的電力。
四、擴大天然氣發電:根據國際能源總署(IEA)的資料,IEA會員國未來的發電結構,天然氣發電的比重將由1995年的12.9%增至2005年的19.6%,而核能發電的比重則降低。台灣天然氣發電裝置容量若能如能源委員會在1998年的全國能源會議中所提出的規劃案,由1997年約3,428MW,到2020年提高為20,148MW,即可增加16,710MW,足以省下所有四座核電廠還有餘。
五、積極開發再生能源:太陽能、風能、海洋能…等再生能源乃是符合環保的永續發展所需的能源。全球的風力發電容量在過去十年間呈數倍速的增加。德國在1995年風力發電為17,000億度,足供德國470多萬戶家庭一年的照明用。丹麥預計在2030年底的風力發電量將達總發電最約50%。法國也打算十年後使風力發電容最達到500兆瓦。台灣風力資源相當豐富,中南部海濱及離島都很適合風力發電。此外,台灣在太陽能方面亦有相當大的發展空間。
六、電力事業自田化:台灣若能完全開放電力事業自由化,讓民間自由興建電廠,「自由輸配電與售電,並建立完善的區域輸電網路,則台灣必無缺電之虞。此由當初政府公布開放第一階段(1997∼2002年)民間興建電廠的發電額度為726萬瓦,僅占台電總發電系統的20%,在1995年已有十二家財團提出23個申請案,所申請的發電額度高達台電總發電系統的1.5倍,即可獲得證明。
對這麼多的可行替代方案,台電與能源主管都視若無睹,究竟是無知?還是無能?
(原載於2000年5月6日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