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熾(台大歷史系教授)
大清帝國與日本國因甲午戰爭簽定了馬關條約。馬關條約
在中國歷史上是中國喪失東亞霸權的開端,也是中國步向改革
與革命之爭的契機。但是,無論改革或革命,都沒有給中國帶
來新的希望,魯迅對中國國民性的失望勿寧是起自對革命的懷
疑。在台灣歷史上馬關條約則是被賣與自我認知交錯的開始。
被賣乃源於大中國(中原)中心主義者視台灣為邊陲,是中原
中心主義者的負荷,一如越南給中國的負荷一般,所以棄置時
反抗中原的台灣,等於卸下了身上的負荷。然而,歐美與日本
這些近代形態的國家,反而承認台灣是鳥語花香的美麗島,與
中國的認知相當不同。
因此,大清帝國急著把台灣送給日本,馬關條約可以說是
第一回出售台灣的單據,永懷大清的台灣民主國表面上是尋求
不被異族統治的獨立之道,其組成份子則為清國到台灣做官的
人員如唐景崧與劉永福之流,以及科舉及格的台灣士紳階級;
他們的清國心勝於台灣情,建民主國只是為大清抵制日本的殖
民,而非建立屬於台灣人自己的國家,其年號「永清」就是明
顯的象徵。因為缺乏永續的台灣心,只是局勢不可為,自然棄
台灣如敝履,紛紛逃往中國。台灣再度被這批永懷大清的中國
中心主義者出賣。所以,不管拘於何種理由––維繫地方勢力
或既有利益––,不管被稱為「土匪」或抗日份子,真正對殖
民政權加以抵制的還是和台灣這塊土地有感情的人。
一般認為,馬關條約讓台灣變成了日本的殖民地,事實上
台灣在大清帝國時期也一樣是殖民地,大清對台灣的觀點,旅
台做官者對台的剝削樣態,歐美國家關心台灣才逼使清廷在台
建省的被動情勢,在在都證明台灣在大清時代的殖民情境。若
以孫文等將滿族視為異族的觀點來看,台灣的漢族當然也是滿
族殖民的對象。大清帝國把殖民地台灣割讓給大和民族,當然
不會有所吝惜。若從這個觀點來看,自馬關條約以後,台灣與
中國已各自展開了脫離殖民地自我建構的獨立之道。中國方面
,漢族經辛亥革命脫離了滿族的殖民統治,又自我中心把滿、
蒙、回、藏等締結為一,組成中華民族,做為中華民國(簡稱
中國)的建國基礎。在台灣的漢族則與中國毫無關聯地自我展
開抗日的脫殖民地運動,並且逐漸形成以台灣意識為基礎的島
國意識。
大清時代,台灣是閩粵各鄉人馬到台拓墾的時期,所呈現
的是活潑的動態社會,爭執械鬥自然難免;大清政府無法強力
掌控下,各社會集團各自為政的現象依然極為明顯,馬關條約
簽定後的武裝抗日分別進行,沒有進行全島性的聯合,可以為
證。這跟戰後二二八幾天內就形成全島性的反抗,相當不同。
馬關條約後,台灣人民連續被出賣了兩次;日本政府也以
國籍選擇來考驗台灣人,當然也希望台灣人全部「回歸」中國
,騰出台灣的天地給日本人移民。但是,台灣人民卻出乎日本
政府的意外,居然只有幾千人遷出台灣,絕大部分的台灣人都
認同了台灣。往昔,台灣人民在大清的無政府狀態下,只有社
會內部的族群或集團之分,而無以台灣島為中心所形成的內外
之分。日本的殖民統治卻讓台灣人民感覺到了內外之別。而內
外之別又很吊詭地和中心與邊陲關連在一起。例如,當時稱日
本人為內地人,此內地含有大和民族中心論之意,於是台灣變
成邊陲,而此邊陲又自我主體化,變成了「本」島人,日本人
反被疏離出去,變成與台灣人不同的異族。這種內外意識逐漸
強化後,台灣與日本的差異意識乃形成台灣視日本人為「四腳
」的差別意識,極端的台灣意識。日治後期強迫性的皇民化運
動,可以說是要抹除此一差別意識的另一極端表現。
日本明治維新後,強力推行本質主義政策。資本主義化的
基本原則是把一切都變成可交易的商品。這些商品也必須有一
體性的交易網路,所以必須積極推動以交通運轉為主的基礎建
設。日本在國內從明治維新後即積極展開此一資本主義化政策
。日本殖民台灣之初,雖強調「日本工業,台灣農業」,依然
沒有脫離資本主義化的範疇,要剝削台灣更不能免於此。後藤
新平的土地改革雖是明治初期土地改革的翻版,也不外是要把
土地商品化;縱貫鐵路的舖設和橫向小火車的連續,都讓台灣
形成了一體的剝削網絡或交易網絡。這些措施更助長了內外之
別的自我意識之形成。文化協會與農民組合的全島性串聯,也
許可以說是此一台灣意識的呈現。
馬關條約是台灣漢族和中國的漢族各自追求自己幸福的分
歧點。中國漢族推翻滿族,建構新的中華民族,做為新國家–
–中華民國及其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基礎,與台灣沒有
太深的關係。台灣漢人脫離滿族統治後,進入大和民族的殖民
統治,而與大和民族形成內外之別,激發了台灣人自我主體化
的契機。台灣人也開始追求自己的幸福,但因不能充分認知馬
關條約以來與中國漢族已形成不同的「民族」(nation)意涵
,竟為同族(race)意識所魅惑,再度淪入同族殖民的悲慘境
域。馬關條約給我們的教訓是不能把希望寄放在別國的善意上
,追求中國的善意將變成二二八的夢魘。
(原載1995年4月16日台灣時報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