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改革與人事問題

李永熾/台大歷史系教授


  最近,修改中華民國憲法(簡稱修憲)的情勢已陷於低迷。凍省與反凍省的拉鋸戰變成國黨內部的鬥爭。凍省與否本來是制度的問題,制度問題只有對人民有利與否,或對與錯問題,跟人事本來沒有什麼關係,但我們卻看到修憲和誰選下一任總統牽扯上關係,所謂總統選舉採絕對多數或相對多數,也竟然和連戰或陳水扁有所關聯,而有什麼「連戰修款」或「陳水扁條款」,制度超越人事的法治概念在台灣人的思維中竟然行不通。在這種狀況下,凍省或廢省自然就和制度沒有關係,而和「廢宋」有所關聯。宋楚瑜也以「省的多數民意」為藉口,大力反彈和廢省或凍省之舉了。

宋楚瑜屬「統」?

李登輝屬「獨」?

  宋楚瑜在過去的一篇專訪中曾說「廢省和行政效率沒有關係,那只有兩個原因,一是衝著我個人而來;二是路線問題。」目前宋依然未放棄此一觀點。據分析,所謂路線問題是指統獨問題。如果此一分析無誤,那就是指國民黨內部有統獨的路線之分,暗指反對廢省或凍省的宋楚瑜屬「統」,支持廢省或凍省的李登輝等人則屬「獨」。單純從廢省觀點來看,似乎是如此;然而,如果從「一個中國」觀點來看,不管是「分治中國」或「中華民國在台灣」的觀點,因為未來的中國都是統一的,所以不管宋楚瑜或李登輝,都是支持統一的,這又與「獨」沒有關係了。宋雖然想用獨統問題析解凍省或廢省,但修憲修的畢竟是中華民國憲怯,與「獨」根本沒有關係,如果硬要扯上統獨問題,那可能只是「急統」與「非急統」問題,「急統」反對廢省甚至反對修憲,以表示中國體制的一貫性,即中華民國體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體制的一致性;而「非急統」則支持凍省,意圖藉凍省模糊統獨界線,進而瓦解「獨」的正當性,以維護「中華民國體制」;在策略上,是左右通吃的一種方式,民進黨轉向國民黨的「非急統路線」,就是一個很好的證明。

制度改革衝著個人

就不是法治的社會

  如果廢省或凍省,跟統獨路線無關,那麼宋楚瑜把廢省或凍省扯上統獨,充其量只為了強調自己反對廢省或凍省的正當性而已,並沒有太多實質意義。宋曾說廢省是衝著他而來。宋的意思是,他是台灣省長,廢省是為了廢除他政治權力,但是國民黨又明言在他的任期內不會縮小他的省長權力。如果我們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廢省或凍省只是國民黨維護政權,延續中華民國體制的一種策略,就跟宋毫無關聯了;如果硬要說廢省或凍省是衝著宋楚瑜而來,那顯然不是宋太跨大自己的權力,兩者的關係不是應該進行某種程度的調整嗎?

  其實,制度本身的改革不能衝著個而來,如果制度改革衝著個人而,那是人治的社會,不是法治的社會。有人說,這次修憲是為李登輝量身裁衣,所以憲改後,中華民國體制會變成變相的中華帝制。討論雙首長制或總統制時,不從台灣這個領域範疇的政治需要考慮,而用不著邊際的中國主權範疇思考台灣所需的制度,當然很可能使制度帶有虛幻性。如果從台灣主權範圍思考制度,我們就不能說制度改革衝著誰而來。如果我們從「一個中國」的「分治」觀點思考廢省的可行性,就不能從「個人」的觀點立論。從國民黨的「分治中國」觀點來說,國民黨不僅沒有放棄「一個中國」觀點,甚至執意把台灣視為中國的一部分,但是由「分治」到「統一」的過程,台灣必須維持住「中華民國」體制,「分治中國」才不會變成「獨立的台灣」體制。要維持「分治中國」,首先必須考慮「分治中國」下台灣體制的合理性,亦即制度的合理性。所以,國民黨的修憲首先希望藉修憲使「中華民國憲法」能合理地實施於「分治中國」下的台灣,並藉此讓民進黨認同於此一體制。而「分治中國」實施於台灣,最不合理的莫過於「分治中國」與「省」的重疊性─有「一國一省」之嫌。所以,從地方自治觀點論,調整地方自治的區劃,勿寧是「分治中國」制度改革最重要的一環。宋楚瑜沒有從地方自治的合理性去批叛廢省之舉,反而從個人的角度去思考問題焦點,反而給人只為個人權力反彈的印象。

局部修改外來憲法

作為統治台灣依據

  如果從「統」的立場思考,廢省或凍省並不妨礙中國「一國兩制」的觀點,反而更讓台灣跟香港看齊。總之,廢省與否,與統獨沒有關係,獨派人士才認為廢省凍省與獨立建國運動沒有太大關聯他們認為確定領土範圍,改變國號,才是台灣獨立建國的要點。宋楚瑜說,廢省是衝著他而,是自我高估,是不明「分治中國」的制度基礎所致;說廢省關係路線問題,更不明廢省與「一國兩制」沒有內在矛盾。總之,宋楚瑜對修憲的反彈沒有制度上的意義,也沒有呈現統獨上的路線問題,大概只有權力喪失的恐懼,若果如此,宋終究是舊時代的政治人物,並不是新民主時代的政治人!

  國、民兩黨的修憲始終沒有從台灣的主體性思考,只想用外來憲法的局部修改作為分治中國統治台灣的依據,也因此制度改革尤其憲政改革都和人事問題牽扯在一起,制度變成為政治人而設,政治人反而成為制度的主宰,這是殖民體制的一種表現。所以凍省或廢省是否乃制度所需,就不能成為為討論的基礎了。凍省與反凍省的鬥爭已經不是制度論述,而是政治的權力鬥爭了。悲哉,台灣!

(原載於1997年7月14日民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