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吋晶圓延緩開放,根留台灣減少失業」

--讓我們的下一代留在台灣工作--大遊行聲明

 

在世界經濟不景氣的影響下,台灣的經濟過去兩年中也發生了長久以來少見的經濟衰退,然而,部分政治人物、資本家和大眾傳播媒體,卻以所謂的自由開放為名,主張加速開放赴中國投資,並且塑造藉此可以解決台灣經濟問題的不切實印象,混淆國人視聽。連數十年來政府以人民稅金大力扶植的晶圓製造(代工)業,都成為這一波大力要求政府開放的急先鋒。8吋晶圓廠開放至中國大陸投資的問題,便是目前各方矚目的焦點。

目前電子產業在台灣整體經濟中的重要角色無庸贅言,而晶圓製造(代工)業,無論就其產值或是在整體電子產業結構中地位而言,更是關鍵之所在,其中8吋晶圓廠是目前生產的主力,佔台灣整體晶圓代工總產能的57%,足見8吋晶圓廠為現今(及可見未來)的晶圓代工主力部隊。一旦開放8吋晶圓廠赴中國大陸投資,以台積電、聯電兩大晶圓代工龍頭為首帶頭西進中國大陸,不僅意味著台灣從傳統產業到新興電子業全面外移的趨勢,而且包括上游的IC設計到下游的封裝測試等產業的大批出走,也是可以預期的。其次,目前至中國投資晶圓廠業者,囿於製造良率過低,欠缺完整垂直分工體系,尚無法與台灣競爭,但在取得台灣最具競爭力的生產與管理技術後,差距必迅速縮小,等於為台灣製造強而有力的競爭者。

抱持開放立場的相關部會,所提出之衝擊評估報告,多建立在一個假設前提之下:未來台灣IC產業將會持續投資9-1112吋廠。然而台灣現有12吋晶圓廠仍在試產階段,目前生產晶片成本是8吋晶圓廠的八倍,且因全球經濟嚴重衰退,12吋廠的建置計畫紛紛取消,或延後至2002年甚至2003年。換言之,若在12吋晶圓廠未能成為台灣晶圓製造業生產主力前,貿然開放8吋晶圓廠西進中國,對台灣經濟將造成重大負面影響。

為了產業根留台灣,避免新的失業危機,為了台灣的國家安全,讓我們一起要求政府:延緩開放8吋晶圓赴中國設廠,為所謂「積極開放、有效管理」樹立良好的範例。

因此,我們主張:

一、要能「有效管理」,才可「積極開放」
政府應當擬定具体策略,嚴懲非法、保障合法,並在確保台灣產業優勢之前提下,開放晶圓代工業赴中國投資。

、改善投資環境,提升台灣競爭力
政府應致力於提升行政效能,並改善投資環境,讓企業願意根留台灣。

三、重大政策政府應說清楚講明白
晶圓代工是台灣最有競爭力的產業之一,為何必須開放赴中國投資,政府應向人民說清楚講明白。


八吋晶圓延緩開放  根留台灣減少失業

說 帖  台灣教授協會

 

台灣是全球資訊電子產品的生產重鎮,而半導體IC是電子產品的關鍵零組件,產業關連效果大,附加價值高,屬於資本密集與技術密集產業。半導體產業已成為台灣的生產主力,亦可說是台灣在國際間最具競爭力的策略性工業。台灣具備全世界獨有的完整垂直分工體系,以科學園區為核心之產業供應鏈,搭配產業群聚效應所產生的整體效率,已成為全世界半導體生產的典範。

台灣晶圓代工業的年產值由1996年的45.67億美元,成長到2000年的152億美元,若將上下游的晶片設計、封裝、測試一起合併計算,2000年國內整體半導體產業的總產值高達7,144億台幣(晶圓代工約佔其中60),佔全國製造業產值的10.8%,整體電子資訊產業的32.5%,可見半導體產業對於我國總體經濟的重要性,而未來台灣經濟成長維繫的命脈,也在於此。當開放西進在即,整體半導體產業向西連鎖傾斜,到底對在台的產能、營收、與後續投資會產生多大影響,至今沒有任何數字,讓台灣的小老百姓們心中有個譜。2001年,國際市場不景氣,整體半導體產業下降約35%,仍有5243億台幣的總產值,以最保守估計,即使在最不景氣的狀況下,若出走兩成,也會造成上千億台幣的產值衝擊。以此粗估,難道國家相關部門不應在宣布開放前,徹底將衝擊程度予以量化、重新估算嗎?

