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三方案遭嚴重腐蝕
盧政春/東吳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有別於舊政府藉兩稅合一(實質所得稅稅率由五十三%降為四十%)圖利巨商富賈,新政府照顧老弱與無自有住宅者之三三三安家方案,確有令人耳目一新之感,直讓尋常百姓滿懷希望,引領企盼。然種種跡象顯示,阿扁當初信誓旦旦之承諾,正遭嚴重腐蝕;新政府若不排除萬難,積極貫徹,民怨將起。
作為三三三首項之每月三千元老人福利津貼措施,在新政府疏於應有的詳切探討、方案理念宣導與追求最大社會共識的情況下,慘遭反對黨技術性杯葛。新政府除不得不撤回函送立院審議之老人福利津貼暫行條例草案外,且在反對黨壓力下委曲求全,改稱將配合國民年金制度之實施,提供老人津貼。然國民年金在舊政府體制下,自一九九二年起開始規劃,迄舊政府倒台為止並無具體合理的成果;新政府成立後又改弦易轍,在制度邏輯論證大翻轉、經建會先前規劃效率與績效又奇差無比,且執政黨在立院又居少數的情況下,吾人實難以想像引領企盼之高齡長輩何時能真正享有福利津貼之照拂。而縱使國民年金能在不久的將來順利開辦,其附帶提供的老人福利津貼,也已非阿扁當初所承諾國民年金實施前過渡性的老人福利津貼。
另一方面,阿扁競選時所標榜嘉惠無殼蝸牛之年息三釐首購低利房貸政見,本未限定對象;然依據行政院長日前公布之「振興房地產方案」內涵看來,該承諾已被嚴重窄化為以年滿二十歲、未滿四十歲低收入戶家庭成員為施行對象之所謂「青年首購低利貸款」,致使阿扁初衷大打折扣。就此,三三三政治承諾幾乎瀕臨破產邊緣。
我們認為,所得較低家戶青年成員之購屋需求固然應予以優先保障,但住宅為人類的基本需要,它不僅提供人們防曬禦寒、遮風蔽雨及防範他人侵犯、安心生活及成長的原級領域,亦為人們調劑隱私、自由發展人格甚或工作之場所。為使人民有適當的、合理的自有居住空間,以有助人格健全發展,進而穩定經濟安全,國家應基於社會權保障思想,本諸去商品化理念與作為,透過積極的發展性住宅政策,確保所有人民之合理住宅權益,藉此使所有無自用住宅而有購屋需求者智能滿足其基本需要。目前,行政院一方面大幅壓縮首購低利優惠之對象範疇,另一方面又以政府補貼利息○.八五%方式鼓勵已有自用住宅者根據「一般優惠房貸方案」另購一屋,且可先於首購者數月購屋(按「一般優惠房貸方案」將於近日實施,而「青年首購低利貸款」則將自明年元月開辦),實乃倒行逆施的作法。如此作為,不僅會導致有首購需求但又不符「青年首購低利貸款」資格者之首購權益受損,符合資格者也因貸款時間落差,往往只能購買那些根據「一般優惠房貸方案」購屋者挑剩的餘屋,且又必須蒙受購屋需求被前者激盪後房價漲升的後果。如此,阿扁所標榜「首購低利房貸」之良圖美意將蕩然無存。為保障首購者的購屋權益,我們認為,正確的作法,應是回歸阿扁當初承諾,將年息三釐首購低利房貸政策擴及所有無自有住宅之經濟活動人口,且應與「一般優惠房貸方案」同步實施。在顧及國家長期財力負擔之情形下,長遠計,有關當局宜參酌盛行於歐洲基於世代互助理念並與勞工財產形成制度相扣連之購屋儲蓄互助制度及新加坡組屋政策,規劃妥善制度,讓所有有首購需求者智能透過自助、互助、他助等措施及早滿足合理居住空間需求,並減輕長期房貸利率負擔。
三三三方案中的三歲以下兒童免醫療費用措施,旨在使面臨人生第一個醫療需求高峰期之三歲以下兒童,不因家長經濟力限制而形成就醫障礙,以致影響病情。此一專案措施之財力負擔最小,且相當有助民族幼苗之保健,並使病童家庭不致因孩童醫療需求而陷入經濟匱乏困境。此項措施由陳水扁在台北市長任內率先實施後,在北市已行之有年。新政府到現在尚未明確公布施行時機,真令人匪夷所思。
至於老人福利津貼,其理念之提出,可說主要立基於生活保障、恩給回饋以及福利補償等三原則。在台灣,針對未受退撫與社會保險制度保障之老人,目前社政部門雖提供有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及老農福利津貼等措施,但我國社會救助規定非常嚴苛,礙於標籤化效應及其他種種因素之限制,許多實質上陷於生活困苦之老人依舊無法獲得應有的生活照顧。提供補充性老人福利津貼,著實有助實質生活困苦老人生活之改善。此外,老人福利津貼之提供,不僅可保障老年國民之基本經濟安全,同時也是對高齡長輩過去對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所作貢獻的一種認可,今天我們能享有高度的生活水準,歸根究柢,都是基於他們過去種種的打拚與犧牲奉獻;沒有他們,就沒有今天的我們。在感念、承認高齡長輩的貢獻之餘,要使他們能夠獲得有尊嚴、安全、健康與自主參與的安詳生活,除採行種種福利服務措施外,也應藉由讓他們能夠感到安心的社會給付措施,具體表達我們對高齡長輩的敬意。再者,長久以來,國民黨政權在福利資源分配上,始終獨厚軍公教,且是官大福利大,其餘國民大多數直至最近才享有些微、稀鬆的社會福利。如今,我們國家的經濟能力已大幅改善,正是後生晚輩感恩圖報的時刻。由上觀之,老人福利津貼實具有多重意義,除代表經濟保障、社會認可外,也是對高齡資深公民,應享未享福利的一種實質補償。
而從過去在民主縣市聯盟七縣市的實踐過程中,吾人發現此一福利津貼措施特別是對處於偏遠地區老人生活之改善,有立竿見影之效。此外,對子女奉養負擔與壓力的減輕、對子女與親子間奉養糾紛與摩擦之降低,對高齡者日增的醫療與養護費用之補充、親情間交往與和諧關係之增進、對老年人社會參與及文化活動之促進與生活品質的提升等等,在在都有正面效應;老人的尊嚴也因不必向子女伸長手,而得以維護。由此可見,區區三千元福利津貼,除可減輕國民的家庭生活負擔,也具有促進家庭和諧與維護老人心靈健康之功能。更何況,偏遠鄉鎮區域的地方經濟,也將因老人購買力之提升而趨於活絡。
在三千元老人福利津貼措施受挫而國民年金尚在未定之天的情況下,為顧及老人福祉,促進社會祥和,新政府有關當局不應氣餒,而宜痛定思痛,改善狹隘的思考模式,積極尋求重開政黨協商大門,以最大誠意追求社會最大共識,使朝野協商之老人福利津貼暫行條例草案能獲得有理性問政立委之鼎力支持而及早立法。在此之前,內政部宜亡羊補牢,適度放寬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之發放門檻,將應照顧而未照顧之老人儘速納入社會保障體系。若果,則在廣泛實施三釐首購低利貸款及三歲兒童以下免醫療費用之配合下,阿扁受損的威信或有挽回之可能。
(原載於2000年8月22日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