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個人的自覺
到群體追求應有的尊嚴

 

鄭欽仁/台灣大學歷史系教授

 


近年來每天打開電視新聞節目,所看到的不是殺人、放火、搶劫、小偷、強姦、亂倫,就是吸毒、走私、車禍、以及天災帶來的土石流等亂象,無一不是人謀不臧所造成的。甚至看到走路蹣跚的老婦女手持瓦斯點燃器充作手槍行劫,或是手無縛雞之力的小姐也企圖搶超市,都是心存僥倖,心中毫無是非的表現。

一個國家、社會的政治或經濟一時不好,不必太憂心,只要有適當的人才和措施都可以矯正過來,但倫理道德淪喪、教育界不知是非,則這個社會或國家瀕臨淪亡之日已不遠。

一個社會秩序的維持,以倫理為主,以刑法為輔。在專制主義之下,法是由獨裁者制定,一切服從於一個個人或集團,人權往往被剝奪,喪失其自尊。在自由民主的國度裡,個人獲得自然的成長和合理的教育,敬重別人,遵守社會秩序在個人的內心中認為是必然的;由此而自然建立起社會倫理。台灣從專制主義之下解放出來,把放縱當做自由,某一些人對犯罪不會內疚、不會慚愧,還要傲視各方,自以為是,甚至以為是社會虧待他。這種現象見於知識普及的台灣,換一句話說已經侵蝕知識層,包括政客、文化界、甚至學生。如此輕率的踐踏自由、民主主義,而不知這些都是社會中一些人長期用血汗爭取而來的。

中國人的經驗,不是在專制帝王的統治之下做一個庶民或賤民,就是在近代法西斯或共產主義之下做一個半奴化的順民,雖然有一些已成過去,但卻成為「歷史記憶」和「歷史經驗」,猶同久浸染缸而不褪色。但如何使之自覺,認為是近代民主社會的一分子,則是這個國家當前的課題;又如何使之自覺,不是身居古代或中古,而認知身處近、現代,應該是近現代「國民國家」的一個國民,擁有其自決權,從個人之爭取人格尊嚴提昇到擁有一個國格的國家(台灣)之榮譽,也是當前重要的課題。

換一句話說,從喚起個人的自覺,追求人類應有的尊嚴,一直到團體的自覺,追求建立一個有國格的國家,則是當前大家需要集思廣益的。猶如歐洲進入「近代」時,德意志在封建領主的統治下還是一片散沙,德國「歷史法學派」援用黑格爾的「民族精神」建立近代國家的理論,又猶如費希特提出【告德意志國民書】振興德國,喚醒民眾,則是台灣當前面臨的急務。

(原載於1999年9月2日自立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