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讓環境決策程序流於形式化

 

 

吳焜裕/中國醫藥學院職業安全與衛生系助理教授

 

 

 


日昨嘉義縣中埔鄉焚化爐的興建,又受當地民眾丟雞蛋抗議,在台灣這種情景似乎已經司空見慣,從反海渡火力發電廠、到反各地的焚化爐和垃圾掩埋場之興建,好像錄影一再重播。決策者往往依循著形式化的正當法律程序,一切以案子的通過為最優先,對當地民眾反對抗議的聲音則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無奈的大眾除了遷徙遠離家鄉外,在經濟成長或是繁榮地方的公權力下,只能承受別無選擇。有時,不禁讓人擔心台灣永續發展是否將繼承中國夢,成為維持政權必備的口號。

在台灣很少人會否認經濟持續發展的重要性,與垃圾問題的嚴重性,而具潛在污染的工廠與廢棄物處理廠不要蓋在我家後院(not in my backyard),也是世界上每個人自私的通性。這個問題不易解決,但不是無解,它是決策者的燙手山芋、也是決策者智慧與能力的嚴重考驗。其實這個問題的答案,在已開發國家中應該有很好的範本可供參考。解鈴還須繫鈴人,關鍵還是在決策者,針對未來可能執行方案做整體完善的規劃,其中並包括環保團體關切的問題,與可能受影響團體與人民所關心的事項,再開誠布公進行溝通:如舉辦說明會、公聽會、甚至辯論會。然後根據溝通的結果,就原有計畫不足之處再作修正,以消弭環保團體與當地民眾之疑慮。如欲贏得人民的信任,決策者應當將公權力運用在如何使計畫案執行者或企業經營者,遵照計畫確實執行,如有與原計畫不合或違反法令,立刻動用公權力加以制止與重罰。

反觀國內現有環境決策程序已形式化,所謂環境影響評估與說明會已公式化。例如一個說明會選在上班時間,讓關心地方環境的上班族無法參加,據說還發生某地區民眾曾經有幸前往參加說明會,卻發現參加者好像不是本地人的糗事。就環境影響評估而言,從事環評顧問公司的業績,就是看他們有多少通過環評的案子,因此不論如何評估,最終目標就是案子要通過。雖然需要評估項目相當多(不評估對附近居民健康的影響),可是評估中需要使用的資料數據,缺乏長期記錄與有系統的收集整理,因此每一個環評結果都是對環境品質不會造成影響,但是否可信賴就是個疑問。環境影響評估的審查會有時也會流於形式,審查委員多數非常忙碌,詳細閱讀環評書變成不可能,號稱第一個作健康風險評估的環評,評估結果當然拜耳建廠不危害環境品質與人體健康,可是審查委員諸公就是無人質疑TDI對人健康影響的數據,為何引用國外在一九七二年發表的文章,而不引用國內最權威的職業醫學博士在一九八九年發表,針對國內勞工所作研究的資料呢?其實答案很簡單,前者結論是TDI對人健康沒有影響,而後者證實低濃度TDI對國人會誘發氣喘。有些地方性的案子,不肖顧問公司甚至會引用不實數據,審查委員如不詳細閱讀,根本找不出問題點。筆者還遇過來自某政府機構主管的審查委員,還說審查再嚴有什麼用,廠商如無法執行而埋暗管所造成的危害將更嚴重。

其實這才是問題所在,決策者沒有魄力運用公權力來導正不守法令的政府機構及私人企業,而一些機構主管或企業經營者也想方便行事,藉著欺瞞民眾,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例如廢棄物焚化爐會排放戴奧辛,明明有些廠戴奧辛排放量遠超過標準好幾倍,在未停爐改善前,僅在煙囟排放口前將廢氣加熱,讓排出的廢氣看起來水氣一般,以安撫附近的居民。諸如此類事件,一而再的傷害民眾對環境決策的信心,而此信心是研究環境風險溝通學者再三強調的第一要件。因此當環境決策無法取得當地民眾的信心,造成溝通不良,引發當地民眾的抗議,有時決策者所使用的公權力竟成了暴力,而誰是誰非一目了然。

(原載於1999年9月9日民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