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的三家無線電視台(台視、中視、華視)多年來不法、不當、
不公霸佔電視頻道,已是不爭之事實。從早年台視在沒有法律規範的情況
下獨佔市場、一九六八年蔣介石「指示」設立中視、到一九六九年由蔣經
國指派王昇、阮成章等政工情治人員籌組華視,回顧這一段無線電視台發
展史, 展現的盡是黨政軍的幢幢黑影,完全看不到新聞自由、言論自由
、文化多元等傳播理念演進。
三十幾年來,三家電視台的政治、新聞與文化表現,若非反動衰退,即
屬保守平庸。為了賺錢營利,他們爭先恐後,像極了營利事業。為了取悅
黨政高層,他們扭曲抹黑,又是一副傳聲筒的嘴臉。對於三台這種獨步全
球的予盾結構,台灣傳播學界無以形容,只能另立名目,稱之為「商控官
營」。雖然三台的產權分別屬於「黎明文化事業」、「黨營文化事業」、
「省屬行庫」、「同袍儲蓄會」、「民間企業」,但是大家都心知肚明,
黨、政、軍三股劫力才是三台的幕後黑手。
黨政軍退出三台,是潮流所趨,也是自由民主社會的必然走勢。然而三
台產權的處置是一個複雜的問題,稍一放手即容易步入目前國營事業「威
京化」的前塵,非但對三台的經營節目製作幫助不大,反倒容易使三台淪
入與國民黨關係良好的財團手中。 如果要讓我們的電視生態減少一點紊
亂,增加一些章法,使電視在最大程度內,滿足民眾的資訊與娛樂需求,
那麼,第一步的工作,仍然是針對三台提出興革原則,並在兩年或更短期
間內,使興革原則具體落實成為法律條文。因此,我們提出以下「兩階段
」改革訴求:
發起團體:中國比較法學會、四一O教改聯盟、台北律師公會、台灣教授協會、 台灣醫界聯盟、殘障聯盟、傳播學生鬥陣、澄社、環保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