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二二八、武力犯台」
座談會發言摘要

時  間︰1999年2月27日(星期六)、下午2∼5時

地  點︰台大校友會館四樓

主辦單位︰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台灣教師聯盟

主 持 人︰黃宗樂教授、羅榮光牧師

沈長庚教授:人權觀念與陳儀對臺灣人人權的藐視

事實上,台灣雖然受了日本五十年異國不平等統治,但其統治也使得台灣的教育普及化,經濟工業化,更重要的是社會法治化,台灣的現代化遙遙的領先了中國。據柯喬治(George H. Kerr)所著的【被出賣的台灣】(Formosa Betrayed)以及謝可敦(Allan J. Shackleton)所著的【台灣的吶喊】(Formosa Calling)兩書的描述,陳儀所帶來的貪污,無能的中國官吏將台灣的米糧、工業品以及其他所能搜刮到的財物中飽私囊或運往中國,使得不到兩年之內,台灣島內物質匱乏,貨幣大幅貶值,失業率急劇增加。將一個自給自足有餘的美麗之島,變成一個天怒人怨之地,因此於一九四七年爆發了台灣有史以來最悲慘的二二八事件。陳儀帶來的貪官汙吏對台灣人人權的藐視,可能是發生此一事件的根本原因之一吧!

李川信老師:台灣人喪失歷史記憶,應從教育釐清國家定位與認同

人權已是普世化的公約,我們要尊重人權,應從教育著手,教育人民使其充滿對兒童、婦女、老人的關懷。我們更應透過輿論的壓力、課程內容的改變,讓中國情懷的夢魘清醒,國家定位、認同獲得釐清,真正落實人權在民的概念,使自由、人權徹底發酵。我們相信,人民不但有權選擇政府,也有權選擇自己的國家。

鄭仰恩牧師:二二八事件是台灣法治精神和中國靠特權政治化的衝突

二二八事件發生前的兩年多當中,台灣社會最根本的衝突就是日本殖民體制下所培養出來的法治精神和中國「腐敗、極權、歪哥、欺騙、講白賊、未見笑、靠關係、靠特權」的政權文化的正面衝突,二二八事件的結果,就是中國文化的全面勝利。事實上,這五十年來,國民黨統治台灣最成功之處,就是將這套政治文化灌輸在台灣人的生活與文化當中。換句話說,這就是「台灣人的中國政治化」。這半世紀來,國民黨方面在台灣推行「教忠教孝」的愚民政策,另外一方面又將這套「反民主、反人性、反人權」政治文化灌輸在台灣人身上。

張炎憲教授:反抗暴政是人民的基本權力,回到歷史原點,分辨統治者與被統治者關係

在二二八事件中,國府軍隊以達姆彈濫射台灣人民,有計畫地拘捕槍殺領導菁英,以流血鎮壓穩固其政權,這已是摧殘基本人權的暴力行為。五十多年來,國府繼續以「暴徒」「暴動」「叛國」等字眼加諸二二八事件,讓台灣人背負二二八事件的原罪,而國府卻逍遙法外,反而成為施恩的統治者。這才是歷史認知的盲點,是台灣人最大的悲哀。

廖中山教授:二二八是政府公權力「迫害人類的罪行」,應對主嫌起訴審判

在台灣的中國國民黨的黨國體制,不顧國際公義,拒絕「調查、起訴」義務,僅以花(稅金)錢補償了事;在台灣的中國人(含本省人)都以「族群誤會」模糊歷史真相;「新舊」台灣人(含授難者家屬)大都認為:二二八事件經由李登輝道歉、補償金發放及國定紀念日等過程,已經圓滿解決。如前述馬英九解讀:以「族群融合」作為二二八事件的歷史教訓之結論,是對台灣歷史的誤解和對世界潮流和國際法律的無知。

甚盼法律學者馬英九先生,以及為台灣慰安婦向日本政府爭公道的王清峰律師,能就國際人權觀點,為台灣的二二八事件,向國際法院控告中國國民黨及中華民國政府所犯「迫害人類」之罪嫌,由國際歷史、法律及社會學界慎重調查、處理。

