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這樣也算「政治迫害」
褚德三/交通大學電子物理系教授
「興票案」在當事人「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和稀泥下,險些石沈大海。一件原本可以拿來攤在陽光下讓國人好好檢視,以分辨究竟是誰才是奸巧政客,卻在承辦檢察官的禮「嫌」嚇「士」及「盜得庸氣」下,予以不起訴處分;再加上國民黨當局「寧願被唾棄也不要正義」的投降政策下,「A錢大亨」不僅全身而退,最近更趾高氣揚,左批民進黨、右打國民黨,把自己當成台灣的「政治教父」,以為無人能治得了他。
最近莊柏林律師向最高檢察署和高檢署分別提出告發,指稱宋楚瑜疑有侵占國民黨和華夏投資公司資金的情況,且相關的內容和檢方偵查不起訴處分的案情不同,屬於該案的「新事實和新證據」。經高檢署研究後,認為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的規定「不起訴處分已確定者,若有發現新事實和新證據,全案依法仍可再行起訴」,將這件告發案送交台北地檢署續行偵查。
莊柏林律師成功使出獲得高檢署續行偵查「興票案」的這記回馬槍時,把整個親民黨上下頓時整得如喪考妣。親民黨文宣部主任廖蒼松談到。有三項「事實」可以證明宋楚瑜在興票案上的「清白」:一、承辦此案的主任檢察官作成不起訴處分;二、告訴人國民黨表明不再議;三、國民黨委託的莊柏林律師,個人聲明再議被駁回。不知道廖蒼松是真迷糊還是故意耍「魚目混珠」?一個對「嫌犯」禮遇有加,不僅不傳訊原告及「嫌犯」對質,而且一面倒的躬親至「奸犯」家登門請教,最後更作出令「舉國譁然」處分的檢察官,其公信力是否真能夠「證明嫌犯的清白」?一個只靠地方議會「無償贈與」大批人民財產起家,「無償委託經營公產」致富的黨,尤其在上次總統選舉時由於黨主席「連戰皆北」、「輸到可以賣」,以致迅速蛻變成金庸筆下「連城訣」裡「江南四老」的老二─花鐵幹之流,從此「聞楚必仆、逢扁必反」的黨,本來就是擅長五鬼搬運、黨庫通國庫,「黑手起家」賺得的黨產,被功高權重的「秘書長同志」,也照樣「有樣學樣、無樣自己想」,來個五鬼搬運,黨庫通私庫,台幣變美鈔,廁所的門變成美國的「別墅」,怎麼又會有人大膽到敢來再議?因此,也難怪親民黨同志自信滿滿,以為從此可以掩盡天下人耳目,前途一片大好!
高檢署依法將該案發交台北地檢署續查,只是純法律事件,因為假如宋楚瑜對自己在「興票案」中的清白真的那麼有自信,他應該心平氣和的尊重並熱烈歡迎司法的再調查。這次親民黨大小同志,表現得那麼慌張失措,大喊「續查興票案,難脫政治迫害之嫌」,顯然沒有體察到宋楚瑜主席的上意,馬屁拍到馬脖子上了,而且把「續查興票案」想像成政府有意藉此移轉社會大眾對「追查景文掏空案」的關注焦點,這些大動作也未免太天才了。
「318疼台灣愛團結」大遊行(2001. 3. 18)
若要談「政治迫害」的經驗,其實是沒有人能贏得過宋楚瑜的,宋楚瑜擔任行政院新聞局長任內,強迫布袋戲、歌仔戲不能用台語發音,限制電視台使用台語發音的時間,斷然拒絕美國法醫共同檢驗不明不白死於非命的陳文成教授的屍體,強力封殺黨外政治刊物,踐踏言論及思想自由…等等。尤其在一九七九年的美麗島事件發生時,他更以偽善狡猾的手法加以抹黑,當時的宋楚瑜,為了凸顯美麗島事件中的憲警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無辜形象,以及群眾的「暴力」罪惡,竟宣稱受傷軍警一八三人而民眾無一人受傷,這項說詞甚至連某一國際通訊社都認為有違常理。有這種「反民主」輝煌前科的宋楚瑜,竟然在逢到可以讓他在「興票案」的「清白作法」公諸於世的大好機會時,讓他的親民黨小同志們,到處大嚷他們的主席有遭「政治迫害之嫌」,這種千奇百怪的政治性大動作的作法,也未免讓人對他的「虛心」肅然起敬了。
原載於2001年4月6日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