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國兩制、和平共存」--

八、台灣有充分的資格加入各種國際組織

  中國政府選擇在此時發表此一白皮書,旨在對國際施加壓力,以 阻撓台灣開拓外交空間。對於中國政府這種不友好的作法,我們要提 出嚴重抗議,並正告中國政府,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它當然有資 格以完整的國際人格參與各種國際組織。

  關於1971年第二十六屆聯大通過的二七五八號決議,我們認為它 只是確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唯一合法代表,並否定了「蔣介石 的代表」在聯合國代表中國之資格。但這並不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可 以代表台灣人民,更不意含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實際上, 在聯大辯論中國代表權問題時,多數國家曾達成下列共識:一、贊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取得代表中國的席位。二、台灣並非中 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省,蓋台灣係一「事實國家」的存在,是全世界周 知之事。三、台灣前途應由台灣人民依據聯合國憲章的精神,以民族 自決原則解決之。     

  現在台灣人民要求「以公民投票決定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 就是要以「民族自決」原則,確立台灣為一法理上獨立國家的地位。 台灣既然是獨立的主權國家,當然有資格參與各種國際組織,這在國 際法是不容置疑的。    

  與一百八十四個聯合國會員國比較,若以人口與土地面積而論, 台灣屬中等國家,然若以經貿及文化程度為標準,台灣則為上等國 家。台灣現在已成為全球第十四位經濟貿易國,國民生產毛額居世界 第二十位,平均國民所得居二十五位,外匯存底居全球第三位,且已 成為第七對外投資國,多年來並對開發中國家提供技術援助及開發資 金。在國民教育及文化水準方面,台灣也不遜於歐美及日本等先進國 家。由於台灣具備如此優異條件,所以今日台灣要求參與聯合國的訴 求,乃獲得國際媒體的重視。

  聯合國憲章第四條規定,要成為聯合國會員國的資格條件是,必 須為愛好和平之國家、願意接受憲章所載之義務,並經聯合國認為確 能並願意履行該項義務者。台灣完全能夠符合上述條件。因之,台灣 希望加入聯合國的正當訴求,應受到聯合國大會的重視。

  必須澄清的是,國民黨當局企圖以所謂「分裂國家的平行代表權 模式」參與聯合國,乃是玩弄文字魔術、欺騙台灣人民的行徑。事實 上,國民黨當局並無意加入聯合國,這可從該黨主席李登輝稱不能讓 參與聯合國的努力,被民進黨利用為搞「台獨」的手段看出來。台灣 人民希望堂堂正正地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不是「參與」聯合國的周 邊組織或成為觀察員。而要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其前提必須為主權 獨立國家。李登輝反對「台灣獨立建國」乃表示他不承認「台灣為主 權國家」。所以國民黨當局「參與」聯合國的作法根本與台灣人要求 「加入」聯合國的目的是完全不同的。

  基於上述論旨,我們希望中國政府能正確認識台灣人民要求獨立 建國的權利,並尊重國際法上民族自決的原則,承認台灣為一主權獨 立國家,並立刻停止阻撓其他國家與台灣簽訂航權協定或出售武器等 嚴重干涉台灣內政的行為。我們也呼籲國際社會,重視台灣二千一百 萬人民的權益,支持台灣以一個具備完整國際人格的主權國家身分, 參與包括聯合國在內的國際組織。


本文章節

  • 前 言
  • 歷史上的台、中關係
  • 國民黨難脫殖民政權本質
  • 國民黨應為外交挫敗負最大責任
  • 我們堅決反對中國所提對台「基本方針」
  • 台灣在國際法上應有的地位
  • 兩岸經濟交流所引發的危機
  • 獨立民主是台灣唯一的出路
  • 台灣有充分的資格加入各種國際組織
  • 結 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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