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德(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
今年是馬關條約締約一百週年,也是終戰後五十週年。百
年前,大清帝國將台灣割讓給日本,置台灣居民的意願於不顧
,事後亦無任何善後之措施。事實上,在一八九五年馬關條約
簽訂之前,中國政府從未有效的統治過台灣,而且中國對台灣
的主權在馬關條約時,已完全放棄。此後五十年,台灣人只有
逆來順受,承受異族的殖民統治。
馬關條約的簽訂,不曾有台灣人民參與,生殺予奪,全操
持在他人手中。台灣的先烈雖勇敢地捍衛鄉土,但結果仍難逃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命運。馬關條約意味著中國對台灣
邊陲之忽視,棄置不顧,而台灣人民卻仍「戀戀風塵」,始終
感念大中國的「列聖舊恩」。過去四百年來,台灣未曾為自己
的存在而存在,永遠是作為達到其他目標的工具。在清朝眼中
台灣是「化外之民,蠻荒之地」,更是「鳥不語,花不香,男
無情,女無義」,可以隨意割讓的島嶼;日本殖民統治,使台
灣人淪為二等國民;戰後,在國民黨統治下,又成了「反攻大
陸的基地」,如今在國共兩黨的「一個中國」政策之下,台灣
恐又將成為大漠沙文主義的犧牲品,台灣本身一直沒有存在的
價值。因此,台灣人必須有所覺醒,能認清馬關條約後百年來
台灣的苦難歷史,毅然割斷禍貽子孫的「中國情結」。
回溯百年前的一八九五年四月十七日,清朝北洋大臣直隸
總督李鴻章與伊博文等在日本馬關(下關)春帆樓簽訂「馬關
條約」十一款,割讓台灣和澎湖列島,及其子李經方與日方辦
理交接時在敵人面前萬般推諉、卸責,不僅盡力撇清與台灣的
關連,甚至鼓煽敵人,「彈壓兇橫的台民」,充分顯示中國政
府鄙視、棄置台灣的心態。
在無情無義的「祖國」態度冷漠而苛酷的封鎖大陸對台灣
的一切支援,而在「無天可籲,無主可依,台民公議自立為民
主之國」--台灣民主國,雖只是曇花一現,但對台灣人,卻
是難得的歷史考驗。當時中國已棄台灣於不顧,但台灣人卻仍
是百般倚賴。易言之,中國已棄台灣於不顧,但台灣人卻仍是
百般倚賴。易言之,中國已出賣台灣給強日本,而台灣尚在依
戀、幻想中國皇帝「何忍棄之」的悲情中,而訂民主國年號為
「永清」,可見民主國時代「中國情結」之深,受害之慘。
推動台灣民主國的建立,而「心懷祖國」,幻想帝國主義
列強支援的台灣士紳,與眾所擁戴的民主國總統唐景崧等一大
批大陸官兵在「建國」之後不久即爭先恐後的逃走之後,只剩
下台灣人中小地主與知識分子,為保衛自己的鄉土、財產及尊
嚴,毅然起而聯合佃農與原住民,拿起原始武器--「竹篙菜
刀」,去抵擋擁有近代化武器的日軍。先人的這種血汗,凝聚
成抵抗外來政權的「台灣人意識」。其後五十年,備受日本殖
民統治的歧視和剝削,但反日的情緒普遍而深入,啟發了台灣
人民特有的「國民意識」。
令人慨嘆的是,自馬關條約後不久成立的台灣民主國時代
的「中國情結」,迄今仍未能完全割斷。多年來,這種被濫用
,極為危險的「中國情結」,對整個社會造成極大的傷害,以
致國民心理、價值觀念、社會倫理、教育制度,甚至政治生態
,均被扭曲變形,而受了嚴重的打擊。因此回顧馬關條約以來
台灣的行徑與歷史命運,必能瞭解「祖國」是靠不住的,其對
邊陲的統治者心態,遠較異族為甚,此由二二八事變之發生即
可得到印證。其實二二八事變亦為「中國情結」引發的禍害。
當時台灣知識分子無不將台灣的政治腐敗歸咎於陳儀,一廂情
願的以為中央政府必定會有改善,因此頻向南京政府陳情,但
奉為救星的蔣介石卻派大軍來台灣,對台灣的菁英、民眾,施
以「格殺勿論」式的,有計劃而無情的大屠殺,至此台灣人才
真正的覺醒。足見戰前戰後,中國對台灣邊陲的統治心態絲毫
未變。但亦因在此情況之下,台灣人才覺得應自己建立一個主
權獨立國家的思想。二二八事變給台灣社會最大的教訓,乃是
決不可以「種族」去認同中國,必須以「命運共同體」的意識
,作為認同的基礎。且必須認清中共是極具敵意而危險的外國
,是唯一威脅台灣全體人民存在的國家。
際此馬關條約一百週年,回溯台灣這一百年來所承受的屈
辱與創傷,歸根究底是來自「中國情結」,因此我們必須「割
斷臍帶,成為自己的領航者」,徹底的切斷這種危險的「中國
情結」,從而建立以二千一百萬人民利益為主體的國家與民主
社會。
(原載1995年4月17日台灣時報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