台灣、中國在半導體產業上是競爭關係,而非分工互補關係

為具體評估開放0.25微米製程以上之八吋晶圓廠西進,對我國整體經濟產生多大衝擊,我們可經由工研院經資中心的最新資料(2002/2/20)來一窺全貌。該資料假設以每年2座八吋晶圓廠(0.25微米製程以上)進度外移,分別就『不開放、2002今年開放、2003明年開放』的三種狀況進行推估。在交叉分析下,我們獲得以下幾點重要結論:

(1)   在台灣IC產業產值方面,若今(2002)年開放,預估2005年將比不開放情形之產值減少2,179億台幣,若2003年開放,預估2005年將比不開放情形之產值減少1,183億台幣。這說明了晶圓西進,會啟動產業群聚的連帶西移,而且產能的流失相當驚人。同時,產值流失的大小,與開放時程的快慢呈高度正相關。

(2)   而台灣因開放政策後所減少的產值,正是中國半導體產業產值所增加的產值的主要原因。在預估2005年中國八吋晶圓廠的運行數,也將因台灣開放八吋廠赴中國而增加46座,其所帶動的產業群聚效應及周邊影響不可小覷。

(3)   重要的是,因台灣2002年開放八吋晶圓廠西進,中國擁有10座可運轉八吋晶圓廠的時程,將由原先的2004年縮短到2003年,對於中國半導體產業的整體產能、經濟規模、利用率的提升有重大影響。

(4)   在半導體產業就業人數方面,若2002年開放,預估2005年將比不開放情形減少約18,000個就業機會。

這些具體的量化評估,足證兩岸IC產業是競爭關係、替代關係,而非互補分工關係!

如果您認為推估數字難以說服,那就讓我們從歷史經驗中找教訓。台灣的資訊硬體業者已在這幾年中陸續移往中國,原因是利用對方廉價的勞動市場降低成本,這是小學生常識問題。但是您可能不知道,根據資策會市場情報中心統計,台灣資訊硬體產品在海外生產佔總產值的比例,由1995年的25%,到2000年的51.73 % 的過半比例,這相當於248.67億美元的產值中,在中國生產的比重已高過70%。也就是說,不僅傳統勞力密集產業將生產基地西進中國,連高科技的生產中心也大幅西移中國。這其中反映的國內勞動市場快速萎縮的警訊,社會失衡的速度更大於目前我國調整的步伐。

更嚴重的是敵我消長的趨勢,由於台商資訊產業在1997年以後,對中國大陸的的積極佈局投資,造成中國的資訊硬體產值,在1999達到184億美元的全球第四,與全球第三的台灣210億美元,已相差不多!在2000年,中國資訊硬體產業更有38.4%的高成長率,其產值已達255億美元,更超越台灣的232億美元,成為全球第三。如今整體半導體工業倘若啟動西進效應,必然加大台灣與中國在產值上的差距,而且是台灣越來越追不上中國的腳步。如此觀之,台灣在經濟上的各項指標、全球排名,也必然會拉大與中國的差距。這樣的趨勢,除了所謂台商『全球佈局』的重要考量外,難道不應也從台灣整體全球佈局的角度思索嗎?

八吋晶圓廠仍是全球晶圓代工業的主力部隊

目前贊成開放晶圓廠論者,均持有一基本假設:那就是只要政府目前限定十二吋廠和高階半導體製程不得前進大陸,便不會對國內半導體業競爭力產生傷害。因此,開放閒置的『低階』八吋廠設備到大陸投資設廠﹐兩岸將可以形成「高階訂單留在台灣」﹐「中低階產品大陸生產」這樣的分工體系。

這種似是而非的說法,常常誤導大家認為八吋晶圓代工是落伍科技,十二吋廠也很快有榮景。台灣政府目前相關部會,所提出之衝擊評估報告,多建立在一個假設前提之下:未來台灣IC產業將會持續投資9-1112吋廠。但此一假設前提若無國家政策誘導,就必然存在嗎?

