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馬關條約到國統綱領

──兼對李登輝「六項主張」的批評

▉陳儀深(中研院近史所副研究員)

馬關條約對台灣的意義

  同一樁歷史事件,對不同的「當事人」具有不同的意義, 是極自然的事。百年前的中日戰爭與馬關條約,對日本而言是 明治維新的鉅大成就,是朝向東亞霸權主義的肇機,對中國而 言則顯示洋務運動的侷限,及另一階段救亡運動的開始,可是 ,對於「刀俎上之魚肉」的台灣而言,馬關條約的意義是什麼

  今年一月在南港中研院近史所召開一次「第三屆『近百年 中日關係』學術研討會」,雖然有來自日本、中國、台灣的諸 多歷史學者濟濟一堂,只見瑣瑣碎碎的所謂學術問題,以及站 在中國或中華民族立場的歷史觀點;對於曾被出賣的台灣,在
一九九五年台灣的土地上如此探討中日關係,未免太過虧欠。

  馬關條約第二款第二項規定中國將「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 各島嶼」的管理權及該地方所有保壘軍器工廠及一切屬公物件 ,永遠讓與日本。這使得中國從此喪失對台灣的主權,這是馬 關條約對台灣的第一個重大意義。有些學者連篇累牘辯解清廷 割台一事並非「蓄意遺棄」台灣而是為「形勢所迫」,猶如為 一殺人犯說他並非蓄意殺人而是被迫殺人,對於那被殺的人而 言有何差別?日本之所以索求台澎而又能得手,自與台灣––
中國之地理隔離性、歷史淡遠性有相當關係。

  其次,台灣割日之後曇花一現的台灣民主國,不但缺少社 會經濟基礎,而且主事者缺少獨立建國的意志,竟以「永清」 作為年號,顯示其孺慕祖國的心理臍帶並沒有剪斷,此種建國
的失敗經驗,當然可以作為今日之殷鑑。

無須美化醜化日本治台歷史

  看過「多桑」之類電影的人,即可感知曾被日本統治那一 代台灣人的日本情感,相反地,對於略知「南京大屠殺」那一 類中日關係史的人,也不難理解現代中國何以厭惡甚至仇視日 本,偏偏以上的台灣人和中國人在一九四五迄四九年之間湊在
一起,而發生了二二八事件。

  八年抗戰使近代中國的民族主義達到頂峰,使中國更像一 個現代國家,而當時的台灣已超越過去分類械鬥的階段,產生 「本島人––內地人」的我群意識,皇民化運動使台灣人愈來 愈不像中國人,更不用說全島性的交通網、行政體系的建立。 這些歷史,既不是台灣人的光榮,也不是台灣人的恥辱,而是
存在的現象。它部分決定了台灣與中國的不同命運。

  日昨的國統會上,陶百川先生建議國民黨發起「中華生命 (命運)共同體促進會」,而新黨的陳癸淼立委亦主張台灣的 公民投票「應保留中共參與的管道」,這些想法,顯然與台灣
兩千一百萬人作為一命運共同體的立場,是相違背的。

設國統會使李登輝政權 自外於台灣

  李登輝在四月八日主持國統會所發表的談話,是從「兩岸 分裂分治」的基點,使用「炎黃子孫、中華民族」之類的語言 ,作一些無關痛癢的宣示。李登輝於四月初樸樸風塵於中東各 國,說是拓展台灣的出路,可是返國以後的第一件大事,竟是 主持那個莫名其妙的「國家統一委員會」,真可謂前功盡棄; 從他的六項宣示可知,國民黨的極限不過如此,它的中國政策 只是一套陳腐的意識型態,加上一些自相矛盾的做法,甚至夾 帶著「中華民國政府已存在八十四年,並持續擁有對台澎金馬 主權與治權的事實」這種曖昧的咒語。從報紙上看到那一群前 朝遺老或唯唯諾諾之徒所組成的國統會成員,發表那些「擱置 主權問題」、「兩岸互相開放政黨設立」的笑話,一方面感到 憤怒,一方面不免憂心它們維繫著若干台民對中國的心理臍帶 ,於是,國統綱領很可能與馬關條約一般,發揮著出賣台灣的
功能,不論誰買誰賣,對台灣的不幸是一樣的。

(原載1995年4月11日民眾日報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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