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於中國之外

黃宗樂/台大法律系教授


  一九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即以中國正統自居;一九七一年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一九八二年逞其霸權主義,於憲法序言宣稱:「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並以中國民族主義亂我軍心;又於第三十一條明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用所謂「一國兩制」之名,肆行併吞之實;搞所謂「以民逼官」、「以商圍政」、「以通促統」統戰策略;在外交上全面封殺我國際生存空間;甚且,動輒以武力犯台威嚇,逼我屈服。而暗中,派遣第五縱隊對我滲透,並放縱槍彈毒品走私壞我治安;培植在台代言人,隔海倡和。

  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來勢洶洶的併吞行動,我政府猶主張中國只有一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並口口聲聲說:「中國必將統一」、「要主導中國統一」,殊小知在國際社會普遍承認北京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國係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情況下,正掉入大中國的陷阱,斷送台灣的生機。海峽兩岸存在兩個各自獨立的國家和政府,我政府卻沈迷於「分裂國家」、「分治中國」、「兩個政治實體」、「一國兩府」、「一國兩席」,不敢明白宣示「台灣是台灣,中國是中國」(或「兩個中國」),堂堂正正以主權獨立的國家,推動外交和尋求國際承認,結果把台灣推向孤立、被併吞的命運。我們要打出一條活路,必須放棄一個中國政策,釐清國家定位,並以台灣的名義邁進國際社會。解嚴後,一連串的憲政改革,對於主權、領土問題均避而不談。這種不敢面對現實的作法,嚴重貽誤台灣的生存發展。

  另一方面,我最大反對黨──民進黨,其基本綱領首揭「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但在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接民選後,認為國民黨政權已由外來政權轉化為本土政權,從而承認中華民國體制,並與國民黨聯手締造「中華民國第二共和」。對此,有抨擊民進黨與國民黨「合流」、「分贓」,已悖離創黨理想;亦有肯定民進黨為因應九七後國內外情勢及提升國家競爭力,與國民黨合力修憲,頗顧大局,評價兩極化。但無可否認的,民進黨擱置「制憲建國」主張,對於台灣獨立建國運動,顯然有負面的影響。至盼民進黨能恢宏創黨精神,堅持台灣主權立場,推動台灣的民主化、本土化、自由化和國際化。策略的運用固可變通,但「制憲建國」的目標,務必貫徹。成立未滿一年的建國黨,揭櫫以建立新而獨立的台灣共和國為永不改變的最高宗旨,高舉台灣獨立建國的大纛,亦深望建國黨能堅持原則,為台灣的獨立建國,作出重大貢獻。

  台灣絕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台灣未來的前途,終究是掌握在台灣人民自己的手中。作為台灣的主人,要勇敢地拒絕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併吞,向「一國兩制」大聲說「不」;對於「以民逼官」、「以商圍政」、「以通促統」的統戰伎倆,必須深具戒心;對於武力犯台的威嚇,必須無畏無懼,並有以待之。作為台灣的主人,應該積極推動國民制憲運動,催生台灣新憲法;應該全力支持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確立台灣的國際地位。作為台灣的主人,有責任共同關心台灣的治安、教育、文化、社會、經濟、環保、交通、國防、司法諸問題。

  香港回歸後,此後香港是否能維持自由、繁榮,深受世界各國的關注。但不論如何,此去中華人民共和國必強行推銷香港模式,蠶食台灣。惟台灣與香港,無論是歷史背景或現實條件,均迥不相同,根本不能比擬,祇要台灣人民凝聚台灣國家意識,鞏固命運共同體,台灣必然永久獨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並屹立於國際社會,共同為世界和平與福祉而努力。

(原載於1997年7月21日自由時報)


台灣教授協會通訊第十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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