事實上,台灣現有12吋晶圓廠目前仍在試產階段,目前生產晶片成本是八吋晶圓廠的八倍,同時良率也不高。預計還要兩年時間,12吋晶圓廠才能達到生產規模。根據SEMI2001/07),工研院經資中心IT IS2001/10資料研究,因為全球經濟嚴重衰退,12吋廠的建置計劃紛紛取消,或延後至2002年甚至2003年。而假定十二吋晶圓廠與八吋晶圓廠間具有替代性,也是騙外行人。

根據Dataquest2000/01),工研院經資中心IT IS2000/11)資料研究,全球8吋晶圓廠的產能佔全球各尺寸晶圓廠產能的46.6%,為所有之冠。台灣8吋晶圓廠的總產能,佔台灣整體晶圓代工總產能的57%,足見8吋晶圓廠為現今(及可見未來)的晶圓代工主力部隊。相對的,中國8吋晶圓廠的總產能,僅佔台灣整體晶圓代工總產能的7%93%集中在6吋(含)以下晶圓廠,因製程技術不完全存熟,產能利用率仍低。

台灣開放8吋晶圓廠西進,是以提供我方主力給競爭對手,幫助對方產業升級。因台灣開放8吋晶圓廠西進,中國半導體產業將縮短一年,於2004年達到擁有108吋晶圓廠,這是幫助競爭對手拉進時程、縮小差距的作法。選擇12吋晶圓廠尚未成熟的現在,將主力部隊8吋晶圓廠移出,實在宜再三思。

6吋以下晶圓廠,因技術落後所以不用設限』的說法必須三思:6吋以下的晶圓代工技術的確不是先進科技,但是我國6吋以下晶圓廠的總產能,佔整體晶圓代工總產能的25.9%1/4+),而且目前產能利用率全滿。現在移出6吋(含)以下晶圓廠,對整體產值仍有相當影響。

中國要的不只是台灣的晶圓廠設備

目前主張開放論者積極鼓吹:『倘若台商不登陸佈局﹐外國大廠早就在佈局﹐就算從防範「資敵」的立場來考慮﹐台商不去﹐大陸照樣可以取得類似的技術。』這項似是而非的推論,有必要從實證研究中予以深入考據。據已發表的研究結果顯示,自一九九○年年以來至一九九七年,全球前三十名的國際半導體公司大都已進入中國大陸設廠,但是目前全球晶圓代工主力之八吋晶圓廠的核心製程技術,中國大陸由這些公司所得到的移轉相當有限。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中、日合資的大陸華虹NEC的失敗案例,僅管華虹已取得0.2微米的製程設備,為何仍然無法與台灣競爭?關鍵就在華虹在技術能力、管理能力、與產品良率等核心製程技術仍無法成熟到與台灣相抗衡!

事實上,中國北京幾年來在國家策略性產業的佈局,從不掩飾其奪取晶圓代工製程核心技術的企圖心,中國由中央到地方,幾年來提供政策工具誘因,正是有目的、有步驟、有策略的逐步誘引台灣半導體聚落的西進,而中國要的不只是台灣的晶圓廠設備,中國絕不會只定位自己為低階消費性電器晶圓的生產基地,中國北京項莊舞劍,志在沛公,其陽謀不外是自台商習得製程技術的戰略高點,並利用整體台灣半導體的群聚西進,迅速建立完整的垂直與水平分工體系,進而在2005年前完成產業升級,稱霸全球市場的國家目標。

開放晶圓西進,必然催化『群聚效應』西進

台灣晶圓代工能夠獨步全球的最重要因素,就是台灣擁有半導體相關產業的『群聚效應』。從上游的IC設計到下游的封裝測試﹐台灣半導體界歷經二十年才培養出全球難得的密集垂直分工體系﹐這是台灣半導體在全球市場能夠維持競爭優勢的關鍵所在。

大陸半導體市場的急速成長﹐早就吸引國際外商前往中國大陸積極佈局,如摩托羅拉、NEC、英特爾、三星、飛利浦在大陸都有合資廠﹐但是迄今賺錢的實在不多。獲利無法提升的主因,就在於沒有如同台灣的群聚效應﹐而無法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然而,台灣業界一直有著一個迷思:『台商的垂直分工體系﹐正是進軍大陸的最好武器,只要能夠在大陸成功複製分工群落﹐台灣可以在大陸再創造出數倍於竹科的矽島奇蹟。』但這正是我們所最擔心的問題:開放八吋晶圓廠西進投資,必然催化整體20年建立的群聚產業鍊跟進西移。

