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有資格當馬英九的元首

 

褚德三/國立交通大學教授

 


總統府代秘書長陳哲男在忍無可忍後,終於召開記者會,透露台北市長馬英九邇來對總統陳水扁的種種不尊重的舉動。陳哲男不客氣的指出:馬市長「為反對而反對,為批評而批評」」對國家元首的不尊重「莫此為甚」。陳哲男提出的事證包括士林官邸正房開放案,該案雖經總統府專案小組、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及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等單位,共同研議落實士林官邸未來功能及保存維護事宜,並經陳總統寫信獲得蔣宋美齡女士同意,才做成十月三十一日開放一天的結論,然而卻在向台北市文化局提出申請時,被台北市政府以須依程序辦理為由退回。除此之外,馬英九最近以統籌分配稅款的問題為由,直接越級行政院,以重砲轟擊陳總統。馬英九更在捷運新埔站通車典禮中,讓陳總統嘗到主客到達,主人沒到外面親自迎接,卻仍在房內忙著招待與會其他「貴賓」的尷尬場面,這個安排,其實也是馬英九對陳總統所下的「馬」威,讓陳水扁了解:中華民國管轄下的領土,其實並不及台北市這個地區:除了上述的「馬」威外,馬英九在台北市律師公會舉行慶祝律師節大會當天,陳水扁於十一時抵達,但台北市長馬英九卻遲至十一時十五分才抵達,並且在「請教過」主辦單位的一位「女律師」後,始於陳總統演講中大搖大擺的闖入會場。馬英九的這些舉動,不禁讓人懷疑:「他到底有沒有把陳水扁總統當成為他的國家元首?」

其實誠如台北市副市長歐晉德所稱,馬英九從政多年,對國家元首一向尊重,馬市長以三十多歲的英年,晉身為蔣故總統經國先生的貼身英文秘書。馬秘書對當時這位「國家元首」可以說尊敬有加、必恭必敬,完完全全發至內心。其後,經國先生崩殂,馬先生出任李前總統登輝主政下的法務部長,但在李前總統發表「戒急用忍」、「土匪論」、「頭殼康固力」等與中國漸行漸遠的政治主張後,馬先生即與「有主張台獨之嫌」的李前總統劃清界線,高舉「不知為何而戰、不知為誰而戰」的大旗,揮淚辭去法務部長,遁入政治大學教半學期書了。後來馬先生雖然在「講過一百多次絕不參選台北市長」,但仍禁不住「跳」出來參選台北市長,但以他「中國人」之尊,對曾在最後一刻為了國民黨大局,只得盡棄前嫌高呼「新台灣人主義」,以幫他助選台北市長的李登輝仍然心存芥蒂,就不足為奇了。因此才會在總統大選之夜,擁宋民眾群集國民黨中央黨部,進行倒李奪權的非法集會中,以堂堂「公權力」象徵的台北市長身分,親自參與「倒李救黨」抗議並與暴民齊唱戰鬥曲了。

到底馬市長有沒有把陳水扁看成為是他的「國家元首」呢?假如大家不健忘,應該還記得當陳水扁當選總統後,馬市長曾對記者說:台北市長辦公室不準備懸掛陳水扁的肖像,而寧願懸掛馬夫人的肖像。當時已可隱約看出端倪。當陳總統為了維護台灣的基本國格與主權,發表對國統綱領的看法,認為「統一不是台灣未來的唯一的選項」時,馬市長開始歇斯底里、幾近抓狂的對陳總統咆哮:「當總統要像個總統」、「說詞已違反憲法」。然而,若不把「統一列為台灣未來唯一的選項」就算是違反國策,「講出大部分台灣人心聲」的就不能被認為像個總統,那麼這種想法,究竟與中國最近所提出的:「中國只有一個、大陸與台灣都屬於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的三階段統一論,又有什麼區別?難道只有肆意威嚇台灣人「統一」的人,才有資格當做馬英九心中的國家元首嗎?

(原載於2000年9月13日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