鄭欽仁教授:「白色恐怖」或「赤色恐怖」都是國家恐怖主義

二二八事件計畫性屠殺及其他法西斯統治的恐怖行為,被稱作「白色恐怖」;至今平反工作流為形式,對社會之復原尚有一段距離。

白色恐怖之外尚有「赤色恐怖」,是指標榜社會主義或共產主義國家犯下的嚴重罪行;不論是「白色恐怖」或「赤色恐怖」都是「國家恐怖主義」。

目前台灣的某些政黨或社團「打著藍旗反藍旗」,高唱「統一」的調,使台灣人面臨「中國人民王朝」的威脅。台灣一旦被中國侵吞,在「赤色恐怖」的統治下,勢必在面臨類似二二八事件的屠殺。台灣的群眾也可能被集體「下放」到中國大陸的西北或西南;這是中國人的「歷史經驗」。

陳進中老師:人民有選擇國籍的權利,台灣唯有宣佈獨立建國

但蠻橫不講理,不知人權為何物之中華共產帝國,武力犯臺的藉口正是「固有領土」、「民族使命」,假若我們仍然喪失心防,不能一致抵抗,最後只有再一次等待「二二八大屠殺」的悲劇再度重演。若我們認為中共武力犯臺的意願不變,那臺灣唯有宣佈獨立建國,當然會引起中共出兵,但那也不過是將哪一天的來臨提前罷了。若等到中共國力充沛,那他就可選擇最有利的時機犯臺。相反的,若台灣選擇最佳時機宣佈獨立,縱然引起中共出兵其實中共不一定出兵,那台灣獨立建國之路就順暢多了。

黃伯和牧師:武力威脅下也不能放棄人權

公元兩千年可以預見的,當台灣再度舉行總統大選時,中國武力犯台的恐嚇與動作必定再次掀起台灣社會的軒然大波。我們要如何從事台灣社會的心靈建設,堅定人權﹝自決權﹞與生命同樣是不可討價還價之信念與立場。向世人宣告台灣人民已經出頭天了,實是我們今日共同的課題。

莊萬壽教授:具有和平生存權的廿一世紀「新世界秩序」不容中國輕啟侵略之戰端

冷戰結束後,全球已逐漸形成一個由共同安全保障,資本主義的經濟資訊體系,及民主人權的價值體系所結合的「新世界秩序」,而不容由若干好戰的霸權國家破壞。其中和平生存權是廿一世紀國際社會的人權的重要基礎,現有的「人權宣言」「人民有和平權利宣言」皆強調「人人擁有和平的神聖權利」,而台灣雖非聯合國會員,而聯合國「關於侵略定義的決識」對一個國家的武力侵略是不論是否為會員國。中國雖窮凶極惡,但在「新世界秩序」的架構中,很難輕啟侵略的戰端,而台灣若能有阻嚇的武力,敢戰的決心,國民的意識,則台灣人民的生命的尊嚴必能獲得保障。

李永熾教授:台灣應將中國武力犯台轉換為向人類真理的挑戰,使之成為人類的公敵

中國昧於國際人權,不知人權的形成與國際法的成立,是為了避免強者凌辱弱者,或強國侵佔弱國的戰爭場景。竟然假借台灣在清朝與國民黨時代受過中國統治就認為台灣屬於中國,而將武力侵台視為理所當然,殊不知清朝與國據時代都屬於侵佔殖民的系列,台灣人民也因畏懼中國強權不敢積極否定中國與台灣的歷史關係,進而強調台灣的獨立性與自主性,只敢消極的承認自己是台灣,意圖在中國人與台灣人之間留下曖昧的空隙。此一空隙是足以讓國際人士認為台灣人是中國人的一部份,也給中國侵略台灣的口實。

台灣應該將中國的武力犯台轉換為向人類普遍真理的挑戰,使之成為人類的公敵。要達到這一點,台灣必須脫中國化,政治、文化、經濟都必須脫中國化,積極建立自主獨立的心態,中國武力犯台將師出無名!


台灣教授協會通訊199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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