真的有這麼嚴重嗎?真的。在聯電傳出蘇州設廠的傳言後﹐與聯電互動密切的矽品,已於去年底獲得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透過增資第三地子公司控股方式,間接對大陸投資二千萬美元矽品科技(蘇州)有限公司,矽品表示其中國大陸佈局﹐主要是跟隨上游晶圓廠腳步。然而,觀察近期經濟部投審會的案子,類似的案例相當之多。

台灣的晶片設計業去年締造三十四億美元營收的亮麗紀錄,在全球排名僅次於美國,高居第二位。台灣晶片設計業的成功,在於專注於開發特定用途產品,或將所開發的技術授權其他半導體業者使用,以創造營收。由此可見,晶片設計業必然為台灣發展綠色矽島、知識經濟的重要骨幹。台灣目前約有二百家無晶圓廠晶片公司,這些高科技的公司集中台灣現有受過高度訓練的工程師,且與晶圓代工業者互為唇齒與共的緊密關係。當晶圓代工業者逐步西進,有多少晶片設計業者會尾隨跟進還不得而知,但肯定的是,台灣將面臨成熟的尖端高科技人才之可能外流,這對台灣在研發能力上的兢爭優勢,有潛在危機。

一線封測廠年平均營業額也有新台幣上百億元,資本額規模雖不如晶圓廠龐大,但隨著技術提升﹐封測設備的資本支出也很可觀,由於產業鍊的上下屬性,封測廠也會跟著客戶走,一同隨代工廠至大陸投資。日前,國內封裝廠的主力部隊日月光表示,政府鬆綁登陸禁令後,日月光將在上海浦東張江工業園區,緊鄰中芯八吋晶圓廠設廠,而日月光也計劃投資中芯五千萬美元,以建立雙方策略聯盟合作關係。日月光也計劃在杭州下沙工業區,建立大規模的封裝測試園區,日月光轉投資的杭州日月華科技預計可在六月完成廠房興建﹐屆時日月光旗下封裝、測試、基板等事業單位都會一起前往投資。僅管政府仍未正式開放封裝測試業登陸設廠,但包括日月光、矽品、超豐、菱生等國內業者,自去年起便積極在大陸尋找合適的落腳地與合作夥伴。

當人們還在懷疑『群聚出走』的未來可能性時,廠商的步伐已從進行式,變成完成式。

群聚效應的西移  代表國內投資的減少與失業率的提高

台灣高科技產業赴中投資的數量與金額,在2000年後分別以+72%+108%大幅成長,其中電子業比重約45.1%,已為台商赴中投資五大業別之首(遠超過基本金屬製造、化學品製造、塑膠品製造、精密機械製造)。投資地區由華南已移向華中地區,2001年台商總投資額51.81%即佈屬在江蘇。

以蘇州新區為例,1998年以前,80%為投資金額三千萬美金以下的中小企業,然而2000年以後進駐的高科技廠商,不但數量成長驚人,金額大多在1500萬美金至3000萬美金。原有在新區的大型廠商,也由原有的初始3000萬美金,經過多次增資擴廠而已接近或超過一億美金。截至2000年,台資在蘇州新區總投資超過8億美金,佔整個蘇州市的五分之一。僅2000年上半,台資新增2.6億美金,就佔區內新增外資的70%,台資佔所有外資投入的高比例,也顯示台灣資金的急速湧入中國新興科技園區。

實證研究顯示,台商正積極扮演推動建設中國科技產業基盤的重要推手,並逐步打造完整的上下游供應配套廠商系統,根據蘇州新區數十家台商的訪談結果,絕大多數表示,在台母公司均採減產或遇缺不補的縮編方式,緊縮在台灣的投資。光就電腦與周邊相關產業,與精密製造兩類產業,以竹科與南科的數據分析之,在兩類廠商西進佈局後,母公司之營業額快速萎縮,短期國內投資都已停滯或減緩。而今,台灣高科技產業中,真正還有顯著資金投入的,就屬半導體產業,因建新廠需要密集資金,所以目前還有維持2700多億的資金投入。然而,隨著晶圓廠開放西進,所引發的群聚效應西進,勢必加速帶動資金在台投入的萎縮,以及台資急速西進的洪潮。

『有效管理』的目標到底在哪

既然論及『積極開放』的面向,我們就不得不好好思考,到底『有效管理』的目標在哪?目標不清,則相關的管理機制、配套措施、執行策略必然形同緣木求魚。我們認為所謂的有效管理目標,應建立在以下三個基礎上:產業優勢確保原則、資金順差確保原則、以及防止劣幣驅逐良幣原則上。

產業優勢確保原則,指的是為了防範產業空洞化,台灣的產業升級與廠商的全球佈局應該同等重要。同時,如何保持台灣產業群聚效應的優勢,又能顧全業者全球佈局,在西進節流閥上的平衡調控,決定了台灣與中國間的產業競爭差距。當然,核心製程技術、設備、智慧財產權的控管也是必然的。這場世紀晶圓競賽,台灣不能失的,也是中國覬覦的,就是『核心製程技術』與『產業群聚效應』的掌握。

資金順差確保原則,指的是防止赴中投資所引發資金排擠效應。事實上,廠商舉債有限,台灣錢、外國錢都一樣,我們總希望留在台灣本地的比例,是高於流入中國大陸的比例。保持順差,將資金持續導入台灣IC產業的升級發展,也是台灣避免衝擊的關鍵課題。

防止劣幣驅逐良幣原則,對於非法偷跑業者予以有效制裁。政府不可能做到嗎?人民要這個政府幹嘛,不就是鼓勵合法、懲戒非法,如今人人振振有詞,『反正管也管不到逃跑的,乾脆大家一起去』,這種高度官民共識,令人悲哀。

『晶圓西進』不只是廠商的問題,因為半導體產業是資金與技術密集,牽連的是台灣整體產業發展的明天,我們期待有更多人來關心,誠如陳師孟秘書長所言,面對這麼重大的決定,應該讓正反雙方提出不同思考,並以透過辯論達成共識,才不會在匆促中做了後悔的決定。


我們的共同呼籲--奉獻半工為台灣

台灣正名運動聯盟共同聲明  2002、5、11

 

生在台灣,我們都不否認,我們的國家,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長久以來,我們卻沒有使用母親的名——台灣,來稱呼「台灣」,「台灣」國,「台灣」民國,或是「台灣」共和國,為我們的國名,而只能稱呼名實不符,讓國人困惑又沒有尊嚴的「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在台灣」,「台灣中華民國」,「中華台北」等等,甚至還要甘冒不諱,剽竊「中國」與另一個國家同名同姓,讓國際社會混淆不清,讓人看笑話,讓台灣國人及國家尊嚴受盡侮辱。

同樣,喝台灣水,吃台灣米,在台灣生活終老一生,還不思感恩生我育我的母親——台灣,承認自己是台灣人,寧願琵琶別抱,冒充自己是中國人,讓母親丟盡顏面,在暗地哭泣。

為感恩母親——台灣,恢復母親本來容貌,大聲喊出母親e名,稱呼「台灣」為我們的國名,我們發起,在母親節前夕511日(星期六)下午的「511台灣正名」大遊行。

此次「511台灣正名」大遊行,我們蒐集了學者專家,年來所發表的文章,按發表日期,編印成「正名說帖」,是要讓所有台灣國人,認識此次「台灣正名」大遊行的嚴肅性與重要性,進而鼓勵所有台灣國人,能夠犧牲半工為台灣,動員站出來,一起到凱達格蘭大道,俯臥在大地母親的胸脯上,聆聽母親的呼吸,親吻母親傷痛的臉頰,同時手拉手,心連心,在母親懷前宣誓,我們認同台灣,要台灣正名,早日還我母親美麗、尊嚴原貌的堅定意志。

 

共同召集人:吳樹民(國策顧問)                  何文杞(建國黨主席)

林志嘉(台聯黨秘書長)          陳隆志(總統府顧問)

梁榮茂(國策顧問)                  施信民(台灣環保聯盟會長)

郭重國(世大會召集人)          莊萬壽(台灣教授協會會長)

高俊明(國策顧問)                  辜寬敏(總統府資政)

黃昭堂(台獨聯盟主席)          黃崑虎(李登輝之友會全國總會長)

羅榮光(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幹事)


反對國家公園開放狩獵聲明

台灣教授協會新聞稿   2002514

 

立法院目前正就「國家公園法」修正草案進行審議。修正內容除配合行政程序法之施行外,主要是調整放寬並核准原住民在國家公園範圍內的狩獵、火耕、採集的行為,並將國家公園事業優先輔導原住民團體承辦。上述新修正案恐對我國國家公園保護系統帶來重大衝擊及生態危機。

對於國家公園開放原住民狩獵,本會認為將帶給野生動物極大的浩劫,反對理由如下:

一、野生動物將喪失其在台灣的最後一塊「特赦區」

目前在台灣,國家公園面積僅佔台灣的8.6%,但是,國家公園並不是原住民唯一可以狩獵的區域,卻是台灣野生動物的最後一塊「特赦區」。國家公園開放狩獵,將剝奪台灣野生動物最後的一塊淨土,對於原本僅擁有這塊喘息之地的野生動物,無疑將是一件極大的苦迫。

台灣的國家公園多為生態保育、自然景觀而設置,與一般地區在保育方面做更特別嚴格區隔,因此更應嚴格限制人為干擾。然而,此次行政院修改「國家公園法」,擬開放在區內得進行狩獵,這對綠色執政真是一大諷刺!

二、台灣山區盜獵風行,多為了圖利,而不是為了文化

國外著名的國家公園,在那裡常常可以看到野生動物,如鹿、熊之類,成為特殊的旅遊經驗,甚至在都市裡也可以看到天鵝、雁鴨以及各類的小動物跟人類和平相處。相反的在國內,台灣素稱寶島,擁有許多的珍稀物種,但是絕少有人在野外看到過大型野生動物的機會。甚至是長年在國家公園工作的人員,除非機緣湊巧,除了彌猴以外,幾乎沒看見過較大的動物,更不要說在園區之外的地區了。

我國雖然「野生動物保育法」早已施行,但是山區山產店林立,盜獵行為相當普遍,盜獵者原住民及非原住民都有,他們盜獵的目的,不是為保護文化傳承,而是用來圖利。而至今政府仍無法有效遏止盜獵與山產店販售野生動物,如果再開放狩獵,不論其理由如何,不啻是壓死已不勝負荷的駱駝背上的最後一根稻草。


三、原住民的狩獵早已「不傳統」

原住民的狩獵傳統,隨著科技、行銷工具的進步,還有傳承的中斷,現在的狩獵,多是擎著槍彈、山林裡散放捕獸器夾,或以種種材料架設的陷阱,獸夾、圈套、陷阱、鳥網、鳥踏子等等,這種狩獵方法不分季節、不計種類、不論雌雄、老幼一率獵殺。相對於傳統的刀矛弓箭、草木石塊乃至徒手,人獸之間「公平搏鬥」的素樸方式,早已是面目全非。工具都不一樣了,哪還叫「傳統」?

如果是基於傳統文化的保存而開放狩獵,是不是也應該要求使用傳統工具,以還原傳統狩獵的原貌,以及原住民與野生動物之間,公平而素樸的競爭方式?

四、國家公園法修法有開「觀光狩獵」後門之嫌

在原住民傳統文化祭典「觀光化」的現況之下,基於「傳統文化及風俗」而狩獵,實際上已兼具有「觀光經濟」之效益,兩者根本無法截然劃分。目前,就有許多人對於開放「觀光狩獵」躍躍欲試,可以想見的是,在原住民經濟弱勢之現況下,國家公園法修法所塑造的「經濟空間」,顯然比「文化空間」更來得誘人。

可以預見未來在傳統祭典期間,由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及風俗」而去狩獵,順道帶著「生態觀光」或「文化觀光」、還有來嚐嚐「生鮮野味」的平地人,將在國家公園到處可見。因此,如果國家公園法對此沒有嚴格的規範,則將來以維護傳統之名行營利之實,將橫行國家公園而無阻。因此我們建議:為了尊重原住民的傳統文化,可規劃原住民建立象徵性的狩獵儀式並開放觀光,但不宜在國家公園內開放原住民自由狩獵。

五、原住民文化喪失與國家公園無關

的確,原住民有極珍貴的文化傳統需要更多的關注,但是任何民族的傳統也往往因為時空的變化而作調整的,所以幾乎沒有一成不變的傳統,而原住民文化的喪失與國家公園的設置,其實並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例如蘭嶼,即使沒有設置國家公園,但是近年來無論在文化傳統、在生活實質環境方面,都仍然在快速劣化當中,其他非國家公園區域之原住民村落,亦復如是。

因此,想要靠國家公園法開放狩獵,給以挽回原住民傳統文化之一線生機,此中不無疑慮!我國國家公園的面積加起來不到台灣本島8.6%的面積,開放這些地區狩獵,其實也解決不了原住民的困境。

我們以為政府應以各種可行的措施,解決原住民的生活困境,維護原住民的文化價值。至於開放狩獵,我們期期以為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